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產品名稱 | 參數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 1 | 金屬防暴盾牌 | ▲1、符合《GA422-2008防暴盾牌》要求; ▲2、防護面積≥0.45㎡;寬度≥0.5m; ▲3、防暴盾牌重量≤3.42KG; ▲4、防暴盾牌透光率≥78.3%; 5、防暴盾牌的盾體應能承受147J動能的沖擊,沖擊后盾體受力點不應有穿洞或受力點半徑50mm之外出現破裂。 6、防暴盾牌的盾體應能承受147J動能的穿刺,穿刺后盾體受力點不應有大于6mm的穿洞或受力點半徑20mm之外出現破裂。 7、防暴盾牌應能承受擊打點線速度為18m/s±0.3m/s,擊打能量為342J±13J的擊打,擊打后盾體不應破碎或出現長度大于50mm的裂紋。 8、防暴盾牌的防護面的涂層附著力應小于或等于2級。 ▲9、投標時需提供所投產品的公安部檢測報告,帶▲招標參數應符合檢測報告內容。 | 面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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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金屬圓盾 | 金屬圓盾參數 1、材質:優質2.0mm厚鋁合金板 2、規格:550*550mm 3、重量:2.5kg 4、防護面積:0.25㎡2 5、構造:盾板。盾體表面光滑,弧面設計有效阻礙危險物的襲擊,盾板背面設有緩沖高彈海綿、扣帶及握把,握把與盾體間的連接承受500N的拉力。 6、耐沖擊強度:147J動能的沖擊,盾牌無破損。 7、耐穿刺性能:使用標準GA68試驗刀具24J動能穿刺符合標準 8、溫度適應性:-20℃-55℃ 9、阻燃性:火焰離開后,被點燃處續燃時間不超過5秒10、執行標準:《GA 422-2008防暴盾牌》 | 面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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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防彈頭盔 | 一、產品介紹:此款防彈頭盔殼下頜帶,盔頂懸掛系統及帽罩構成。防彈頭盔內里為可調節系統,舒適并有很強的緩沖功能。 二、產品特性: (1)、防護材料:高性能聚乙烯復合材料。 (2)、產品特點:能耐各種化學物品腐蝕、耐紫外線光照、防水、防彈性能優越,與夜視儀、防毒面具等具具有優良的適配性能,產品質量批次一致性高。 (3)防護面積:≧0.125㎡ 三、防護等級:GA293-2012《警用防彈頭盔及面罩》3級(即防79式7.62mm輕型沖鋒槍及51式7.62mm手槍彈(鉛芯)的射擊。 四、產品規格:(1)頭盔尺寸:外周長800mm內,周長590mm,內長240mm,內寬230mm。(2)產品組成:由外罩、盔殼和懸掛緩沖系統組成,盔殼由9.0mmPE 制成。(3)產品重量:≦1.5kg (4)防彈級別:3級 五、執行標準:產品符合GA293-2012《警用防彈頭盔及面罩》中3級要求。 六、附加條件:提供產品檢測報告及不少于8年1000萬責任險。 | 頂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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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防彈衣 | ▲1、防彈層結構:56層高性能聚乙烯纖維布 ▲2、顏色:警服藍色 ▲3、防彈級別:符合《GA141-2010 警用防彈衣》中3級軟質防彈衣的要求。 ▲4、防護面積:≥0.25㎡ ▲5、防彈性能:使用1979年式輕型沖鋒槍和1951年式7.62mm手槍彈(鉛心)進行試驗,在有效擊中情況下,防彈衣能阻斷彈頭,且背襯最大凹陷深度小于等于25mm。 ▲6、耐浸水性能:常溫下,防彈衣在水中浸泡30min后,使用1979年式輕型沖鋒槍和1951年式7.62mm手槍彈(鉛心)進行試驗,在有效擊中情況下,防彈衣能阻斷彈頭,且背襯最大凹陷深度小于等于25mm。 ▲7、高溫防彈性能:在高溫試驗(55℃±2℃,恒溫4h)后在15min內使用1979年式輕型沖鋒槍和1951年式7.62mm手槍彈(鉛心)進行防彈性能試驗,在有效擊中情況下,防彈衣能阻斷彈頭,且背襯最大凹陷深度小于等于25mm。低溫防彈性能:在低溫試驗(-20℃±2℃,恒溫4h)后在15min內使用1979年式輕型沖鋒槍和1951年式7.62mm手槍彈(鉛心)進行防彈性能試驗,在有效擊中情況下,防彈衣能阻斷彈頭,且背襯最大凹陷深度小于等于25mm ▲8、投標時需提供所投產品的公安部檢測報告,帶▲招標參數應符合檢測報告內容。 附加條件:不少于8年1000萬責任險 | 件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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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強光手電 | 1.產品采用前置開關,按鈕區**** 2.產品重量:強光手電總質量(含18650鋰離子電池和手繩)應≥220.2g。 3.產品尺寸:強光手電總長度應≥154.64mm,握柄直徑≥28.52mm,頭蓋外徑≥35.02mm,手繩長度≥155.12mm。 4.電池兼容性:強光手電使用1節18650鋰離子充電電池、3節AAA堿性電池或1節AA堿性電池,應相互兼容。 5.18650鋰離子充電電池商應有容量、額定電壓、正負極和生產廠家標識。 6.使用18650鋰離子充電電池,再完全充電狀態下強光手電進入強光模式,初始光通量應≥195.5 lm。 7.使用18650鋰離子充電電池,再完全充電狀態下強光手電進入強光模式,距光源5m處光斑中心初始照度應≥257.5 lx。 8.使用18650鋰離子充電電池,再完全充電狀態下強光手電進入強光模式,連續照明300min,距光源5m處光斑中心照度應≥132.5 lx。 9.使用18650鋰離子充電電池,再完全充電狀態下強光手電進入弱光模式,距光源1m處光斑中心初始照度應≤146.3 lx。 10.強光手電的強光爆閃頻率應≥9.1 Hz。 11.強光手電的光束角應≤7.2°。 12.強光手電應設置4格電量提示燈,使用18650鋰離子充電電池再開啟或關閉光源時,提示燈點亮,并能顯示剩余電量狀態。 13.強光手電在強光模式工作1h,外殼溫升應≤10.2 K。 14.對照明鍵爆閃鍵分別觸壓30000次,開光按鍵可正常使用。 15.充電插頭插拔3000次,不應變形,能正常充電,可正常使用。 ★16.產品檢測、判定依據應符合GA 883-2018《公安單警裝備 強光手電》。 ★提供該產品公安部檢測報告作為評判依據,以上參數內容要求需與檢測報告內容相符 | 個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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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多功能腰帶 | 1.產品結構:多功能腰帶由主腰帶、內帶、斜掛帶和裝具套組成,裝具套含警棍套、強光手電套、工作包、手銬套、催淚噴射器套、對講機套 2.產品尺寸:主腰帶帶體長度(M)≥1307mm,內帶帶體長度≥1202mm,斜掛帶帶體長度≤1152mm,主腰帶帶體寬度≥51mm,內帶帶體寬度≥37mm,斜掛帶帶體寬度≤29mm,主腰帶帶體厚度≥5.53mm,內帶帶體厚度≤3.52mm,斜掛帶帶體厚度≥1.2mm, 3.裝具套主要尺寸:警棍套(基礎型和加強型)長≥150mm 寬≥44mm 高≥41mm;強光手電套:長≥305mm 寬≥48mm 高≥38mm;工作包: 長≥287mm 寬≥137mm 高≥52mm;手銬套:長≥235mm 寬≥109mm 高≥34mm;催淚噴射器套:長≤341mm 寬≥54mm 高≥43mm;對講機套:長≥134mm寬≥76mm高≥39mm; 產品顏色:多功能腰帶顏色分為黑色和白色; 4.產品質量:多功能腰帶全套標配質量(不含選配件)≤1.04kg; 5.理化性能:耐摩擦色牢度/級 干摩 ≥4級 濕摩 ≥4級;耐刷洗色牢度/級:≥4級;腰帶釬子耐鹽霧 48h主要表面無腐蝕斑點;腰帶釬子插拔性能 插拔≥3000次后,能正常使用;腰帶釬子溫度適應性 -30℃~50℃能正常使用;四件子母扣側掀強力≥22N;警棍套旋轉≥ 3000次后,能正常使用;警棍套警棍抽拔≥ 3000次后,能正常使用;催淚噴射器套旋轉≥3000次后,能正常使用; 6.抗拉性能:斜掛帶卡扣在扣合狀態下,施加≥500N的拉力并保持30s,卡扣未破損,能正常使用;裝具套在開口縫合部位施加≥350N的拉力并保持30s,裝具套未撕裂;腰帶釬子在扣合狀態下,施加≥750N的拉力并保持30s,釬子未脫出或破損,能正常使用;對警棍套施加≥900N的拉力并保持30s,連接件未斷裂;對催淚噴射器套施加≥900N的拉力并保持30s,連接件未斷裂; 7.甲醛含量:未檢出甲醛含量 ★8.執行標準:GA 890-2018《公安單警裝備 多功能腰帶》 ★提供該產品公安部檢測報告作為評判依據,以上參數內容要求需與檢測報告內容相符 | 個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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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戰術背心 | 一、防刺服外套要求 1、背心采用高密度搖籃網制作而成,兜采用高密度600D牛津布制成。背心前后均有反光標識以及懸掛式織帶接口。主要懸掛:催淚套、甩棍套,手銬套,手電套,雜物包等,上面兜體可隨意拆卸,也可佩戴多種裝備套,使用方便快捷。 ▲2、未檢出甲醛含量; ▲3、pH 值:4.0~8.5; ▲4、未檢出可分解致癌香胺染料; ▲5、耐水色牢度(級):變色≥4-5,棉貼襯沾色≥4-5,聚酯貼襯沾色≥4-5; ▲6、耐酸汗漬色牢度(級):變色≥4-5,棉貼襯沾色≥4-5,聚酯貼襯沾色≥4-5; ▲7、耐堿汗漬色牢度(級):變色≥4-5,棉貼襯沾色≥4-5,聚酯貼襯沾色≥4-5; ▲8、耐干摩擦色牢度(級):縱向≥3-4,橫向≥3-4; ▲9、纖維含量:聚酯纖維100%; 二、防刺服內膽要求: ▲1、 防刺芯主要材質:8層柔性合金鋼; ▲2、 防刺層保護套抗靜水壓:≥5級 ▲3、防刺層厚度(含防刺層保護套):≤0.62mm 5、 防刺性能:應用D1刀具對防刺服以24J±0.5J撞擊能量對防刺服進行穿刺,在有效穿刺情況下防刺服不應出現穿透。 6、 執行標準:GA 68-2024《警用防刺服》A類 ★三、附加條件:投標時需提供廠家授權及針對所投產品權威機構出具的帶有CMA及CNAS標識的防刺服外套的檢測報告及防刺內膽的公安部檢測報告,并具有8年1000萬責任險。 | 件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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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催淚噴射器 | 1.產品外觀應潔凈,無變形,無催淚劑氣味,罐體兩側應具有對稱的透明觀察窗,外觀質量應符合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樣。 2.產品結構:豎噴型催淚噴射器由保險蓋、扭簧、轉軸、噴嘴、壓套、支撐套、支撐蓋、內罐、囊袋組件、催淚劑溶液、外罐等零部件組成; 3.產品外形尺寸應為:高≥189mm;筒身最大外徑≥40.28mm;外罐外徑:≤37.42mm;觀察窗:寬:8mm±0.5mm;高80mm±0.5mm; 4.產品顏色:主體為黑色;噴嘴為白色;催淚劑溶液為藍色 5.產品正面應有激光雕刻“警徽”圖樣和“警察”、“POLICE”、“催淚噴射器”字樣;“警徽”圖樣應符合GA 244 的規定,高度尺寸為25mm,位置應符合GA 884中5.6.2要求;“警察”字樣應為二號黑體,字間距8.5mm,位于警徽正下方;“POLICE”、“催淚噴射器”字樣為二號黑體,位于警徽下方,位置應符合GA 884中5.6.3要求; 6.產品質量≥193.1g 7.催淚劑溶液:溶液體積應≥71.3mL,包含溶質(合成辣椒素)和溶劑;合成辣椒素應符合GA 1182-2014的規定,含量應在1.5%~2.0%(質量百分比)之間。乙二醇體積百分比應≥53.1%,1,2-丙二醇體積百分比應≥26.06%,乙醇體積百分比應≥5.14%; 8.噴射性能:噴射為定向射流狀;噴射距離≥4m;有效噴射時間≥7s;完全噴射后剩余容量≤7mL;有效噴射3s后,放置8h后噴射距離>3m;噴射距離達到3m的時間≥4s;完全噴射后剩余溶液量≤7mL; 9.保險蓋重復啟閉100次應可正常使用,噴射應為定向射流狀;噴射距離>4m;有限噴射時間應≥7s;完全噴射后剩余溶液量應≤7mL; 10.穩定性:將催淚噴射器放置在溫度45℃±2℃、相對濕度95%±2%的試驗箱中120h后,噴射應為定向射流狀;噴射距離應≥4m;有效噴射時間≥7s,完全噴射后剩余溶液量≤7mL;并且產品表面無剝落,未產生解體、泄漏、爆裂現象。 11.承壓安全性:催淚噴射器經980N承壓試驗后,應不解體、不泄露、不爆裂,且符合噴射性能的要求。 12.溫度適應性:在-30℃±2℃~55℃±2℃的保溫箱內,保持2h后,應不解體、不泄露、不爆裂,能正常使用,且符合噴射性能的要求。 ★13.產品檢測、判定依據應符合GA 884-2018《公安單警裝備 催淚噴射器》。 ★提供該產品公安部檢測報告作為評判依據,以上參數內容要求需與檢測報告內容相符 | 個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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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伸縮警棍 | 1.產品顏色:伸縮警棍在完全伸展狀態下,所有金屬部件應為亞光黑色,握把橡膠套為黑色。伸縮警棍在激光雕刻處顏色為銀白色。 2.質量≤546.8g。 3.尺寸:收回長度≥224.4mm;伸展長度≥508.7mm;握把外徑≥26.52mm;中管外徑≥20.54mm;小管外徑≥16.01mm; 4.伸縮性能:伸縮警棍應能通過手拉或甩動的方式順暢出棍,各節棍體鎖定穩固;按壓解鎖按鍵回推,應能順暢收回。 5.防脫出性能:伸維警棍在收回狀態下,對棍頭施加5N軸向拉力,不應被拉出。 6.鎖合抗沖擊性能:伸縮警棍完全伸展并鎖定狀態下,使用鋼球(500g±5g)自1m高度自由落下,對棍頭進行軸向沖擊,試驗3次,伸縮警棍不應回縮,且能正常使用,并符合伸縮性能要求。 7.伸縮可靠性:伸縮警棍伸展、收回為一個循環,分別用拉出伸展和甩動伸展循環3000次后,應能正常伸展和收回。 8.軸向抗拉性能:伸縮警棍在完全伸展并鎖定狀態下,對棍頭施加軸向拉力至1000N并保持lmin后,伸縮性能應滿足要求。 9.抗彎性能:伸縮警棍完全伸展并鎖定狀態下,對加強型的中管施加10000N壓力,并保持lmin后,應能正常伸展和收回。 10.耐擊打性能:伸縮警棍完全伸展并鎖定狀態下,固定在專用擊打實驗機上,加強型伸縮警棍以4000N擊打力連續擊打4000次,伸縮警棍不應斷裂,棍頭不應脫落,應能正常伸展和收回。 11.極限擊打性:伸縮警棍完全伸展并鎖定狀態下,固定在專用擊打實驗機上,對鋼制刀具進行擊打,按規定的擊打力值(12000N±200N)進行實驗,擊打后伸縮警棍不應斷裂,棍頭不應脫落,應能正常伸展和收回。 12.握把橡膠套防脫性:伸縮警棍在收回狀態下,在警棍套中進行插拔試驗3000次后,握把橡膠套應無卷邊、翹起、鼓包、龜裂、移位等現象。 13.跌落可靠性:伸縮警棍在完全伸展并鎖定和收回狀態下,以水平、正立、倒立3種姿態,從1.5m高度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上,各試驗1次,伸縮性能應滿足要求。 ★14.產品檢測、判定依據應符合GA 886-2018《公安單警裝備 伸縮警棍》。 ★提供該產品公安部檢測報告作為評判依據,以上參數內容要求需與檢測報告內容相符 | 根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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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警用裝備包 | 采用1000D牛津布制作而成,根據人體工理學設計,背拎兩用,背著舒適,攜帶方便。尺寸50-33-21,魔術貼按客戶要求定制。 | 個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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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大寶劍 | 工作電壓:3.7V 充電時間:5-6小時 待機電流:20-30mA 工作電流:220-300mA 脈沖峰值電壓:270-350V 連續工作時間:12小時 工作溫度:-10-50攝氏度 存儲溫度:-20-50攝氏度 尺寸:1213MM±10mm / 1013MM±10mm/ 813MM±10mm 握手長度為:358.7MM 最大直徑:92mm | 把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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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防暴服 | 一、防暴服采用無毒、阻燃材料特制而成,并利用先進的緩沖工藝設置通風系統,防暴服穿著實用、方便,轉體靈活,外觀精良,連接結構設計合理,2分鐘可穿著整齊,明顯優于常規防暴服的各項技術指標。防暴服防刺性能:對前胸、后背、腹部用標準試驗刀具,20J動能,垂直刺入,刀尖不透過防護層。防暴服高低溫耐沖擊性能:將防暴服硬質防護層放入高溫+55℃+-2℃、低溫-20℃+-2℃的恒溫箱內4h后,相應部位進行沖擊試驗均不破損。適合身高165cm-185cm 二、產品重量:≤7.15kg 三、主要原材料:鋁合金板 四、產品構造:前胸、后背、護肋、護襠、護肩、護壁、護手、護大腿、護小腿及護腳組成。前胸、后背、護肋、護襠由外套及防護層組成,防護層2.4mm硬質鋁合金板制成,其余部件由2.5mm工程塑料及軟質吸能材料制成。 五、阻燃性能:防護部件表面燃燒后的續燃時間小于10秒 六、執行標準:符合《GA 420-2008 警用防暴服》中基本型警用防暴服的要求。 七、提供公安部檢測報告及8年1000萬責任保險。 | 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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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警用約束叉 | 材質:航空鋁材 收縮尺寸:1.298m 伸長尺寸:2.13mm 整機凈重:2.03kg 月牙環最大直徑:350±10mm 月牙環最大開啟距離:235±10mm 月牙環閉合圓寬度:200±5~24.5±5mm 手持握把直徑:34.5mm 自動鎖緊功能,內部采用拉桿式鎖緊,更可靠,操作輕松不費力。 開關采用杠桿式按鈕設計,開合輕松不費力 叉頭和桿體采用鋁合金材質,堅固耐用。 叉頭前端具有抓捕防脫機構,叉向對向內延扣防脫逃,穩定可靠。有鎖口裝置,防拉伸,防退縮。 尾部有鋼錐設計,可破窗。 | 把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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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警用約束叉 | 材質:航空鋁材 防搶奪功能(安全保證); 控制按鈕模塊化(操作方便) 收縮尺寸:1.27m 伸長尺寸:2.35m 月牙環最大直徑:400±10mm 月牙環最大開啟距離:580±10mm 手持握直徑:34.54mm 自動鎖緊功能,內部采用拉桿式鎖緊,更可靠,操作輕松不費力。 開關采用杠桿式按鈕設計,開合輕松不費力 叉頭和桿體采用鋁合金材質,堅固耐用。 叉頭前端具有抓捕防脫機構,叉向對向內延扣防脫逃,穩定可靠;有鎖口裝置,防拉伸,防退縮。 尾部有鋼錐設計,可破窗。 重量:2.35kg | 把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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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戰術防暴頭盔 | 戰術防暴頭盔采用戰術導軌設計,可根據使用場景自行加裝戰術配件,盔體采用高強度ABS材料制作而成,具有重量輕強度高等特點,適合公安、武警、特警等部門執勤或訓練使用。 1、由盔體、導軌、墨魚干、緊急解脫插口、連接扣具、緩沖系統、懸掛系統組成。 2、主要材料:高強度ABS。 3、性能:具有強效的防撞、抗砸性能。 4、緩沖系統:七襯墊設計,主要材料為拉毛絨面料覆蓋高彈海綿。提供了佩戴的舒適性和撞擊時的有效緩沖功能。 5、懸掛系統:織帶采用高強絲與高強度ABS扣具連接。緊急解脫插口方便緊急情況時及時取下頭盔,四點“H”型結構給予了佩戴的穩定性和舒適感。 6、重量:約0.75kg | 頂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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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防刺服 | 1、警用防刺服由防刺服外套、防刺層、防刺層保護套、防刺附件(若有)組成。防刺服材料應無毒,無刺激性異味。 2、防刺服外套顏色應為藏藍色。 3、防刺層保護套應為黑色,保護套四邊應密封良好。防刺層保護套材料的抗靜水壓等級應大于等于5級。 4、防刺層的防護面積應大于等于0.251㎡。 5、防刺服質量應小于等于1.715kg。 6、防刺服的防刺層厚度應小于等于0.8mm。 7、使用A類防刺防刺服測試刀具以24J±0.5J撞擊能量進行穿刺,在有效穿刺情況下,防刺層不應出現穿透。 8、耐浸水性能:常溫條件下,將防刺層浸入在0.5m深的自來水中靜置30min,取出垂吊滴水5min后,然后進行防刺性能試驗,試驗應在10min內完成,結果應符合防刺性能要求。 9、溫度適應性:將防刺層放入溫度為-20℃±-2℃恒溫箱內,保持4h,然后進行防刺性能試驗,試驗應在10min內完成,結果應符合防刺性能要求;將防刺層放入溫度為55℃±2℃恒溫箱內,保持4h,然后進行防刺性能試驗,試驗應在10min內完成,結果應符合防刺性能要求。 10、防刺層在外力作用下彎曲20mm時的作用力應小于等于41.3N。 11、常溫條件下,防刺服應能承受1g鉛彈以280m/s±10m/s速度沖擊,試驗后無洞穿。 ★12.產品檢測、判定依據應符合GA 68-2024《警用防刺服》。 ★提供該產品公安部檢測報告作為評判依據,以上參數內容要求需與檢測報告內容相符 ★附加條件:產品具有8年1000萬產品責任險 | 件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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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防刺服 | 外套重量300克,面料加厚高彈安綸,貼身內穿,前后可放置防刺、防彈芯片。尺碼可按m碼----6XL碼定做,穿著舒適靈活。防護面積0.20。此款防刺/防彈重量是最輕的。 03款全軟防刺服其由8層合金組成,通過熱合工藝封裝在保護套內,產品重量:整套重1.32kg左右,符合A類防刺服要求。 主要原料:合金 產品性能: (1)常溫防刺性能:用標準試驗刀具加配重達到2.4kg,以24J±0.5J撞擊能量,按0°、45°刺入角刺入防護服,防護服不被穿透。 (2)低溫防刺性能:將防刺服放入 -20℃±2℃恒溫箱內保持4h,然后用標準試驗刀具加配重達到2.4kg,以24J±0.5J撞擊能量,按0°、45°刺入角刺入防護服,防護服不被穿透。 (3)高溫防刺性能:將防刺服放入 +55℃±2℃恒溫箱內保持4h,然后用標準試驗刀具加配重達到2.4kg,以24J±0.5J撞擊能量,按0°45°刺入角刺入防護服,防護服不被穿透。 | 件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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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手銬 | 1.金屬手銬表面應做氧化處理,光滑無毛刺,色彩均勻,無剝落、起泡等缺陷。左、右銬體應一致,無明顯扭曲變形。銬體及扇梁的邊角應圓滑整齊,三排齒的齒形應完整,無缺損。 2.金屬手銬銬體與扇梁鉚接處晃動量應≤0.03mm。外觀質量應符合公安部業務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樣。 3.結構:金屬手銬應由左、右銬體和三排齒的扇梁、鏈座、鏈環、鑰匙等組成,應符合GA 1512-2018《公安單警裝備 金屬手銬》5.3的要求。 4.金屬手銬的主要尺寸應符合:銬體間距L:≥53.7mm、嚙合三齒狀態下手銬的最小孔徑H:≥55.18mm、嚙合三齒狀態下手銬的最大孔徑B:≥82.06mm。 5.金屬手銬銬體表面顏色為鑠金色,左、右銬體顏色應一致,無明顯色差;扇梁為亞光銀色。 6.金屬手銬的質量(不含鑰匙和包裝)應≤235.3g。 7.防拔性能:金屬手銬的三個鎖齒應相互獨立,在撥動任意一個鎖齒時,其余兩個鎖齒不應聯動。金屬手銬在鎖閉狀態下,防拔凈工作時間應≥2min。 8.銬體強度:金屬手銬在鎖閉狀態下,對銬體施加15Nm的扭矩,保持30s,試驗后銬體與扇梁不應脫離,應符合靈活性要求。 9.耐用度:金屬手銬用鑰匙正常開啟、鎖閉為一個循環,經過7000次循環(每1000次循環后反鎖定位1次)后,金屬手銬未被拉開,銬體上未產生永久變形或裂紋。 10.金屬手銬分別以水平橫放、鏈環朝上兩只銬體垂直向下、鏈環垂直向下兩只銬體朝上3種狀態,自1.5m高度處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后,應符合靈活性的要求。 11.金屬手銬耐腐蝕性等級應≥8級。 ★12.產品檢測、判定依據應符合GA 1512-2018《公安單警裝備 金屬手銬》。 ★提供該產品公安部檢測報告作為評判依據,以上參數內容要求需與檢測報告內容相符 | 付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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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交通錐 | 高度70厘米,重量6斤左右,橡膠材質 | 個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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