| 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資產,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標的名稱 | 轉讓點擊登錄查看所持有的23項待報廢存貨 |
| 轉讓底價(萬元) | 39.500000 |
| 掛牌日期 | **** |
| 掛牌截止日期 | **** |
| 資產概述 | - |
| 交易條件 | |
| 掛牌開始日期 | **** |
| 掛牌公告期 | 10個工作日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價款支付要求:《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交易價款。 |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受讓方知悉交易標的僅限于現場看樣時已核定存放的狀態為準。 2、受讓方保證認可看樣時交易標的現狀質量、型號規格、附屬設施功能配套缺失狀況和存放現狀予以受讓,保證不就看樣時已告知交易標的物的瑕疵和裝運時限及其他已告知的事項主張權利。 3、受讓方知悉交易標的均屬閑置狀態,保證不將其違規使用或出讓他人違規使用,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受讓方保證不以交易標的使用功能或配套設施缺失與瑕疵狀況要求調整交易標的成交價格、退款和要求轉讓方補償。受讓方知悉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不保證交易標的品質,不保證交易標的功能狀況,不承擔交易標的瑕疵擔保責任。 5、受讓方保證在受領交易標的時,因裝運或其他因素致使轉讓方的場地、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非處置資產(包括但不限于除現場看樣時核定堆放或存放的交易標的以外廠區或車間的所有非標的物資產)損壞或損失的,保證負責使其恢復原狀或按損失程度在受領拆卸裝運履約保證金中補償給轉讓方。 6、受讓方保證不拆毀或損壞車間內、外等建筑物墻體飾面、門窗、防盜網、不拆毀或損壞廠區**** 7、受讓方保證不砍伐廠區范圍內所有樹木、植物,保證不拆毀或損壞地面植被,保證不以任何理由進入廠區非交易標的存放區域和車間。 8、受讓方在辦理交易標的物的看護和受領拆卸裝運手續前,保證按照轉讓方的有關規定,提供所有需進入廠區現場的管理、吊裝、運輸等施工人員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提交2份復印件)進行登記,同意轉讓方根據對應所報人員名單收取押金發放實名出入證件。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離廠完畢,出入證件交回轉讓方后取回押金,受讓方保證出入證件僅限其本人出入使用,保證所有裝運標的物作業現場和人員自覺接受和服從轉讓方的全程現場管理和監督,保證裝運人員、交易標的物、工器具、運輸車輛的進、出和停放均應服從轉讓方的指令,嚴格遵守轉讓方的規章。 9、受讓方知悉并保證如受領拆卸裝運或吊裝交易標的物作業需要相關行業資質的,由受讓方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和因裝運和吊裝作業期間而產生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方所屬的人員、設備、設施、建筑物、構筑物及參與施工作業人員等安全)責任。如因受讓方裝運交易標的過程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因受讓方委托第三方吊裝和搬運,因該第三方造成對轉讓方或其他第三方的人員、設備、設施、建筑物和構筑物等的一切傷害或損失,受讓方保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同意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對此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10、受讓方知悉轉讓方按現狀、原地移交,處置過程產生的拆卸(禁止在廠區內進行涉及需要辦理《動火證》的相關作業)、吊裝、運輸等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需自備裝卸搬運工具、設備等進行清運,轉讓方不提供任何搬運工具。并嚴格遵照《施工方案》進行作業;在作業過程中,受讓方不得違反《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國家法律法規。如因受讓方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造成人身及財產損失,一切與轉讓方無關,由受讓方承擔一切責任,轉讓方有權依法追究受讓方的法律和賠償責任。 11、受讓方保證在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前為所有裝運標的物作業的人員辦理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并為裝運安全進行投保,對裝運作業現場承擔所有安全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裝運標的物作業的人員和因裝運作業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同意轉讓方對此不需承擔任何責任。在裝運交易標的前,受讓方保證嚴格執行和落實安全裝運責任制度、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根據交易標的裝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吊裝搬運方案及應急措施,設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負責人,對裝運作業期間的安全負責,并指定負責人與轉讓方委派的現場安全管理監督負責人對接,及早有效制定消除安全事故隱患措施。同意產權交易機構對此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12、受讓方保證在受領拆卸裝運交易標的前,須擴大察看標的物存放地范圍和周邊環境,并認真丈量測算裝運吊裝及運離場地時沿途架空輸、變和配電線路對運輸車輛裝載噸位限制的影響,謹慎研判并按有關規定制定裝運方案及措施,確保裝運離場施工作業安全有序。 13、受讓方保證承擔受領拆卸交易標的后的使用或處置的一切風險和后果,同意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知悉并同意轉讓方與產權交易機構不需承擔受讓方自簽訂《交易標的現場移交看護確認書》之日起,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標的保管、防損、防火、防水、防盜、滅失及與第三方簽署《委托吊裝運輸合同(協議)》及處置交易標的時因受市場價格的變動、與第三方的交割以及所簽訂其他與交易標的關聯的所有《銷售(購銷)合同》等導致的所有經濟損失、賠償和法律責任。 14、受讓方如違反《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安全環保監督責任協議書》《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履約保證金管理協議》和《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履約保證金現場管理扣罰細則》的,同意轉讓方有權按《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履約保證金現場管理扣罰細則》對應受讓方的違規行為,在受讓方的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履約保證金中進行扣罰,保證金不足部分由受讓方補足,受讓方沒有異議;同意轉讓方、受讓方雙方簽署《交易標的受領具結確認書》后,轉讓方根據《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履約保證金管理協議》規定和《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履約保證金現場管理扣罰細則》實際扣罰情況向受讓方不計利息退回受領拆卸裝運履約保證金余款。 15、交易標的未受領拆卸裝運離廠前,受讓方保證不將標的物在廠區存放現場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否則,同意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資產交易合同》收回交易標的,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受讓方保證立即無條件退出廠區,受讓方沒有異議。在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過程中,由于受讓方的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受讓方自身原因產生的任何爭議、糾紛和賠償責任概由受讓方承擔,與轉讓方無關。受讓方保證自行與相關政府部門、單位及當事人協調處理,同意轉讓方不承擔任何協調義務。 16、受讓方知悉交易標的轉讓涉及的有關稅、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由交易雙方各自依法承擔;知悉轉讓方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可開具專用或普通增值稅發票。若在履行期間遇國家稅率調整,則稅率及稅額相應調整(以開具發票的時間為準)。 17、受讓方知悉基于交易標的物的存放場地在廠區內,根據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受讓方在標的看護、受領拆卸裝運作業期間,轉讓方由于受條件限制,不能提供炊膳、居宿、辦公和休息等臨時場地,受讓方保證自行承擔費用在廠區外解決受領交易標的拆卸裝運作業及相關人員的生活和住宿場所。保證除留守的交易標的看護人員外,在非受領拆卸裝運交易標的作業時間內,任何人員不進入交易標的存放范圍的廠區。 18、受讓方保證在設備拆卸過程中如發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受讓方承擔。 19、受讓方知悉拆卸和搬運時間為每天的 08 時30分至16時30分,受讓方的人員及車輛等,必須在 08 時30分后方可進入廠區,并于16時30分前確保人員及車輛等離開廠區。 20、受讓方在支付交易標的成交價款的同時,還須向轉讓方指定的指定賬戶額外交納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100,000.00元)。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產權交易機構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受讓須知: 1.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含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誠意金或保證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讓申請材料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讓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 2.1意向受讓方若違反資產交易相關法規政策或交易規則的,保證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資產交易價款。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或誠意金)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原路返還。 2.2本項目誠意金、保證金或交易價款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讓方應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 2.3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用于誠意金、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 賬戶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賬號:******** 開戶行:中信銀行廣州**** 3.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并簽訂《盡職調查保密承諾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內查閱資產交易文件和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須根據本公告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4.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對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要求意向受讓方提供補充資料。信息公告期內,只有一個合格意向受讓方報名參加交易的,由轉讓方和該合格意向受讓方按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掛牌價與該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通過(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方式確定受讓方后,由轉讓方和受讓方按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 5.受讓方須在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易憑證前,按有關規定或約定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支付有關服務費用。本項目有關服務費用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受讓方須將上述費用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以下賬戶。 5.1受讓方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 5.2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賬戶(用于收取服務費用): 賬戶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賬 號:******** 開 戶 行:興業銀行廣州分行營業部 6.本公告所稱意向受讓方是指有購買標的資產意向并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提交書面受讓申請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本公告所稱合格意向受讓方是指經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審查,符合受讓條件和轉讓要求并取得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資格審核認定結果通知書》的意向受讓方。本公告所稱掛牌起始、截止日期即為本項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讓方應履行的義務: 1.轉讓方按交易標的披露的現狀質量、型號規格、附屬設施功能配置缺失狀況和存放現狀(以看樣時交易標的存放位置現狀、數量、瑕疵狀況和附屬設施分離缺失現狀為準)及特別約定事項進行轉讓;受讓方須按交易標的披露的現狀質量、型號規格、附屬設施功能配置缺失狀況和存放現狀及特別約定事項予以受讓。 2.意向受讓方競價前可參加產權交易機構組織的現場看樣活動,必須對交易標的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物的范圍、質量、功能狀況、殘缺、瑕疵和存放現狀勘查了解,知悉轉讓方不能提供受領交易標的看護和拆卸人員的生活和住宿場所等有礙于裝運施工作業條件,對受讓交易標的后可能發生的市**** 3.受讓方受讓交易標的后,不得在廠區內以氣割、電焊或其他任何方式對標的物進行切割和拆解,須按交易標的現狀進行吊裝、運輸離場。 4.受讓方須于競價活動結束次工作日內,到產權交易機構簽署《成交確認書》《資產交易合同》《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安全環保監督責任協議書》《受領拆卸裝運履約保證金管理協議》《受領拆卸裝運履約保證金現場管理扣罰細則》等相關附件。并于簽署當日內,交易雙方辦理交易標的現場移交接收看護手續,簽署《交易標的現場移交看護確認書》,由受讓方負責對交易標的進行看護和保管,承擔交易標的防火、防損、防盜和滅失等相關的一切義務和責任;轉讓方有權對受讓方的看護、保管和其后受領拆卸裝運交易標的離廠全程進行安全監督,受讓方未付清所有款項和辦理受領拆卸裝運許可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對交易標的進行裝運或處置,產權交易機構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5.為保證交易雙方的權益,轉讓方委托產權交易機構對交易保證金和交易標的成交價款(不含交易保證金等額部分)進行監管。受讓方應自《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須向產權交易機構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標的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并在支付交易價款的同時還須向轉讓方指定賬戶交納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履約保證金。 6.受讓方如延遲支付交易標的成交價款(不含交易保證金等額部分)、交易標的受領裝運履約保證金的,轉讓方將對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按每自然日0.1萬元進行扣罰;若延遲超過限期3個自然日,受讓方仍未如約履行支付交易價款和未向轉讓方交納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履約保證金的,則視受讓方違反《成交確認書》和《資產交易合同》及《競價實施辦法》等約定,放棄受讓交易標的,轉讓方有權按受讓方在《資產交易合同》中承諾的內容作相應扣罰處置;受讓方的保證金不予退回,由產權交易機構扣除交易雙方應付的交易服務費后,保證金余額作為受讓方的違約金歸轉讓方所有,已繳納的交易價款退回受讓方,且轉讓方有權通過其他方式將交易標的再行處置。 7.受讓方在簽訂《資產交易合同》時,應同時向轉讓方提交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交易標的施工技術方案》和《受領拆卸裝運交易標的安全環保技術方案》,轉讓方確認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履約保證金達賬,并在核準《受領拆卸裝運交易標的施工技術方案》和《受領拆卸裝運交易標的安全環保技術方案》后,自轉讓方通知之日起次日內與受讓方辦理交易標的現場移交受領手續,交易雙方應簽署《交易標的現場移交受領確認書》。自交易標的辦理現場移交受領之日起,受讓方應承擔與受領交易標的相關的一切義務、責任并享有相應的權利。受讓方必須自移交受領拆卸裝運之日起20個自然日內,將交易標的拆卸裝運離廠完畢,交易雙方確認無異后須簽署《交易標的受領具結確認書》。由于受讓方的原因自轉讓方通知之日起次日內未與轉讓方辦理交易標的移交受領手續的,視為受讓方違約,轉讓方則從通知之日起次日開始計算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時限。 8.受讓方超期受領交易標的,轉讓方將對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履約保證金按每自然日0.1萬元進行扣罰場地占用費。超過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時限5個自然日的,視為受讓方放棄受領余下交易標的物,受讓方應立即無條件退出廠區現場,轉讓方有權對余下交易標的物另行處置或直接移歸轉讓方所有,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受讓方交納的交易標的受領拆卸裝運履約保證金扣罰余款,作為受讓方的違約金歸轉讓方所有,受讓方需自行承擔所有損失。 |
| 處置方案 | |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報價方式:多次報價】 |
| 報價方式 | 多次報價 |
| 處置方案 | 每個標的單獨征集意向受讓方 |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不允許 |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不允許 |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100000元 |
| 交納時間 | 交易機構受讓登記后交納保證金 |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收款賬號 | 收款單位:點擊登錄查看 賬號:******** 開戶行:中信銀行廣州**** |
| 保證內容 | (1)報價最高的意向受讓方按交易規則的約定與轉讓方和本所簽署《成交確認書》,并按照約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務費。 (2)受讓方應按交易規則的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 |
| 處置方法 | 1.本項目保證金的處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行。 2.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的,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按規定將保證金無息返還相關主體;若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轉為交易價款。 3.項目設置誠意金的,按如下處置方式: (1)誠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滿之日起,未經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同意,不得無故申請退還。 (2)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誠意金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相關主體。 (3)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誠意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資產交易價款。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 轉讓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廣州市**** | ||
| 法定代表人 | 劉艷飛 | 注冊資本(萬元) | 8080.822600人民幣 |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或國有全資公司(企業)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
| 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14805A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地市級國資委監管 | ||
| 監管機構屬地 | 廣東省廣州市 |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廣州工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 批準單位名稱 | 廣州工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批準文件類型 | 其他類型:資產處置審批表 | |
| 批準日期 | **** | 批準文件名稱/決議名稱 | 資產處置審批表 | |
| 經辦人聯系方式 |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劉先生、孫小姐、陳小姐、范小姐 |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96100-627)、****(96100-519)、****(96100-516)、****(96100-636) |
|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 |
|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 |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廣州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國有資產交易業務子平臺)--廣州市**** |
| 交易機構網址 | https:****://www.gduaee.com/ |
| 補充披露信息 | ||||
| 暫無補充披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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