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廣西東融先行示范區(賀州)綠色產業循環園區建設項目二期工程園區給排水及消防車道工程監理
二、項目編號:****
三、首次公告日期:****
四、澄清事項:
1、原招標文件-第一章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 原招標內容:項目出資比例為:
| ||||||||||||||||||||||||
| 現澄清為:項目出資比例為:
| ||||||||||||||||||||||||
2、原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 3.2.2 | 投標報價 | 原招標文件內容為: (1)招標控制價或有效報價范圍:15.71萬元 (招標控制價可參照桂建標【2018】37號文確定) (招標控制價可參照發改價格〔2007〕670號文確定)。 | 現澄清為: (1)招標控制價或有效報價范圍: 15.71萬元 (招標控制價可參照桂建標【2018】37號文確定)。 |
3、原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 2.2.2(2)商務文件評分標準 | 投標人資質情況(10.0~20.0分) | 原招標文件內容為: 1、投標人具備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工程監理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甲級資質的得 20 分。 2、投標人具備工程監理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丙級資質的得 10 分。 (此項滿分 20 分) | 現澄清為: 投標人具備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工程監理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丙級資質的得 20 分。 (此項滿分 20 分) |
招標文件涉及到以上內容的均同步修改,其余內容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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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澄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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