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畜禽規模養殖場數字化建設指南和畜牧產業園智慧化建設指南的通知》(蘇農辦牧〔2023〕10號)、《2025 年省級現代農業發展補助專項(畜禽糞污處理設施更新政策)項目儲備要求》,按照省市****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類別
1.智慧牧場政策項目:2026年省級智慧牧場(畜禽規模養殖場數字化)創建企業。
2.畜禽糞污處理設施更新政策項目:畜禽養殖場(戶)、畜禽養殖密集區的糞污集中收集處理中心(運轉站)。
(二)支持內容
1.智慧牧場政策項目:支持畜禽規模養殖場開展智慧化建設、更新和改造升級,符合江蘇省畜禽規模養殖場數字化建設指南(試行)標準(附件1),并經省驗收合格。
2.畜禽糞污處理設施更新政策項目:支持配套完善、改造提升臭氣減控以及畜禽糞污收集、貯存、處理、利用等設施設備。
(1)收集環節:支持刮糞板、傳送帶等機械清糞設施設備的購置、更新;
(2)處理環節:支持堆糞場、貯存池的建設及配套設施設備的購置、更新,腐熟發酵設施設備的購置、更新,臭氣控制設施設備的購置、更新;
(3)利用環節:支持運糞車的購置、更新,糞污輸送管網的建設及動力泵等設施設備的購置、更新。
(三)補助標準
原則上,單個項目財政補助金額不超過建設內容總投入的30%,智慧牧場政策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150萬元,畜禽糞污處理設施更新政策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四)儲備條件
1.申請項目儲備的,要建設主體明確,前期工作成熟。
(1)智慧牧場政策項目:改造升級的申請主體,提供營業執照、土地、環評、動防證、畜禽養殖代碼等資質手續;新建的申請主體,提供營業執照、土地、環評等手續。
(2)畜禽糞污處理設施更新政策項目:升級改造的申請主體,提供營業執照、土地、環評等手續。
2.原則上,同一主體在同一年度不能重復申請項目儲備,有驗收未通過或未驗收的同類項目不得申報項目儲備。智慧牧場政策項目實施內容要符合江蘇省畜禽規模養殖場數字化建設指南(試行)標準及相關政策法規規定。
3.申請主體不在禁養區內,且無不良記錄。
二、申請程序
1.申報主體根據項目類別,自行在灌南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告”欄下載《2026年智慧牧場政策項目儲備申報材料》(附件1)或《畜禽糞污處理設施更新政策項目儲備申報材料》(附件2),填寫相應項目信息,并提供資質手續;
2.縣****
三、申報時間
(一)受理時間。****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址
點擊登錄查看畜牧獸醫科713室,項目實施方案電子版發送電子郵箱****@qq.com;
四、其他說明
(一)未盡事宜,可咨詢縣****
點擊登錄查看畜牧獸醫科,陳飛飛,聯系電話:****;
(二)智慧牧場政策、畜禽糞污處理設施更新政策項目為競爭性項目,儲備數量及財政資金額度,以省市審核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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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