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段名稱:高縣國家儲備林建設項目木材搬運及相關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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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縣國家儲備林建設項目木材搬運及相關服務 招標公告變更
高縣國家儲備林建設項目木材搬運及相關服務
(補遺)公告
各潛在供應商:
本項目增加如下要求
1、簽字或蓋章要求:
(1)比選申請人必須按照比選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簽字、蓋章(法人代表的簽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簽字章)。
(2)所有要求蓋章的地方都應加蓋比選申請單位(法定名稱)章(正本應為鮮章),不得使用專用印章(如經濟合同章、投標專用章等)或下屬單位印章代替。
(3)比選申請文件格式中要求比選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的,如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比選而不委托代理人參加比選的,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參加比選,由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供授權委托書)簽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4)比選申請文件應用不褪色的材料書寫或打印,并由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單位章。
(5)比選申請文件應盡量避免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改動之處應加蓋單位章或由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確認。
(說明:上述“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其中負責人指比選申請人營業執照上載明的負責人。)
2、比選申請文件份數
正本1份,副本4份,電子文檔1份(U盤提供),電子文檔內容包含比選申請文件正本(已簽字、蓋章)掃描的PDF文件和比選申請文件WORD文檔。(電子文檔內容不作評審要求)
比選申請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復制(復印)而成(包括證明文件)。當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但副本和正本內容不一致造成的評標差錯由比選申請人自行承擔。若電子文件與紙質文件不一致的,以紙質文件為準,但由此造成的評審差錯由比選申請人自行承擔。
3、裝訂要求及包裝方式
裝訂要求:采用左側膠裝方式裝訂,裝訂前,應按比選申請文件編列內容的先后順序編制目錄,并標識每章節的頁碼,以便查閱。
包裝方式:比選申請文件的正本、副本、電子文檔應密封包裝,加貼封條,并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比選申請人單位章。
4、封套上寫明
比選申請文件的封套上應清楚地標記“正本”或“副本”字樣,封套上應寫明的其他內容如下:
比選人的名稱:
比選人的地址:
(項目名稱)比選申請文件
在 年 月 日 時 分前不得開啟。
其他內容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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