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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截止時間:****
池州市平天湖2025年漁業捕撈權及漁業資源轉讓公告(重新掛牌)
一、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資產轉讓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
2、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已認真考慮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諾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點擊登錄查看相關交易規則及各項規定,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6、我方選擇以網絡動態報價方式實施資產轉讓,我方已了解并認可《點擊登錄查看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網絡動態報價實施辦法(試行)》《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等內容和規定,網絡動態報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點擊登錄查看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7、對競買本次轉讓標的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權利人(如有),我方承諾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詢的義務,并在公告發布之日起3日內就信息公告內容,行權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權利人;
8、轉讓標的成交后,我方承諾按照點擊登錄查看收費辦法及相關交易文件的約定及時支付交易服務費用,不因與受讓方任何爭議或合同解除終止等任何原因拒絕交納或主張退還交易服務費用。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一)轉讓標的名稱:池州市****
池州市平天湖2025年漁業捕撈權是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合同規定,對池州市平天湖水域范圍的漁業資源進行捕撈、處置及收益的權利。
(二)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池州市平天湖位于安徽省池州市市區東南部,西接齊山河、白洋河等境內支流,從東北匯入長江。本次捕撈區域為平天湖主湖區及其附近水域,本次鰱魚、鳙魚預計捕撈量約為60萬公斤,其中:
鰱魚預計約35萬公斤;
鳙魚預計約25萬公斤;
其他漁業資源數量以實際捕撈為準;
具體魚類品種、大小、重量、數量等均以捕撈后的現狀及實際稱重為準,其中規格重量在2.5公斤以下的漁業資源不在本次捕撈范圍。
(三)捕撈時間:
自受讓方取得漁業捕撈權之日起50日內(受讓方取得漁業捕撈權之日為轉讓方授予受讓方開始實施漁業捕撈作業的權利之日),受讓方須完成捕撈作業、分類稱重及裝運離場工作,具體捕撈作業時間須按轉讓方要求并以其通知為準,其他時間不得開展捕撈作業,如因轉讓方原因或惡劣天氣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導致延誤的,則經轉受雙方書面確認并作相應順延。
(四)特別提示:
1、關于捕撈作業事項安排
(1)受讓方須以池州市平天湖水域現狀進行一次性趕網式漁業捕撈作業,本次捕撈采用聯合漁法和網目較大的網箔、刺網捕撈鰱魚、鳙魚,捕撈最小網目(2a)不得低于14cm,采用活漁船或活魚筏裝運,嚴格禁用使用破壞性強、選擇性差或危害生態的漁具漁法:包括電魚、毒魚、炸魚、迷魂陣、密眼網具及底拖網;不得捕撈規格重量小于2.5公斤的漁業資源。
(2)捕撈作業前,網底網目及下網時間須經轉讓方現場確認后,受讓方方可下網進行趕網作業;圍網形成網區后,投放網箱規格及投放時間、每次開啟網箱進魚時間須經轉讓方現場確認后方可投放、開啟網箱,投放網箱應保持封閉狀態,每次開啟網箱所進箱內的漁業資源須全部捕撈上岸,并迅速進行分類整理,有序放置在稱重區域等待稱重。
(3)G236池州平天湖隧道及連接線工程項目目前已施工,如因G236池州平天湖隧道及連接線工程項目施工給受讓方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無關,受讓方不得因此向轉讓方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4)受讓方捕撈的漁業資源應接受相關部門的檢查,核對是否符合許可要求、可捕標準、禁捕品種等規定,并做好漁業資源記錄、捕撈量、品種組成等信息;受讓方在捕撈到國家級和省級保護水生動物時,須向轉讓方及相關部門做好報備、記錄后及時放生,在捕撈到外來入侵水生動物時,需向轉讓方及相關部門報備、記錄后做無害化處理,禁止受讓方在市****
2、關于漁業資源稱重事項安排
轉讓標的數量以實際稱重為準,轉讓方僅提供稱重計量設備,其他設備由受讓方自行負責,轉讓標的數量以經轉受雙方確認的稱重數量為準,如各類漁業資源稱重數量達到預計捕撈量(60萬公斤)或按稱重數量計算價款達到本次成交價款時,則受讓方須在次1個工作日內按本次成交價款的50%計算并向轉讓方指定賬戶進行補款,作為后期漁業資源的預付款;最終價款按各類漁業資源最終累計稱重數量×成交單價計算,經轉受雙方確認最終稱重數量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結清,多退少補;鰱魚、鳙魚成交單價計算方式如下(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鰱魚成交單價=鰱魚評估價款(2,030,000.00元)÷鰱魚、鳙魚總評估價款(4,905,000.00元)×本次成交價款÷鰱魚評估數量(350,000.00公斤);
鳙魚成交單價=鳙魚評估價款(2,875,000.00元)÷鰱魚、鳙魚總評估價款(4,905,000.00元)×本次成交價款÷鳙魚評估數量(250,000.00公斤);
其它類漁業資源成交單價以轉讓方經詢價確定的市場價為準,遵循 “隨行就市” 原則進行結算。
三、轉讓方
四、轉讓行為的內部決策及批準情況
本次標的轉讓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的決策程序,并取得了相應的批準。
五、資產評估情況
1、資產評估的委托方:點擊登錄查看。
2、評估機構:安徽百友水產資源資產價格評估有限公司。
3、評估基準日:****。
4、資產評估名稱及文號:《點擊登錄查看委托關于2025年擬開展平天湖漁業捕撈的漁業價值評估報告書》(皖百友水產價評字(2025)0111號)。
5、評估對象:點擊登錄查看擬開展平天湖漁業捕撈的漁業價值。
6、資產評估結果:于評估基準日****,點擊登錄查看擬開展平天湖漁業捕撈的漁業價值評估價值為人民幣4,905,000.00元(含稅價),金額大寫:人民幣肆佰玖拾萬伍仟元整。
7、評估備案機構:池州市平天湖風景區管理委員會。
六、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一)交易條件
1、轉讓底價:人民幣4,905,000.00元(含稅價)。
2、標的轉讓價款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池州市平天湖2025年漁業捕撈權及漁業資源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讓方一次性付清標的轉讓價款。
(2)自《池州市平天湖2025年漁業捕撈權及漁業資源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讓方一次性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1,000,000.00元,最終各類漁業資源數量經轉受雙方確認后,自受讓方按轉讓方要求完成對因捕撈作業造成的湖面垃圾雜物等清理工作并通過轉讓方驗收之日起10日內,由轉讓方負責將履約保證金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3)自《池州市平天湖2025年漁業捕撈權及漁業資源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如受讓方未支付交易服務費用,則為扣除受讓方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用后的余款)自動轉為受讓方支付《池州市平天湖2025年漁業捕撈權及漁業資源轉讓合同》約定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4)標的全部轉讓價款、履約保證金支付至點擊登錄查看指定賬戶。
3、與標的轉讓的相關的其他條件:
(1)意向受讓方承諾: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點擊登錄查看相關交易規則、規定;已經適當的批準與授權參與本次標的受讓;所提交的受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2)意向受讓方承諾:已對標的的情況和現狀進行了詳細了解和調研,對其存在的投資風險已做了充分預判,投資風險自行承擔,與轉讓方、點擊登錄查看無關。
(3)意向受讓方承諾:對本公告中“關于捕撈作業事項安排”、“關于漁業資源稱重事項安排”的情況已完全知悉,且無異議,并遵照執行,否則,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池州市平天湖2025年漁業捕撈權及漁業資源轉讓合同》,追究受讓方的相關違約責任,給轉讓方造成損失的,受讓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且轉讓方不予退還受讓方已支付的轉讓標的轉讓價款及履約保證金。
(4)意向受讓方承諾:受讓方具備漁業捕撈的經驗及能力,受讓方自取得點擊登錄查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轉讓方授予受讓方漁業捕撈權前),須將相應漁業捕撈資質(須具有漁業捕撈(魚類或水產品養殖等)相關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有效期內的《內陸漁業船舶證書》及《漁船船員證書》)報轉讓方備案;如受讓方不具備上述相應漁業捕撈資質,則須另行聘請具備上述相應漁業捕撈資質單位進行捕撈作業,并將與聘請單位簽訂的合同及相應漁業捕撈資質報轉讓方備案,捕撈單位不得再轉包或分包捕撈業務。如受讓方不按照上述要求履約,視為受讓方違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池州市平天湖2025年漁業捕撈權及漁業資源轉讓合同》,且不予退還受讓方已支付的轉讓標的轉讓價款及履約保證金,如給轉讓方造成損失的,受讓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5)意向受讓方承諾:受讓方自取得點擊登錄查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須向轉讓方上報《漁業捕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體捕撈作業方案、人員及設施配備方案、水資源及環境保護措施、漁業資源保護措施等),經轉讓方批準同意后,受讓方憑點擊登錄查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及經轉讓方批準同意的《漁業捕撈方案》,由轉讓方授予受讓方漁業捕撈權。
(6)意向受讓方承諾:受讓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進行科學有效捕撈,自覺維護池州市平天湖水域環境,不采取電魚、毒魚、炸魚、迷魂陣、密眼網具及底拖網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行為,無條件接受轉讓方及相關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7)意向受讓方承諾:如發現受讓方采取電魚、毒魚、炸魚、迷魂陣、密眼網具及底拖網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方式進行非法捕撈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池州市平天湖2025年漁業捕撈權及漁業資源轉讓合同》,沒收受讓方非法捕撈設施、設備,并追究受讓方的相關違約責任,給轉讓方造成損失的,受讓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且轉讓方不予退還受讓方已支付的轉讓標的轉讓價款及履約保證金,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移送執法機關處理。
(8)意向受讓方承諾:受讓方自行準備捕撈作業工具,配備專業捕撈人員,自行配備裝載、運輸設備,在捕撈作業、分類稱重、裝運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無關。
(9)意向受讓方承諾:受讓方在進行捕撈作業時,必須保證水域航道通暢,除捕撈用船之外,不得在水域停泊和行駛任何船只及其它航行工具,捕撈用船及漁具必須按轉讓方指定地點停放,除捕撈人員進行捕撈作業外,不允許其他人員隨船進入水域。
(10)意向受讓方承諾:受讓方必須在規定的捕撈時間內(自受讓方取得漁業捕撈權之日起50日內)完成捕撈作業、分類稱重及裝運離場工作,具體時間以轉讓方通知為準,不得在其他時間進行捕撈作業,如因轉讓方原因或惡劣天氣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導致延誤的,則經轉受雙方書面確認并作相應順延;受讓方應按轉讓方要求在平天湖水域捕撈現場及時對捕撈的漁業資源進行分類稱重、裝運,分類稱重、裝運時間須遵照轉讓方要求,不得夜間進行捕撈、分類稱重、裝運,不得私自以分包、轉包、聯營等名義轉讓捕撈權;捕撈、稱重、裝運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經濟、法律、安全、環保等責任與風險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無關;如受讓方未在規定捕撈時間內完成捕撈作業及分類稱重工作,剩余未捕撈、稱重的漁業資源由轉讓方自行處置,收益歸轉讓方所有,且不退還受讓方已支付的轉讓標的轉讓價款。
(11)意向受讓方承諾:受讓方須保護池州市平天湖水域水質及生態環境,如因不正當捕撈行為導致水質污染或生態環境破壞,轉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立即停止實施捕撈作業,由受讓方自行負責水質或生態環境的恢復,且有權單方解除《池州市平天湖2025年漁業捕撈權及漁業資源轉讓合同》,并追究受讓方的違約責任,給轉讓方造成損失的,受讓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且轉讓方不予退還受讓方已支付的轉讓標的轉讓價款及履約保證金。
(12)意向受讓方承諾:受讓方應及時對不同類型和規格的漁業資源做好管理和統計,稱重完成后,漁業資源的一切責任均由受讓方負責,與轉讓方無關;受讓方應及時組織人員和車輛進行裝車作業,車輛需提前做好清潔和消毒處理,確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序裝車,確保裝載牢固,防止在運輸過程中出現散落等情況,裝車完成后,受讓方需自行檢查車輛裝載情況,確保無誤后,按照規定路線離開現場。
(13)意向受讓方承諾:受讓方須保持池州市****
(14)意向受讓方承諾:捕撈作業完畢,受讓方須立即停止在池州市平天湖水域范圍內繼續實施漁業捕撈,并自最終各類漁業資源數量經轉受雙方確認之日起5日內撤走漁船、網具及其他相關設施,否則,視同受讓方自動放棄相關設施、設備所有權,轉讓方有權自行處置,受讓方不得要求進行補償;自最終各類漁業資源數量經轉受雙方確認之日起10日內受讓方須按轉讓方要求完成對因捕撈作業造成的湖面垃圾雜物等清理工作,并通過轉讓方驗收。
(15)意向受讓方承諾:本次轉讓標的在轉讓過程中產生相關稅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16)意向受讓方承諾:同意按不低于轉讓標的的轉讓底價受讓本標的。
(17)意向受讓方承諾:對擬定的《池州市平天湖2025年漁業捕撈權及漁業資源轉讓合同》(樣本)已完全知悉,且無異議并遵照執行。
(二)受讓方資格條件
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七、轉讓信息
(一)公告期
自****至****。
(二)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信息發布自動終結。
(三)報名時間
自****至****,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四)交易保證金的交納要求及處理
1、交易保證金金額:人民幣1,000,000.00元。
2、交易保證金交納方式:
本標的的交易保證金通過錢包支付;
請意向受讓方通過e交易注冊預留的銀行賬戶(預留銀行賬戶名稱須與意向受讓方注冊名稱一致,且銀行賬號須為該名稱對應賬號)匯入保證金。【不可用現金、信用卡、支付寶或微信等方式匯入】意向受讓方在將資金轉入錢包后,需將錢包中的資金支付到報名項目中。
3、交易保證金交納時間:
意向受讓方應于報名截止日的16:30前,按系統提示完成保證金繳納,且繳納狀態顯示為“已繳納”。
特別
鰱魚預計約35萬公斤;
鳙魚預計約25萬公斤;
其他漁業資源數量以實際捕撈為準;
具體魚類品種、大小、重量、數量等均以捕撈后的現狀及實際稱重為準,其中規格重量在2.5公斤以下的漁業資源不在本次捕撈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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