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為加強宗教工作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促進優秀成果出版,現將2025年度點擊登錄查看成果出版資助項目申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黨的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統戰工作會議和全國宗教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馬克思主義宗教觀,豐富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
二、資助對象和重點
成果出版資助項目面向全國,重點面向科研院所、高校,統戰、宗教工作部門等有關單位,主要資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優秀學術成果。
重點資助研究闡釋新時代黨的宗教工作理論和方針政策,系統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加強宗教事務治理法治化等方面優秀研究成果。要求立論正確、觀點創新、邏輯清晰、資料詳實,具有較高的理論價值和應用價值。
三、資助經費
成果出版資助項目經費包括項目研究經費、出版發行經費。研究經費撥付項目申請人所在單位,參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及項目申請人所在單位相關規定使用。出版發行費用直接向出版社支付。
四、申報條件
1.申請單位在相關領域具有較雄厚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設有科研管理或相關管理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并承諾信譽保證。
項目申請人應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中的1個:
(1)申請人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博士學位,從事實際研究工作并能承擔和組織項目的實施。
(2)申請人具有副處級以上(含副處級)行政職務或擔任宗教團體有關領導職務,從事實際宗教工作,有能力承擔和組織項目的實施。
2.申報項目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有關知識產權法律規定,不存在違法侵權等問題。
3.凡在出版環節已獲得中央財政性資金或其他各種形式資金資助的出版項目,不得重復申請資助。成果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不得申報。
4.申請人同年度只能申報一個出版資助項目。
五、研究及出版要求
1.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獲準立項的項目《申請書》、《立項通知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研究時間一般為1年,結項審批未通過的,原則上可以延期1次,已延期1次且無正當原因仍無法結項的,視為不具備項目執行條件,可撤銷立項。
2.出版資助項目最終成果須先評審、后出版。項目負責人須按照立項評審所提修改意見,有序組織項目實施。提交研究成果后,宗教研究中心統一組織成果結項評審。
3.出版程序。通過結項評審的項目方可進入出版程序,宗教研究中心負責推進后續出版事宜,與出版社、項目負責人簽訂三方出版協議,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宗教研究中心有權在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質量較高的成果,納入“宗教工作高端智庫叢書”。
六、申報程序
1.申報材料包括:申請書1份,申報成果6份(A4紙雙面印制),成果查重報告1份。
2.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前,經所在單位統一報送至科研服務部501辦公室,電子材料發送至郵箱****@126.com(備注成果名稱、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張鳳婷,電話:****.
附件/kindeditor/attached/file/****/****04_9996.zip
青島黃海學院科研服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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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