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點擊登錄查看現通過院內議價方式對下述項目進行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議價內容: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人授權委托書;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承諾;
4.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承諾;
5.具有有效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三、交付要求: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最終審計報告備案(若需)止,共計15個日歷日內完成。
2.投標報價應包含與本項目有關的全部費用,采購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費用。
四、報名方式:
須將本公告第二條(投標人的資格要求)資格文件紙質版于****17:00(北京時間)之前送達或郵寄送達至: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點擊登錄查看門診7樓招標采購辦公室 王老師收,聯系電話:****。招標采購辦公室將響應文件及PPT模板以電子形式發送給報名成功的投標人。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文件恕不接受報名。
五、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
****17:00(北京時間),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將紙質版投標材料密封件送達或郵寄送達至招標采購辦公室,電子版PPT加密后發至****@163.com。
六、議價會上要求:
1、會議時間:另行通知
2、會議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預審合格的供方,按照會議通知要求準時參會。參會時講解PPT,介紹參會項目(服務方案、服務承諾、報價等)并回答相關問題,時長3分鐘。
七、爭議事項處理:
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點擊登錄查看采購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處理辦法如下:
(一)爭議提出時限: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 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爭議。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提出的后續多次爭議將不予接受。
1.提出爭議應當提交爭議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2.爭議函須加蓋公章,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爭議人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公告日期,爭議項目的名稱;
(3)具體、明確的爭議事項和與爭議事項相關的請求;
(4)事實依據;
(5)必要的法律依據;
(6)提出爭議的日期。
(7)爭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
(8)爭議人為法人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并加蓋公章。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具體權限、期限和相關事項,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爭議受理時限:采購人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爭議后2 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爭議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三)舉報時限:爭議供應商對采購人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2 個工作日內向醫院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舉報。
附件1:服務要求/Uploads/Picture/****/u68c133b208e15.docx
點擊登錄查看招標采購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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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擅自引用或轉發本公告信息。如有違反,我院將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一、議價內容:
| 序號 | 項目名稱 | 數量 | 預算金額(元) | 服務要求 |
| 1 | 急診急救業務用房及地下停車場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服務 | 1項 | 20000.00 | 詳見附件1 |
1.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人授權委托書;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承諾;
4.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承諾;
5.具有有效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三、交付要求: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最終審計報告備案(若需)止,共計15個日歷日內完成。
2.投標報價應包含與本項目有關的全部費用,采購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費用。
四、報名方式:
須將本公告第二條(投標人的資格要求)資格文件紙質版于****17:00(北京時間)之前送達或郵寄送達至: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點擊登錄查看門診7樓招標采購辦公室 王老師收,聯系電話:****。招標采購辦公室將響應文件及PPT模板以電子形式發送給報名成功的投標人。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文件恕不接受報名。
五、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
****17:00(北京時間),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將紙質版投標材料密封件送達或郵寄送達至招標采購辦公室,電子版PPT加密后發至****@163.com。
六、議價會上要求:
1、會議時間:另行通知
2、會議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預審合格的供方,按照會議通知要求準時參會。參會時講解PPT,介紹參會項目(服務方案、服務承諾、報價等)并回答相關問題,時長3分鐘。
七、爭議事項處理:
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點擊登錄查看采購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處理辦法如下:
(一)爭議提出時限: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 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爭議。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提出的后續多次爭議將不予接受。
1.提出爭議應當提交爭議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2.爭議函須加蓋公章,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爭議人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公告日期,爭議項目的名稱;
(3)具體、明確的爭議事項和與爭議事項相關的請求;
(4)事實依據;
(5)必要的法律依據;
(6)提出爭議的日期。
(7)爭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
(8)爭議人為法人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并加蓋公章。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具體權限、期限和相關事項,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爭議受理時限:采購人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爭議后2 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爭議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三)舉報時限:爭議供應商對采購人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2 個工作日內向醫院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舉報。
附件1:服務要求/Uploads/Picture/****/u68c133b208e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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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擅自引用或轉發本公告信息。如有違反,我院將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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