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遴選阿里地區噶爾縣噪聲自動監測站運維技術單位的公告
為規范阿里地區噶爾縣噪聲自動監測站運行管理,保障監測數據真實、準確、連續、有效,全面掌握地區聲環境質量狀況,夯實生態環境管理決策基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系統運行維護和質量控制技術要求(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我局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遴選具備噪聲自動監測站運維資質的第三方技術單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項目概況
(一)采購人:點擊登錄查看。
(二)項目名稱:阿里地區噶爾縣噪聲自動監測站。
(三)運維范圍及數量:阿里地區噶爾縣****
(四)運維資金:本次遴選最高限價24.38萬元。
(五)工作內容及要求:見附件1。
二、報名單位資質要求
(一)申請人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能夠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二)申請人近三年內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
(三)本次遴選不接受聯合體報名,不得二次委托。
三、報名資料審核
(一)申請人需提供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所有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申請人需按照評分表內容逐項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評分表詳見附件2。
(三)公告時間結束前,將報名材料送至點擊登錄查看。報名單位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報名資格。
(四)由點擊登錄查看對報名單位資格進行符合性審查,審查合格后提交點擊登錄查看組織的評審小組根據評分表進行打分后,依照相關程序研究決定運維單位。
四、其它事項
(一)報名時間:****至****(截止時間為****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文件遞交地點:阿里地區噶爾縣****
(三)公告時間結束前將報名材料紙質件(1份)蓋鮮章,密封后送至阿里生態環境局(報名資料未密封將不予受理)。
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污染防治科 ****
附件:1.阿里地區噶爾縣噪聲運維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 附件1:阿里地區噶爾縣噪聲運維主要內容和.docx
2.阿里地區噶爾西縣噪聲自動監測站運維單位遴選評分表 附件2:阿里地區噶爾西縣噪聲自動監測站運.docx
****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