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 價 函
各供應商:
采購人點擊登錄查看 就 與皮革公司等2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一審始部分過程委托代理服務工作 以 詢價 方式組織采購,邀請各供應商報價。
本項目通過青島陽光采購平臺(https:****,以下簡稱“平臺”)開展全流程電子化競價程序,不接受紙質文件。報價單位應先完成平臺注冊,通過平臺免費下載詢價采購文件,點擊參與項目,按時登錄平臺進入項目“網上競價大廳”進行報價。
一、報價要求
總價報價:本項目最高限價為9.99萬元(包括一審、二審、強執等程序的全部律師代理費)。供應商報價應包含所得稅等全部含稅費用。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或律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許可證,并處于正常執業狀態;
2.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等行為記錄等名單;
3.供應商不得和其他報名單位存在利害關系,即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該項目投標。
4.本項目不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加采購活動。
三、標的額及采購內容
1.該案標的額約為160萬元。
2.采購內容:
該案的一般代理及特別代理,包括:①代為參加訴訟活動;②承認、變更或者放棄訴訟等請求;③代為進行和解、調解;④提交及代簽法律文書等。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一審代理費分期支付,即一審代理費首付款及一審代理費尾款各占50%,支付節點為:自合同簽訂后 10 個工作日內、自收到判決書等法律文書后 10 個工作日內。如案件在第一次法院開庭審理前撤訴或第一次法院開庭審理前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和解的,則實際支付的一審代理費減半收取,即只收取一審代理費的50%,再無其他費用。
2.如案件進入二審等程序,仍委托貴所繼續代理此案,相應程序代理費不得超過一審代理費。自收到相應程序判決書等法律文書后 10 個工作日內支付。如案件在相應程序中第一次法院開庭審理前撤訴或第一次法院開庭審理前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和解的,則實際支付的代理費按上述相應程序代理費減半收取。
3.如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仍委托貴所繼續代理此案,強制執行代理費不得超過一審代理費,自強制執行程序法院受理后10 個工作日內支付。
注:如為多起案件打包,待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時,再細分每個案件相應程序的律師代理費。
五、報價說明
1.競價方式
供應商通過平臺競價系統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2.供應商報價信息
含稅價及稅率、發票類型、報價附件(如適用)。其中報價以人民幣(單位:元)填報。
3.報價附件
供應商資格審核或報價時需按要求選擇上傳本詢價函要求的蓋章資質證明文件(執業許可證和信用中國網站查詢截圖等)或報價函(詳見附件1)、投標廉潔承諾書(詳見附件2)等材料作為附件上傳平臺。
4.報價流程
(1)第一步報名。供應商看到競價公告后,請首先登錄平臺報名,確認是參與競價,若未在規定參與時間內報名資格審查,則無法參與報價。
(2)第二步按時報價。如報名資料審核通過,請在競價開始前登錄平臺按時參與報價,報價不需要CA證書。
六、報價文件要求
1.評審方式
按照 “報價最低、時間優先”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即如果相同報價情況下,以最先報價者為成交供應商。(具體報價評判標準詳見下列“比價說明”)。
2.比價說明
報價供應商統一選擇增值稅專用發票,按含稅金額進行對比,確認最低價。
3.成交說明
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后,平臺會發出成交通知短信。項目成交后平臺向采購人出具競價交易憑證,不再通過平臺發布成交通知書,如有需求,可聯系采購人提供紙質成交通知書。
七、其他說明
本項目成交供應商需繳納平臺服務費,其他供應商無需繳納。競價項目繳費標準:有成交金額的按成交金額總價6‰繳納;無成交金額的按單標段500元標準繳納,詳情請咨詢平臺。
附件:1.報價函
2.投標廉潔承諾書
****
附件 1:
報價函
(采購人):
經研究,我方決定參加采購人組織的 的采購活動并提交報價文件。為此,我方鄭重聲明以下諸點,并負法律責任:
1.我方在報價之前已經與貴方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完全理解并接受詢價函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對詢價函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異議。
2.我方同意按照詢價函要求提供與報價有關的一切數據或資料,并聲明所遞交的報價文件及有關資料內容完整、真實和準確。
3.我方不是采購人的附屬機構,在獲知本項目采購信息后,與采購人聘請的為此項目提供咨詢服務的公司以及其附屬機構沒有任何聯系。
4.如中選,我方報價文件至本項目合同履行完畢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將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
5.以上事項如有虛假或者隱瞞,我方愿意承擔一切后果。
6. 我方報價為: 元(含稅價)。
供應商: (蓋單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投標廉潔承諾書
致(招標人):
為配合 項目(招標項目名稱)招標工作,有效避免不公平競爭和違規違紀行為發生,特向招標人承諾:
一、自覺遵守招標投標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廉潔自律有關規定。
二、不使用任何不正當手段妨礙、排擠其它投標單位或串通投標。
三、不以任何形式向參與招標、評標工作的有關人員贈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電子紅包,支付回扣、提成、傭金等。
四、不以任何名義向參與招標、評標工作的有關人員提供宴請及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五、不以任何形式為參與招標、評標工作的有關人員報銷各種費用。
六、不以任何名義為參與招標、評標工作的有關人員提供住房裝修、婚喪嫁娶、近親屬工作安排等方面的便利。
七、一旦發現相關人員在招標過程中有索要財物等任何不廉潔行為,堅決予以抵制,并及時向青島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紀委舉報(舉報電話:****)。
若我方違反上述承諾,一經查實,自愿接受招標方處罰,造成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由我方承擔。
投標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