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章 遴選邀請
第二章 遴選須知
遴選須知前附表
遴選須知正文
一、說明
二、遴選文件
三、響應文件
四、響應文件的遞交
五、響應文件的遴選與評審
六、中選結果信息公布與授予合同
七、其他規定
第三章 遴選合同格式
第四章 遴選需求
第五章 響應文件組成
一、遴選項目基本概況
1、遴選項目名稱:市本級及轄區2026-2028年公開競爭性遴選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機構項目
2、委托代理編號:****
3、遴選方式:公開競爭性遴選
4、中選方式:綜合評分法
5、遴選項目預算: ¥10088萬元 (最終金額以省財政廳核定數為準)
| 包/品目號 | 標的名稱 | 數量 (單位:項) | 預算(萬元) |
| 整包 | 市本級及轄區2026-2028年公開競爭性遴選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機構項目 | 1 | 10088 |
6、遴選項目分包設置
| 機構 數量(家) | 選包規則 | 項目包名稱 | 標包 名稱 | 中央 險種 | 覆蓋行政區域 | 2026-2028年遴選分包規模(萬元) | 備注 |
| 5 | 按照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評審得分排名順序選擇排名相對應的項目包(如評審第一名選項目包一,以此類推) | 合計 | 10,088 | ||||
| 項目 包一 | 小計 | 5,192 | |||||
| 標包1 | 種植險、養殖險 | 零陵區**** | 2,904 | ||||
| 標包2 | 種植險、養殖險 | 冷水灘區**** | 2,288 | ||||
| 項目 包二 | 小計 | 2,753 | |||||
| 標包3 | 種植險、養殖險 | 零陵區**** | 1,162 | ||||
| 標包4 | 種植險、養殖險 | 冷水灘區普利橋鎮、蔡市**** | 1,184 | ||||
| 標包5 | 種植險、養殖險、森林險 | 金洞全區 | 341 | ||||
| 標包6 | 森林險 | 零陵全區、冷水灘全區 | 66 | ||||
| 項目 包三 | 小計 | 1,547 | |||||
| 標包7 | 種植險、養殖險 | 零陵區**** | 815 | ||||
| 標包8 | 種植險、養殖險 | 冷水灘區高溪市**** | 571 | ||||
| 標包9 | 種植險、養殖險、森林險 | 回龍圩全區 | 161 | ||||
| 項目 包四 | 小計 | 318 | |||||
| 標包10 | 種植險、養殖險 | 零陵區**** | 202 | ||||
| 標包11 | 種植險、養殖險 | 冷水灘區**** | 116 | ||||
| 項目 包五 | 小計 | 278 | |||||
| 標包12 | 種植險、養殖險 | 零陵區凼底鄉 | 166 | ||||
| 標包13 | 種植險、養殖險 | 冷水灘區**** | 112 | ||||
二、遴選項目的主要需求
| 包/品目號 | 標的物名稱 | 標的主要需求 | ||
| 技術 | 服務 | 合同條款 | ||
| 整包 | 市本級及轄區2026-2028年公開競爭性遴選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機構項目 | 具體詳細內容詳見遴選文件“第四章 遴選需求”。 | ||
| 競爭性遴選項目可能實質性變動內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
三、申請人資格條件:
3.1、申請人需具備的基本資格條件,并提供以下資格證明文件:
(1)企業營業執照;
(2)省公司負責人提交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或者省公司負責人授權委托人提交附有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及其在申請單位的省級公司或所屬公司近三個月的社保證明;申請人省公司負責人授權委托書要求:無申請人行政公章及省公司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視為無效授權。
注: ①、申請人公司負責人是指提供的申請人營業執照中注明的公司負責人。
3.2、申請人特定資格條件:
(1)申請人的省級公司必須在湖南銀保監局公布的符合農業保險業務經營條件的保險公司目錄范圍內。
(2)具有完善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3)具有完善的基層服務網絡。
(4)信息化建設滿足業務管理要求,能夠按要求與中國農業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農再)約定分保業務信息系統進行對接;能夠按要求與湖南省農業保險綜合管理平臺系統對接。
(5)參加農業保險再保險體系改革試點,承保機構總公司已與中國農再簽署當期有效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再保險標準協議》,雙方可協商對有關條款進行調整。
(6)對于在財金【2020】128號文件印發后開業的承保機構,總公司開業時間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組、更名或新設主體依法受讓相關業務的,可以原主體開業時間為準。
(7)在遴選區域具有經銀保監部門批準設立的下屬分支機構,持有省級分公司出具的針對本區域遴選的授權文件。
(8)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3.3存在以下情況的保險機構不得參加遴選:
(1)以聯合體(共保體)形式或委托其他保險機構、中介機構代為辦理的;
(2)以銷售網點、“三農”保險服務網點等非市縣級分支機構申請的,區級分支機構申請市州本級及所轄區遴選的,市級及以上分支機構申請省直管縣市遴選的;
(3)在參選地區農業保險業務違法違規被財政部門或監管部門處罰且尚在處罰期的,以及因農業保險績效評價取消財政補貼資格期內的。
四、獲取遴選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領取遴選文件
有意向的合格申請人可于****至****,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時間),持參與遴選承保機構省級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個人身份證等資料到點擊登錄查看(湖南省永州市****領取遴選文件。
五、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開啟時間及地點
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2026年03月 02日 9時 00分(北京時間)
地址:點擊登錄查看(湖南省永州市****
注:1.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申請文件將拒絕接收。屆時請申請人的省公司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到會,出示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附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個人身份證原件并簽名以示出席,否則其申請將被拒絕。
2.若對本項目存在相關質疑,請質疑方攜帶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或授權人(必須為本單位員工且提供本企業近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原件)委托書及公司營業執照原件至點擊登錄查看(湖南省永州市****現場提交質疑書,我公司不接受郵件或快遞形式所遞交的質疑文件。
六、遴選項目聯系人姓名和電話
遴 選 人:點擊登錄查看 永州市****
聯 系 人: 點擊登錄查看
電 話:****(經本人同意公開)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
代理機構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
電 話:賈靈敏、李黎、王華兵
聯系人:****、**** (經本人同意公開)
第二章 遴選須知
遴選須知前附表
注: 請在方框□內劃√選擇,在“條款號”內限選一項。(本項目采用的條款用“◆”標示)
| 條款號 | 條款名稱 | 編列內容規定 |
| 一、說明 | ||
| 第二章第1.1款 | 遴選項目 | 市本級及轄區2026-2028年公開競爭性遴選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機構項目 |
| 第二章第2.1款 | 遴選人 | 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永州市****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 聯 系 人:點擊登錄查看 電 話:****(經本人同意公開) |
| 第二章第2.2款 | 代理機構 | 代理機構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 電 話:賈靈敏、李黎、王華兵 聯系人:****、****(經本人同意公開) |
| 第二章第2.3款 | 申請人的邀請方式 | ◆ 發布公告 |
| 第二章第3.1款 | 申請人資格條件 | 3.1、申請人需具備的基本資格條件,并提供以下資格證明文件: (1)企業營業執照; (2)省公司負責人提交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或者省公司負責人授權委托人提交附有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及其在申請單位的省級公司或所屬公司近三個月的社保證明; 申請人省公司負責人授權委托書要求:無申請人行政公章及省公司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視為無效授權。 注: ①、申請人公司負責人是指提供的申請人營業執照中注明的公司負責人。 3.2、申請人特定資格條件: (1)申請人的省級公司必須在湖南銀保監局公布的符合農業保險業務經營條件的保險公司目錄范圍內。 (2)具有完善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3)具有完善的基層服務網絡。 (4)信息化建設滿足業務管理要求,能夠按要求與中國農業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農再)約定分保業務信息系統進行對接;能夠按要求與湖南省農業保險綜合管理平臺系統對接。 (5)參加農業保險再保險體系改革試點,承保機構總公司已與中國農再簽署當期有效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再保險標準協議》,雙方可協商對有關條款進行調整。 (6)對于在財金【2020】128號文件印發后開業的承保機構,總公司開業時間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組、更名或新設主體依法受讓相關業務的,可以原主體開業時間為準。 (7)在遴選區域具有經銀保監部門批準設立的下屬分支機構,持有省級分公司出具的針對本區域遴選的授權文件。 (8)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3.3存在以下情況的保險機構不得參加遴選: (1)以聯合體(共保體)形式或委托其他保險機構、中介機構代為辦理的; (2)以銷售網點、“三農”保險服務網點等非市縣級分支機構申請的,區級分支機構申請市州本級及所轄區遴選的,市級及以上分支機構申請省直管縣市遴選的; (3)在參選地區農業保險業務違法違規被財政部門或監管部門處罰且尚在處罰期的,以及因農業保險績效評價取消財政補貼資格期內的。 |
| 第二章第6.1款 | 聯合體形式 | ◆ 不接受 □ 接受 |
| 第二章第7.1款 | 現場勘察 | ◆ 遴選人不組織 □ 遴選人組織,時間: 地點: 聯系人: |
| 二、遴選文件 | ||
| 第二章第9.1款 | 提供遴選文件期限 | 同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
| 第二章第9.2款 | 領取或購買遴選文件時應提供的資料 | 詳見第一章遴選邀請公告 |
| 第二章第10.1款 | 提交首次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 | 年 月 日 時 分 (北京時間) |
| 三、響應文件的編寫 | ||
| 第二章第14.2款 | 遴選項目預算 | ¥ 10088 萬元(最終金額以省財政廳審定金額為準) |
| 第二章第16.1款 | 遴選保證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 第二章第17.1款 | 響應文件有效期 | 90 日(日歷日) |
| 第二章第18.1款 | 響應文件副本份數 | 正本一份,副本六份,采用膠裝方式裝訂(可分冊裝訂),裝訂應牢固、不易拆散和換頁,不得采用活頁裝訂,提倡雙面打印。 響應文件電子文檔(U盤):一份 注:管理制度采用膠裝方式單獨裝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 四、響應文件的遞交 | ||
| 第二章第19.2款 | 封套上應載明的信息 | “響應文件”、“管理制度”、“響應文件電子文檔” 項目名稱: 委托代理編號: 遴選人名稱: 申請人全稱: 申請人省公司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并加蓋公章,在顯要位置標明:“申請文件在 年 月 日 時 分前不得開啟”。 |
| 第二章第22.1款 | 響應文件的遞交地點 | 點擊登錄查看(湖南省永州市**** |
| 五、響應文件的遴選與評審 | ||
| 第二章第28.2款 | 評審因素和標準 | 見附頁1 |
| 六、中選結果信息公布與授予合同 | ||
| 第二章第34.1款、 | 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 | 點擊登錄查看官網 |
| 第二章第36.3款 | 履約擔保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約擔保的金額為: |
| 七、其他規定 | ||
| 第二章第38.1款 | 遴選代理服務費 | 遴選代理服務費由遴選人支付 |
| 第二章第39.1款 | 其他規定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和條件:按合同約定。 |
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機構公開競爭性遴選評審指標及評分規則
| 序號 | 一級指標 | 二級 指標 | 分 值 (分) | 評 分 標 準 | 評 分 說 明 |
| 1 | 服務能力30分 | 市縣機構設置4分 | 4 | 遴選區域為市州本級及所轄區的,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得分=2分+設立區支公司/所轄區個數×2分+設立區營銷服務部/所轄區個數×1分,最高不超過4分。 遴選區域為省直管縣市的,設立縣級分支公司的計4分,設立縣級營銷服務部的計1分,最高不超過4分。 | 市縣級分支公司、縣級營銷服務部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具有開辦農險資質,并內設專門農業保險部門的財產保險公司自有分支機構(含經監管部門批籌,在合同服務期間可以開展業務的)。需提供相應資質證明的復印件并加蓋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公章。 |
| 2 | 基層服務體系 6分 | 6 | 在遴選區**** | 鄉鎮營銷服務部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財產保險公司自有五級分支機構(含經監管部門批籌的,不含同一集團內的相互代理),需提供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公章。鄉鎮農業保險辦公室以 2024年 12月 31 日前已經設立好的機構為準,需提供鄉鎮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農業保險工作小組出具的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與該鄉鎮合作的文件、協議等相關證明復印件加蓋證明出具單位公章,提供辦公現場實景照片。各公司不得突擊、虛假掛牌,如提供虛假材料,則中選資格作廢。 | |
| 3 | 正式人員配備5分 | 5 | 在遴選區域配備有專業農險人員,正式編制人員按實計算,勞務派遣人員按 50%折算。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專業農險人員最多數量(若實際人數大于按遴選區域 2024年度農業保險中央品種保費規模、400萬元匹配 1人測算值,余數向上取整,超出人數不納入計算)為評審基準值,達到基準值的承保機構計滿分。未達到基準值的承保機構該項得分=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專業農險人員數量/評審基準值×5分。 中央品種指中央財政給予補貼的水稻、水稻制種、玉米、棉花、油菜、大豆、能繁母豬、育肥豬、奶牛、公益林、商品林等11個品種,下同。 | 專業農險人員為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市/縣級分支機構專職從事農業保險的正式員工和勞務派遣人員。需提供加蓋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省公司公章的專業農險人員名單,2024年 12月 31 日前承保機構與員工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及人社部門提供的社保繳納證明。以上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則中選資格作廢。遴選區域 2024年度農業保險中央品種保費規模以財政部門提供的結算數據為準。 | |
| 4 | 服務能力30分 | 兼職人員配備1分 | 1 | 在遴選區**** | 鄉鎮、村農業保險專(兼)干、協保員為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在遴選區域選聘的鄉鎮、村級兼職農業保險服務人員。需提供加蓋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公章的鄉鎮、村農業保險專(兼)干、協保員名單(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年工資額或工作經費、防疫激勵費用等),并提供 2024年 12月 31 日前簽訂的委托代辦協議,鄉鎮政府、村支兩委或縣**** |
| 5 | 車輛配備 2分 | 2 | 在遴選區域配備農業保險工作車輛配備4臺及以上的計2分,配備3臺的計 1.7分,配備2臺的計 1.4分,配備 1臺的計 1分,未配備的不計分。(車輛數量大于專業農險人員數量的,超出數量不納入計算) | 農業保險工作車輛要求噴有“三農服務”或“理賠查勘”類似字樣,行駛證所有人為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或其省、市**** | |
| 6 | 科技賦能12分 | 12 | 在遴選區域內配備農業保險所需的無人機(1.5分)、AI智能點數工具(1.5分)、線上化投保理賠全流程服務(1分)、風險減量管理服務(2分)、客戶信息真實性校驗工具(2分)、高精度勾圖能力(2分)、衛星遙感及 3S技術(2分)。 | 1. 每個遴選區域至少配備 1臺無人機,計 0.5分;具備常態化作業能力,計1分。(由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提供設備歸屬證明資料、功能說明和在遴選區域所在市州的應用案例,應用時間應在 2025年 9月 30日前,下同) 2.AI智能點數工具配備到人,計0.5分;有遴選區域內養殖場的實際應用案例,計1分。(由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提供設備歸屬證明資料、功能說明和在遴選區域所在市州的應用案例) 3.線上化投保理賠全流程服務須支持農險投保理賠信息采集及錄入、告知、公示、繳費、出單、支付等全流程線上化,計1分。(需提供農險線上化 APP截圖、流程操作截圖) 4.風險減量管理服務,建立的氣象、地質、病蟲害等各類災害預警防治平臺計1分,常態化應用計1分。(需提供相關 APP、系統截圖,技術服務證明材料、在遴選區域所在市州的應用案例) 5.客戶信息真實性校驗需能實現投保人身份證件、銀行卡實名校驗功能,計1分。(需提供服務證明材料、檢測流程截圖)6.高精度勾圖能力主要是指農險地塊信息建設能力,能做到一人一地的得2分;僅能按保單勾畫地圖,無法對應到人的得1分;無法勾圖的不得分。(需提供勾圖系統功能介紹、勾圖界面截圖) 7.衛星遙感及 3S技術需滿足位置定位、面積檢測、作物識別、災害識別等功能,每項功能計 0.5分。(需提供技術服務證明材料、檢測流程截圖) | |
| 7 | 服務業績30分 | 基礎信息質量2分 | 2 | 集體投保身份準確率:參選機構所屬省公司全省范圍內中央品種保單級身份證號去重,再按照身份證規則統計符合身份證號,集體投保身份準確率=符合編碼規則農戶戶次/集體投保農戶總戶次。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準確率最高值為評審基準值,該承保機構得滿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得分=其他參加遴選的集體投保身份準確率/評審基準值×2分。 | 按該指標值取2025年7月 1 日-12月 31 日數據,以金融監管部門提供為準。 |
| 8 | 歷史理賠情況19分 | 10 | 平均已決賠付率。根據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省級公司和遴選區域分支機構農業保險中央品種的平均已決賠付率計算得出,平均已決賠付率=(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省級公司平均已決賠付率+遴選區域分支機構平均已決賠付率)/2,當省級公司的平均已決賠付率超出 80%時,只按 80%納入計算;當遴選區域分支機構的平均已決賠付率超出 100%時,只按 100%納入計算。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平均已決賠付率最高值為評審基準值,該承保機構得滿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得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平均已決賠付率/評審基準值×10分。 | 2022-2024年農業保險中央品種平均已決賠付率=2022-2024年已決賠款/2022-2024年保費收入。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在遴選區域未開展中央品種業務,而其省級公司開展過業務,則按省級公司該指標認定;若其省級公司未開展過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則省級公司和遴選區域分支機構均按總公司該指標認定。保費與賠款均不包括省級共保品種。需提供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會計報表“已決賠款、保費收入”相關科目頁面復印件并加蓋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公章,通過湖南省農業保險綜合管理平臺數據進行比對核實。省級公司數據是指省級公司歸口的全省數據,下同。 | |
| 9 | 4 | 平均結案率。根據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省級公司和遴選區域分支機構 2022-2024年的農業保險中央品種平均結案率計算得出。遴選區域分支機構年度農業保險結案率 85%以下,當年結案率按 0計算。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結案率最高值為評審基準值,該承保機構得滿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得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農業保險結案率/評審基準值×4分。 | 年度農業保險結案率=年度已決賠款/(年度已決賠款+期末未決賠款),即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接到報案后,已經按規定程序確定理賠的案件金額占所有報案預計可能賠付的金額比例。遴選區域分支機構年度農業保險結案率 85%以下,當年結案率按 0計算。年度平均結案率=(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省級公司農業保險結案率+遴選區域分支機構農業保險結案率)/2,2022-2024年的平均結案率為 3年的算數平均。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在遴選區域未開展業務,而其省級公司開展過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則按省級公司該指標認定;若其省級公司未開展過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則省級公司和遴選區域分支機構均按總公司該指標認定。賠款不包括省級共保品種。需提供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會計表“已決賠款、未決賠款”相關科目頁面復印件并加蓋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公章,通過湖南省農業保險綜合管理平臺數據進行比對核實。 | ||
| 10 | 2 | 養殖險案均立案結案周期: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平均時間(單位:天)。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的案均立案結案周期最優值為評審基準值,該承保機構得滿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 機構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得分=評審基準值/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標準化養殖險案均立案結案周期 ×2分。 | 以 2022-2024年湖南省農業保險綜合管理平臺數據為準。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上年在遴選區域未開展業務,而其省級公司開展過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則按省級公司該指標認定。 | ||
| 11 | 2 | 種植險案均立案結案周期: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平均時間(單位:天)。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案均立案結案周期最優值為評審基準值,該承保機構得滿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 構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得分=評審基準值/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種植險案均立案結案周期×2分。 | 以 2022-2024年湖南省農業保險綜合管理平臺數據為準。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上年在遴選區域未開展業務,而其省級公司開展過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則按省級公司該指標認定。 | ||
| 12 | 1 | 森林險案均立案結案周期: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平均時間(單位:天)。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案均立案結案周期最優值為評審基準值,該承保機構得滿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 構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得分=評審基準值/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森林險案均立案結案周期×1分。 | 以 2022-2024年湖南省農業保險綜合管理平臺數據為準。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上年在遴選區域未開展業務,而其省級公司開展過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則按省級公司該指標認定。 | ||
| 13 | 承保業績4分 | 4 | 農業保險(包括政策性和商業性種植險、養殖險、森林險)的承保業績。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 2022-2024年遴選區域農業保險年平均保費收入(按實際開展業務年限計算)最多的為評審基準 值,該承保機構得滿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得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遴選區域農業保險年平均保費收入/評審基準值×4分。 | 承保業績由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提供經金融監管部門或保險行業協會認定的相關證明文件,并加蓋證明出具單位公章。 | |
| 14 | 服務經驗2分 | 2 | 2022-2024年期間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總公司系統內其它省分公司獲得(直轄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保險遴選業務承保資格并開展業務的,承保區域覆蓋省份>20個(含)以上計2分,承保區域覆蓋省份 15個(含)-20個(不含)計 1.5分,承保區域覆蓋省份 10個(含)-15個(不含)計 1分,承保區域覆蓋省份5個(含)-10個(不含)計0.5分,承保區域覆蓋省份5個以下計0分。同一省份(直轄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轄機構于2022-2024年多次農業保險遴選中選的,只計算 1次。 | 遴選業務承保資格覆蓋省份(直轄市、自治區)根據相應地區遴選中標合同復印件(提供合同首頁及蓋章,可證明開展了相關業務即可,無需提供全部合同)核定。 | |
| 15 | 表彰及試點3分 | 3 | 獲得獎勵表彰和項目試點的情況。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省級公司2022-2024年獲得省級(含)以上有關財政、農業農村、金融管理及監管等部門在農業保險工作方面的表彰,以及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在遴選區****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需提供 2022-2024年受表彰的證明材料復印件、試點項目或任務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公章。如提供虛假材料,則中選資格作廢。 | |
| 16 | 合規經營及風險管控能力20分 | 綜合費用率3分 | 3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省級分公司 2022-2024年農業保險平均綜合費用率 15%(含)以下計 3分,15%-17.5%(含)計 2分,17.5%-20%(含)計 1分,20%以上不計分。 | 綜合費用率=(業務及管理費用+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分保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攤回分保費用)/(本年自留保費-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由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提供省級公司農業保險綜合費用率相關財務指標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
| 17 | 監管檢查及處罰5分 | 5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期間開展的農業保險業務,被財政、審計和金融監管部門檢查發現虛假承保、虛假理賠問題的,每項扣1分,扣完為止。 | 違規問題以檢查報告、審計報告、處罰文件以及監管通報等為準,同一違規事實或負面事件不重復扣分。如隱瞞不報或少報,則中選資格作廢。違規問題以報告或文件下達的時間為準。 | |
| 18 | 服務對象滿意度3分 | 3 | 1、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所屬省級分公司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情況。按評價情況打分,一級的計 1分;二級A計0.8分,二級B計0.6分,二級 C計0.4分;三、四級不計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需提供 2024年度經金融監管部門評定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 |
| 2、服務對象滿意度,按省財政廳委托開展的 2023和2024年度電話回訪滿意度評價結果,每年分值 1分,總計2分,從高到低排名,第一名得 1分,按0.2分依次遞減,減完為止。 | 以省財政廳委托第三方開展的電話回訪報告為依據。 | ||||
| 19 | 償付能力充足率2分 | 2 | 償付能力充足率總計2分,其中: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所屬總公司 2024年度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 230%(含)以上的計滿分 1分;180%(含)-230%(不含)的按排名依次遞減 0.1分;低于 180%的不計分。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所屬總公司最近一期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230%(含)以上的計滿分 1分;180%(含)-230%(不含)的按排名依次遞減 0.1分;低于 180%的不計分。 | 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最低資本,需提供參加遴選的承保公司總公司 2024年度經審計的會計報表和最近一期會計報表中“償付能力報告含償付能力充足率”相關頁面復印件并加蓋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公章,其中 2024年度報表應經審計。 | |
| 20 | 風險綜合評級2分 | 2 | 風險綜合評級總計2分,其中: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所屬總公司 2024年度風險綜合評級達到 A級的計1分,B級的計0.5分,C、D級不計分。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所屬總公司最近一期風險綜合評級達到 A級的計1分,B級的計0.5分,C、D級不計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需提供 2024年度和最近一期經金融監管部門評定的風險綜合評級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 |
| 21 | 大災準備金2分 | 2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所屬省級公司 2022-2024年期間按規定足額提取農業保險大災準備金計1分,未足額提取或未提取不得分;規范使用計1分,未按規范使用不得分。未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的承保機構計1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需提供省級公司 2022-2024年農業保險大災準備金提取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 |
| 22 | 管理制度3分 | 3 | 農業保險工作相關制度。對內控合規制度、承保查勘理賠制度、客戶服務制度、風險控制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進行綜合評價,優計 3分,良計 2分,一般計 1分,差不計分。 | 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提供的制度匯編文本為評分依據。 | |
| 23 | 市縣級自主指標20分 | 績效評價結果9分 | 9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應積極配合完成政策性農業保險績效考評工作,以2022-2024年承保農業保險中央品種的績效考評得分(承保機構各年度考核得分=當年各區對該承保機構的績效考核得分總和/當年對該承保機構實施了績效考評工作的轄區數量)為評分依據,3年績效考核平均得分排名第一名得9分,第二名得7分,第三名得5分,以此類推。近3年農業保險績效考核平均得分70分以下不得分。 | 以參加遴選機構提供由各區蓋章的近3年(2022-2024年)農業保險績效考核評分表為準。 |
| 24 | 地方特色農業發展2分 | 2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在該遴選區域提供除中央財政補貼品種以外的農業保險業務,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該類業務保費規模最大數額為評審基準值,達到基準值的承保機構計滿分,未達基準值的承保機構該項得分=該承保機構在該遴選區域提供除中央品種以外的農業保險業務規模/評審基準值*2。 | 以各區財政局通過湖南省農業保險綜合管理平臺數據進行對比核實后的蓋章認定數據為評分依據。 | |
| 25 | 鄉村振興2分 | 2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在市**** | 在本轄區**** | |
| 26 | 防災減損3分 | 3 | 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用于農業防災減損(含防疫激勵費)金額計算,以最多的為評審基準值,該承保機構得3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得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防災減損總金額/評審基準值*3。 | 以參加遴選機構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財政票據、銀行付款憑證復印件以及相關政府部門蓋章證明為準。 | |
| 27 | 農業保險宣傳1分 | 1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在2022-2024年在市級媒體及以上正面宣傳農業保險工作的,每篇0.1分,最高得0.5分;制作發放通俗易懂的農業保險宣傳單且開展集中宣傳活動的,每次得0.1分,最高得0.5分。 | 以承保機構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證明材料為準。 | |
| 28 | 服務方案和相應文件制作2分 | 2 | 承保、理賠服務方案。包括組織機構、人員配置、服務流程、資金安排、承保定損理賠辦法條款、風控應急管理、響應時限安排,扶貧助困規模和種類等各方面內容的完整性、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進行綜合比較后評分。優計1分,良計0.8分,一般計0.5分,差不計分。 響應文件全面響應遴選文件要求,編制完整、非活頁裝訂,且有詳細目錄、連續頁碼、目錄與有關材料裝訂順序對應清晰、查閱方便得1分,較好得0.8分,一般得0.5分,差不計分。 | 承保、理賠服務方案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提供的資料文本為準,同時需提供對關鍵服務標準和服務響應時限的服務承諾書并加蓋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公章。承諾書包括但不限于遵守農業保險有關法律法規(特別是不進行虛假承保和虛假理賠)、積極配合政府開展農業保險工作,以及在接到被保險人報案后24小時內進行現場查勘、在接到被保險人報案后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定損(種植業在20日內完成定損、養殖業在3日)、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支付賠款。 相應文件制作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提供的文件資料為準。 | |
| 29 | 據實承保和理賠1分 | 1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在全市辦理的農業保險業務被各級財政部門發現存在虛假承保,虛假理賠情況的,每次扣0.5分(其中主動整改到位的每次扣0.2分),最多扣1分。 | 以市財政局加蓋公章的書面證明為準。在省級評審指標“合規經營及風險管控能力-監管檢查及處罰”處已扣分的同一違規事實或負面事件,此處不重復扣分。 |
注:1、參加市本級及所轄區遴選的承保機構市級分支機構,人員、車輛、信息設備、歷史理賠情況及歷史業績指標數據統計范圍包含遴選區域范圍內的所有的市轄區分支機構。
3、評審委員會成員對各項因素的評分進行扣分的應當在評審報告中作出說明;
4、各參與遴選機構及各部門提供的以上各項文件、財政票據、銀行付款、到帳記錄等證明材料需經財政部門審核、蓋章確認,方為有效。
遴選須知正文
1.適用范圍
1.1 本遴選文件僅適用于遴選須知前附表(以下簡稱遴選須知前附表)中所敘述的遴選項目。
2.定義
2.1 “遴選人”是指依法進行遴選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本次遴選的遴選人名稱、地址、電話、聯系人見遴選須知前附表。
2.2 “代理機構”是指接受遴選人委托,代理遴選項目的集中遴選機構和其他代理機構。本次遴選的代理機構名稱、地址、電話、聯系人見遴選須知前附表。
2.3 “申請人”是指響應遴選文件要求、參加競爭性遴選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本次遴選項目邀請的申請人通過遴選須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提交響應文件(含資格證明資料),參與競爭性遴選活動。
2.4 “遴選小組”是指依據《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公開競爭性遴選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機構實施辦法〉的通知》(湘財金[2026]4號)有關規定組建,依法依規履行其職責和義務的機構。
3.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應當符合遴選須知前附表中規定的資格條件要求。
3.2 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以聯合體(共保體)形式或委托其他保險機構、中介機構代為辦理的;
(2)以銷售網點、“三農”保險服務網點等非市縣級分支機構申請的,區級分支機構申請市州本級及所轄區遴選的,市級及以上分支機構申請省直管縣市遴選的;
(3)在參選地區農業保險業務違法違規被財政部門或監管部門處罰且尚在處罰期的,以及因農業保險績效評價取消財政補貼資格期內的。
4.參與遴選的費用
4.1 無論遴選的結果如何,申請人應自行承擔參與本競爭性遴選活動有關的全部費用。
5.授權委托
5.1申請人代表為申請人省公司負責人的,應持有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申請人代表不是申請人省公司負責人的,應持有省公司負責人授權書,并附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
6.聯合體形式
6.1除遴選須知前附表中另有規定,本次遴選不接受為聯合體形式的申請人。
7.現場勘察
7.1申請人應按遴選須知前附表中規定對遴選項目現場和周圍環境的現場考察。
8.遴選文件的組成
8.1 遴選文件由下列文件組成:
第一章 遴選邀請
第二章 遴選須知
第三章 遴選合同格式條款
第四章 遴選需求
第五章 響應文件組成
8.2遴選小組根據與申請人遴選情況可能實質性變動的內容,包括遴選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條款,在遴選須知前附表中明確。
8.3申請人應仔細閱讀遴選文件的全部內容,按照遴選文件要求編制響應文件。任何對遴選文件的忽略或誤解不能作為響應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風險由申請人承擔。
9. 遴選文件的提供期限
9.1遴選文件的提供期限自開始發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個工作日。具體提供期限見遴選文件前附表。
9.2申請人應持遴選文件前附表規定的資料領取或購買遴選文件。
10.提交首次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
10.1申請人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見遴選須知前附表。
11.遴選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代理機構對已發出的遴選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應當在遴選文件前附表規定的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已購買遴選文件的申請人,申請人需確定是否收到。
12.一般要求
12.1 申請人應仔細閱讀遴選文件的所有內容,按遴選文件的要求編制響應文件,并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以使其響應文件對遴選文件做出實質性的響應。
12.2 申請人提交的響應文件及申請人與遴選人或代理機構、遴選小組就有關遴選的所有來往函電均使用中文。申請人可以提交其它語言的資料,但應附中文注釋,在有差異時以中文為準。
12.3 計量單位應使用我國法定計量單位,未列明時應默認為我國法定計量單位。
12.4 響應文件應采用書面形式,電報、傳真、電子郵件形式的響應文件概不接受。
12.5 申請人應按遴選文件中提供的響應文件格式填寫。
13.響應文件的組成
13.1 響應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1)遴選響應聲明
(2)申請人的資格證明資料
(3)評審因素和標準中需提供的資料
(4)響應與偏離表
(5)申請人認為需提供的其他資料
(6)管理制度
13.2遴選文件規定可能發生實質性變動的,申請人應當在《響應與偏離表》中對應內容注明。
13.3申請人無論成交與否,其響應文件不予退還。
14.報價
14.1申請人應按第五章 響應文件組成格式填寫。
14.2遴選項目預算,遴選項目預算或其計算方法見遴選須知前附表。
15.申請人符合遴選文件規定的證明文件
15.1申請人應提交滿足本章第3.1款規定的資格條件要求的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作為響應文件的一部分。
16. 遴選保證金
16.1本次遴選不要求提交遴選保證金
17. 響應文件有效期
17.1響應文件有效期見遴選須知前附表,在此期間響應文件對申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從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之日起計算。響應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18.響應文件的簽署及規定
18.1響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應裝訂成冊,正本一份,副本份數見遴選須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應標記“正本”或“副本”的字樣,當正本和副本有差異時,以正本為準。
18.2 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應按遴選文件要求簽章處蓋單位章和由省公司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刪,應有省公司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邊簽字。否則,將導致響應文件無效。
18.3響應文件電子文檔(U盤):一份,為便于遴選文件保存,遴選文件電子文檔建議為PDF格式,內容與紙質遴選文件正本一致。
19.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9.1響應文件應密封包裝,加貼封條,并在封套的封口處蓋申請人單位章或者由省公司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19.2響應文件封套上應寫明的內容如下:
(1)響應文件:將其正本和副本裝入標記為“響應文件”的密封袋(箱)中進行提交;
(2)管理制度:將其正本和副本裝入標記為“管理制度”的密封袋(箱)中進行提交;
(3)響應文件電子文檔:響應文件電子文檔可以單獨裝入標記為“響應文件電子文檔”的密封袋中進行提交。
19.3響應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規定密封和加寫標記,遴選人或代理機構將拒絕接收。
20.響應文件的補充、修改或者撤回
20.1申請人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提交的首次響應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并書面通知遴選人、代理機構。該通知應有申請人省公司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20.2補充、修改的內容與響應文件不一致時,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21.響應文件的遞交與接收
21.1 申請人應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將響應文件送達遴選須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點。在截止時間后送達的響應文件,遴選人、代理機構或者遴選小組應當拒收。
21.2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由申請人代表當場查驗響應文件的密封狀況,遴選人或代理機構不當場拆封響應文件。
22.遴選程序
22.1遴選程序:響應文件審查、遴選(包括澄清)、響應文件評審、提出中選申請人。其中,遴選按本章第27.1款或者第27.2款情形進行。
23. 響應文件審查
23.1 資格性審查:根據本章第3.1項規定的申請人資格條件要求,對響應文件的資格證明等進行審查,以確定申請人是否具備遴選資格條件,見附件2。
23.2符合性審查: 對響應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響應文件、重新提交的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對遴選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作出響應,見附件3。
23.3申請人應派其省公司負責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參加遴選。
24.實質性響應
24.1實質性響應是指響應文件(包括首次響應文件、重新提交的響應文件)與遴選文件要求的所有條款、條件和規格相符,沒有偏離。偏離指不滿足、或不響應遴選文件的要求。
24.2響應文件是否實質性響應遴選文件要求由遴選小組依據遴選文件規定認定。遴選小組決定響應文件的響應性只根據響應文件本身的真實無誤的內容,而不依據外部的證據。
25.無效響應
25.1遴選小組在對資格性和符合性進行審查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無效響應,遴選小組應當告知有關申請人:
(1)申請人不具備本章第3.1款規定的申請人資格條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2款情形的;
(2)響應文件未按照遴選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
(3)響應文件不滿足本章第24.1款規定的實質性要求的;
(4)響應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5)響應文件不符合法律、規章、規范性文件和遴選文件規定及要求的。
26.澄清
26.1 遴選小組在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對遴選文件的響應程度進行審查時,可以要求申請人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該要求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申請人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其省公司負責人(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者加蓋公章。申請人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27.遴選
27.1本章第24.1款明確遴選文件實質性變動內容的,遴選小組可以組織多輪遴選。在每一輪遴選中,遴選小組可以根據遴選文件規定和遴選情況,對遴選文件的遴選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作實質性變動(遴選文件的實質性變動內容為遴選文件的組成部分),并以書面形式要求響應文件審查合格的申請人,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前重新提交響應文件。遴選小組應當根據本章第26.1款規定對申請人重新提交的響應文件進行審查。申請人重新提交的響應文件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遴選。
27.2重新提交的響應文件應按本章第23.1款規定,由其省公司負責人(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者加蓋申請人單位章,在規定時間內密封遞交給遴選小組。
27.3提交首次響應文件的申請人,可以根據遴選情況退出遴選,并書面通知代理機構或者遴選小組。該通知由申請人省公司負責人(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27.4提交首次響應文件的申請人,未按遴選文件規定及遴選小組要求提交最后報價(或者重新提交的響應文件)。
28.響應文件評審
28.1經遴選確定最終遴選需求的申請人后,由遴選小組采用綜合評分法對申請人的響應文件進行綜合評價。
28.2綜合評分法,是指響應文件滿足遴選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評審因素的評審得分最高的申請人為中選申請人的評審方法。本遴選項目的評審因素和標準見遴選須知前附表。
29.提出中選申請人
29.1遴選小組應當根據綜合評分情況,按評審后總得分由高到低確定中選承保機構和優先選包順序。總分相同的,按服務能力、服務業績、合規經營及風險管控能力、由遴選人自主設置指標的得分依次由高到低確定排名順序。只有1家保險公司參與遴選時,符合遴選條件即可確認中選。
30.確定中選申請人
30.1代理機構應當在評審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將評審報告送遴選人確認。
30.2遴選人應當在收到評審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從評審報告提出的中選申請人排序,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則確定中選申請人,也可以書面授權遴選小組直接確定中選申請人。
31.遴選終止
31.1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遴選人或者代理機構應當終止競爭性遴選活動,在本章第34.1款指定的媒體上發布項目終止公告并說明原因,重新開展遴選活動:
(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遴選方式適用情形的;
(2)出現影響遴選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3)因重大變故,遴選任務取消的。
32.重新評審
32.1除資格性檢查認定錯誤、分值匯總計算錯誤、分項評分超出評分標準范圍、客觀分評分不一致、經遴選小組一致認定評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遴選人或者代理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組織重新評審。遴選人、代理機構發現遴選小組未按照遴選文件規定的評審標準進行評審的,應當重新開展遴選活動。
33.保密及串通行為
33.1遴選小組成員以及與評審工作有關的人員不得泄露評審情況以及評審過程中獲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33.2申請人不得與遴選人、代理機構、其他申請人惡意串通;不得向遴選人、代理機構或者遴選小組成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不得提供虛假資料謀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影響遴選工作。
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惡意串通,對申請人追究法律責任:
(一)申請人直接或者間接從遴選人或者代理機構處獲得其他申請人的相關情況并修改其申請文件或者響應文件;
(二)申請人按照遴選人或者代理機構的授意撤換、修改申請文件或者響應文件;
(三)申請人之間協商報價、技術方案等申請文件或者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四)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申請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參加遴選活動;
(五)申請人之間事先約定由某一特定申請人中選、成交;
(六)申請人之間商定部分申請人放棄參加遴選活動或者放棄中選、成交;
(七)申請人與遴選人或者代理機構之間、申請人相互之間,為謀求特定申請人中選、成交或者排斥其他申請人的其他串通行為。
34.中選信息的公布
34.1中選申請人確定后2個工作日內,中選結果信息將在遴選須知前附表指定的媒體上公布。
35.詢問及質疑
35.1申請人對遴選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遴選人或代理機構提出詢問。
35.2申請人若認為遴選文件、遴選過程和中選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規及湖南省財政廳規范性文件規定向遴選人或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36.中選通知
36.1中選申請人確定后,遴選人或代理機構將以書面形式向中選申請人發出中選通知書。中選通知書對遴選人和中選申請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2 中選通知書是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36.3 中選申請人在收到代理機構的中選通知書后15日內,應按照遴選須知前附表的規定,向遴選人提交履約擔保。
36.4中選通知書發出后,市****
36.5中選承保機構無正當理由不得放棄中選且不得轉包,放棄中選包的,視同放棄中選;放棄中選或轉包的,在下一個遴選周期不得參與申請。放棄中選包的其他中選承保機構按本辦法規定的選包規則依次補選。
37.簽訂合同
37.1遴選人應當自中選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5日內,按照遴選文件和中選承保機構響應文件以及農業保險政策法規的規定,與本遴選區域中選承保機構簽訂書面合同。
37.2遴選文件、中選承保機構的響應文件以及農業保險政策法規規定等均為簽訂遴選合同的依據。
37.3 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遴選文件確定的事項和中選承保機構響應文件做實質性修改。
37.4市縣財政局、****不得向中選承保機構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
38.1遴選代理服務費
38.1代理機構應按遴選須知前附表規定收取遴選代理服務費。
39. 其他規定
39.1遴選文件的其他規定見遴選須知前附表。
資格性審查表
項目名稱:
| 序號 | 審查內容 | 評審意見 | 不符合的情況說明 |
| 1 | 企業營業執照 | □合格 □不合格 | |
| 2 | 省公司負責人提交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或者省公司負責人授權委托人提交附有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及其在申請單位的省級公司或所屬公司近三個月的社保證明; | □合格 □不合格 | |
| 3 | 申請人的省級公司必須在湖南銀保監局公布的符合農業保險業務經營條件的保險公司目錄范圍內。 | □合格 □不合格 | |
| 4 | 具有完善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 □合格 □不合格 | |
| 5 | 具有完善的基層服務網絡 | □合格 □不合格 | |
| 6 | 信息化建設滿足業務管理要求,能夠按要求與中國農業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農再)約定分保業務信息系統進行對接;能夠按要求與湖南省農業保險綜合管理平臺系統對接。 | □合格 □不合格 | |
| 7 | 參加農業保險再保險體系改革試點,承保機構總公司已與中國農再簽署當期有效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再保險標準協議》,雙方可協商對有關條款進行調整。 | □合格 □不合格 | |
| 8 | 對于在財金【2020】128號文件印發后開業的承保機構,總公司開業時間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組、更名或新設主體依法受讓相關業務的,可以原主體開業時間為準。 | □合格 □不合格 | |
| 9 | 在遴選區域具有經銀保監部門批準設立的下屬分支機構,持有省級分公司出具的針對本區域遴選的授權文件 | □合格 □不合格 |
評審委員會(簽名): 年 月 日
備注:
1、審查內容符合遴選文件要求的在評審意見中打“√”,不符合的打“x”。上表中有一項內容不符合的,其審查結論為不合格,則不進入響應文件下一輪的評審。2、本表由評審委員會集體評議,評審委員會成員中對審查結論有不同意見時,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審查結論。
附件3
符合性審查表
項目名稱:
| 序號 | 審查內容 | 評審意見 | 不符合的情況說明 |
| 1 | 響應文件是否按照遴選文件規定的要求簽署、蓋章。 | □合格 □不合格 | |
| 2 | 響應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遴選文件要求。 | □合格 □不合格 | |
| 3 | 響應文件的組成或格式是否按照遴選文件提供。 | □合格 □不合格 | |
| 4 | 響應文件是否存在關鍵內容不全。 | □合格 □不合格 | |
| 5 | 響應文件對遴選文件要求是否有重大偏離。 | □合格 □不合格 | |
| 6 | 是否有不符合法律、規章、規范性文件和遴選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 | □合格 □不合格 |
評審委員會(簽名): 年 月 日
備注:
1、審查內容符合遴選文件要求的在評審意見中打“√”,不符合的打“x”。上表中有一項內容不符合的,其審查結論為不合格,則不進入響應文件下一輪的評審。
2、本表由評審委員會集體評議,評審委員會成員中對審查結論有不同意見時,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審查結論。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通過本次公開競爭性遴選,甲方選定乙方為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機構。為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農業保險條例》、《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財金[2021]130號)及《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的通知》(湘財金[2026]4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現就 (項目名稱)的有關事項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標的及金額:
| 標包 | 險種 | 保險層級 | 預計保費金額(萬元) | 覆蓋行政區域 |
總合同年度金額預算:
小寫(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注:各年度保費規模不得突破當年省財政廳批復的規模上限(政策另有增加除外),具體保費金額按當年實施方案的投保上限及相關部門確認的投保數量以實際承保數量、保費標準、補貼政策計算的數據為準。
二、服務期限
中選承保機構承保服務期限為3年,自****起至****止。服務期滿但保險期限尚未終了的保單載明的保險責任,乙方仍需履行服務義務。
三、服務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應認真貫徹落實《農業保險條例》,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的基本原則,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堅決落實監管部門各項規定,堅持“五公開,三到戶”“兩字、三公示、兩禁止”,切實保障被保險人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以誠實守信、規范運作、優質高效為服務基本原則并結合本地農業保險工作實際,積極開展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和服務創新,不斷提高服務能力。
(三)乙方應加強基礎服務能力建設,在機構設置、隊伍建設、基礎設施、產品開發、技術創新等方面加大投入。
(四)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按相關文件規定對當地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實施的監督與績效評價。
四、禁止性條款
在服務期限內,乙方有以下情形的,取消其剩余服務期限內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資格:
(一)依據《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的通知》(湘財金[2026]4號)等文件規定,在服務期限內連續兩年績效評價在70 分以下或者單次績效評價在 60 分以下的;
(二)被財政、銀保監等相關管理部門處罰停止政策性農業保險補貼或業務的;
(三)乙方及其負責人因政策性農業保險嚴重違規被移送紀檢監察及司法部門并受到處理的;
(四)以違規引稅等不正當手段獲得中選資格的;
(五)在各級監管部門的日常監督及檢查中發現問題,乙方整改態度不積極、整改工作不到位的。
五、其他約定
(一)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料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項目無關單位和個人提供有關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終止其承保資格等處罰措施。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做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選擇向永州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四)本合同約定與湘財金[2026]4號等上級政策、文件規定不一致的地方,原則上應以上級政策、文件規定為準。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根據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公開競爭性遴選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機構實施辦法》(湘財金【2026】4號)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按照國務院《農業保險條例》和財政部《關于加快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及湖南省財政廳《公開競爭性遴選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機構實施辦法》精神,確保我區農業保險工作遵循客觀公正、公平競爭、誠實信用原則,突出以承保機構服務能力、合規經營能力、風險管控能力為導向,以績效評價結果為基礎,落實好財政部和省財政廳年度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整體績效目標有關要求,切實提升農業保險服務質量。
二、遴選主要內容
(一) 遴選對象。市州本級及所轄區的遴選對象為保險公司市州級分支機構,省直管縣市的遴選對象為保險公司縣級分支機構
(二) 品種范圍。中央財政給予補貼的中央險種:種植險、養殖險、森林險。
(三)中選承保機構選擇權。按照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評審得分排名順序確定優先選擇權。
(四)服務期限。中選承保機構在遴選區域承保服務期限為3年。在服務期限內,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中選承保機構在該區域剩余服務期限內的承保資格:1、在服務期限內連續兩年績效評價在70分以下的;2、單次績效評價在60分以下的;3、被財政、銀保監等相關管理部門處罰停止農業保險補貼或業務的;4、承保機構及其負責人因農業保險嚴重違規被移送紀檢監察及司法部門并受到處理的;5、以違規引稅等不正當手段獲得中選資格的。取消資格后該承保機構負責的業務原則上
由其他中選承保機構承接,確有需要的可按遴選排名依次等額遞補,服務期限為原中選承保機構的剩余服務期限,具體辦法由遴選區****
四、遴選工作要求
(一)遴選公告。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
(二)評審委員會組成。專家人數應當為7人及以上單數,從市****
(三)評審標準。評審按百分制計分,總得分為省財政廳規定的服務能力、服務業績、合規經營和風險管控能力綜合得分(總分為80分,具體指標見附件1《公開競爭性造選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機構評審標準》)和遴選人自主設置指標得分附件2 (總分為20分)的合計數。
(四)評審方法。采用綜合評分法。按評審后總得分由高到低確定中選承保機構和優先選包順序。總分相同的,按服務能力、服務業績、合規經營及風險管控能力、由遴選人自主設置指標的得分依次由高到低確定排名順序。只有1家保險公司參與遴選時,符合遴選條件即可確認中選。
(五)評審公示。市州財政局、****應當在評審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確定中選承保機構。市州財政局應當自中選承保機構確定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門戶網站公告中選結果,遴選文件應當隨中選結果同時公告。中選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
申請人的響應文件應包含以下部分:
一、遴選響應聲明
附件1: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
附件2:省公司負責人授權委托書
二、申請人的資格證明資料
附件3:申請人基本情況表
附件4:遴選文件規定的特定資格條件證明資料
附件5:湖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承諾函
三、評審因素和標準中需提供的資料
四、響應與偏離表
五、申請人認為需提供的其它資料
響 應 文 件
遴選項目名稱:
遴 選 人:
委托代理編號:
代理機構:
申請人:
年 月 日
索引表1 資格審查索引表
| 序號 | 審查內容 | 證明材料對應內容的冊及頁碼 | 備注 |
| 1 | 企業營業執照 | ||
| 2 | 省公司負責人提交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或者省公司負責人授權委托人提交附有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及其在申請單位的省級公司或所屬公司單位近三個月的社保證明; | ||
| 3 | 申請人的省級公司必須在湖南銀保監局公布的符合農業保險業務經營條件的保險公司目錄范圍內。 | ||
| 4 | 具有完善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 ||
| 5 | 具有完善的基層服務網絡 | ||
| 6 | 信息化建設滿足業務管理要求,能夠按要求與中國農業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農再)約定分保業務信息系統進行對接;能夠按要求與湖南省農業保險綜合管理平臺系統對接。 | ||
| 7 | 參加農業保險再保險體系改革試點,承保機構總公司已與中國農再簽署當期有效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再保險標準協議》,雙方可協商對有關條款進行調整。 | ||
| 8 | 對于在財金【2020】128號文件印發后開業的承保機構,總公司開業時間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組、更名或新設主體依法受讓相關業務的,可以原主體開業時間為準。 | ||
| 9 | 在遴選區域具有經銀保監部門批準設立的下屬分支機構,持有省級分公司出具的針對本區域遴選的授權文件 |
| 序號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評分標準 | 證明材料對應內容的冊及頁碼 | 備注 |
| 1 | 服務能力30分 | 市縣機構設置4分 | 遴選區域為市州本級及所轄區的,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得分=2分+設立區支公司/所轄區個數×2分+設立區營銷服務部/所轄區個數×1分,最高不超過4分。 遴選區域為省直管縣市的,設立縣級分支公司的計4分,設立縣級營銷服務部的計1分,最高不超過4分。 | ①設立區支公司( 個) ②所轄區個數( 個) ③設立區營銷服務( 個) ④所轄區個數( 個) | |
| 2 | 基層服務體系 6分 | 在遴選區**** | ①鄉鎮營銷服務部( 個) ②農業保險辦公室( 個) | ||
| 3 | 正式人員配備5分 | 在遴選區域配備有專業農險人員,正式編制人員按實計算,勞務派遣人員按 50%折算。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專業農險人員最多數量(若實際人數大于按遴選區域 2024年度農業保險中央品種保費規模、400萬元匹配 1人測算值,余數向上取整,超出人數不納入計算)為評審基準值,達到基準值的承保機構計滿分。未達到基準值的承保機構該項得分=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專業農險人員數量/評審基準值×5分。中央品種指中央財政給予補貼的水稻、水稻制種、玉米、棉花、油菜、大豆、能繁母豬、育肥豬、奶牛、公益林、商品林等11個品種,下同。 | 在遴選區域配備有專業農險人員( 人) | ||
| 4 | 兼職人員配備1分 | 在遴選區**** | ①在遴選區**** | ||
| 5 | 車輛配備2分 | 在遴選區域配備農業保險工作車輛配備4臺及以上的計2分,配備3臺的計 1.7分,配備2臺的計 1.4分,配備 1臺的計 1分,未配備的不計分。(車輛數量大于專業農險人員數量的,超出數量不納入計算) | 在遴選區域配備農業保險工作車輛( 臺) | ||
| 6 | 科技賦能12分 | 在遴選區域內配備農業保險所需的無人機(1.5分)、AI智能點數工具(1.5分)、線上化投保理賠全流程服務(1分)、風險減量管理服務(2分)、客戶信息真實性校驗工具(2分)、高精度勾圖能力(2分)、衛星遙感及 3S技術(2分)。 | 1. 每個遴選區域無人機( 臺); 2.AI智能點數工具配備( 人); 3.農險線上化 APP截圖、流程操作截圖(有/無); 4. APP、系統截圖,技術服務證明材料、在遴選區域所在市州的應用案例(有/無) 5.客戶信息真實性校驗需能實現投保人身份證件、銀行卡實名校驗功能,服務證明材料、檢測流程截圖(有/無); 6.勾圖系統功能介紹、勾圖界面截圖(有/無); 7.技術服務證明材料、檢測流程截圖(有/無); | ||
| 7 | 服務業績30分 | 基礎信息質量2分 | 集體投保身份準確率:參選機構所屬省公司全省范圍內中央品種保單級身份證號去重,再按照身份證規則統計符合身份證號,集體投保身份準確率=符合編碼規則農戶戶次/集體投保農戶總戶次。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準確率最高值為評審基準值,該承保機構得滿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得分=其他參加遴選的集體投保身份準確率/評審基準值×2分。 | 其他參加遴選的集體投保身份準確率( %) | |
| 8 | 歷史理賠情況19分 | 平均已決賠付率。根據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省級公司和遴選區域分支機構農業保險中央品種的平均已決賠付率計算得出,平均已決賠付率=(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省級公司平均已決賠付率+遴選區域分支機構平均已決賠付率)/2,當省級公司的平均已決賠付率超出 80%時,只按 80%納入計算;當遴選區域分支機構的平均已決賠付率超出 100%時,只按 100%納入計算。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平均已決賠付率最高值為評審基準值,該承保機構得滿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得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平均已決賠付率/評審基準值×10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省級公司和遴選區域分支機構平均已決賠付率( %) | ||
| 9 | 平均結案率。根據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省級公司和遴選區域分支機構 2022-2024年的農業保險中央品種平均結案率計算得出。遴選區域分支機構年度農業保險結案率 85%以下,當年結案率按 0計算。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結案率最高值為評審基準值,該承保機構得滿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得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農業保險結案率/評審基準值×4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省級公司和遴選區域分支機構平均結案率( %) | |||
| 10 | 養殖險案均立案結案周期: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平均時間(單位:天)。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的案均立案結案周期最優值為評審基準值,該承保機構得滿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 機構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得分=評審基準值/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標準化養殖險案均立案結案周期 ×2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養殖險案均立案結案周期( ) | |||
| 11 | 種植險案均立案結案周期: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平均時間(單位:天)。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案均立案結案周期最優值為評審基準值,該承保機構得滿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 構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得分=評審基準值/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種植險案均立案結案周期×2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種植險案均立案結案周期( ) | |||
| 12 | 森林險案均立案結案周期: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平均時間(單位:天)。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案均立案結案周期最優值為評審基準值,該承保機構得滿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 構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得分=評審基準值/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森林險案均立案結案周期×1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森林險案均立案結案周期( ) | |||
| 13 | 承保業績4分 | 農業保險(包括政策性和商業性種植險、養殖險、森林險)的承保業績。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 2022-2024年遴選區域農業保險年平均保費收入(按實際開展業務年限計算)最多的為評審基準 值,該承保機構得滿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得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遴選區域農業保險年平均保費收入/評審基準值×4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 2022-2024年遴選區域農業保險年平均保費( 萬元) | ||
| 14 | 服務經驗2分 | 2022-2024年期間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總公司系統內其它省分公司獲得(直轄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保險遴選業務承保資格并開展業務的,承保區域覆蓋省份>20個(含)以上計2分,承保區域覆蓋省份 15個(含)-20個(不含)計 1.5分,承保區域覆蓋省份 10個(含)-15個(不含)計 1分,承保區域覆蓋省份5個(含)-10個(不含)計0.5分,承保區域覆蓋省份5個以下計0分。同一省份(直轄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轄機構于2022-2024年多次農業保險遴選中選的,只計算 1次。 | 承保區域覆蓋省份( 個) | ||
| 15 | 表彰及試點3分 | 獲得獎勵表彰和項目試點的情況。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省級公司2022-2024年獲得省級(含)以上有關財政、農業農村、金融管理及監管等部門在農業保險工作方面的表彰,以及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在遴選區**** | 獲得獎勵表彰和項目試點或任務( 項) | ||
| 16 | 合規經營及風險管控能力20分 | 綜合費用率3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省級分公司 2022-2024年農業保險平均綜合費用率 15%(含)以下計 3分,15%-17.5%(含)計 2分,17.5%-20%(含)計 1分,20%以上不計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省級分公司2022-2024農業保險平均綜合費用率( %) | |
| 17 | 監管檢查及處罰5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期間開展的農業保險業務,被財政、審計和金融監管部門檢查發現虛假承保、虛假理賠問題的,每項扣1分,扣完為止。 | 監管檢查及處罰( 項) | ||
| 18 | 服務對象滿意度3分 | 1、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所屬省級分公司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情況。按評價情況打分,一級的計 1分;二級A計0.8分,二級B計0.6分,二級 C計0.4分;三、四級不計分。2、服務對象滿意度,按省財政廳委托開展的 2023和2024年度電話回訪滿意度評價結果,每年分值 1分,總計2分,從高到低排名,第一名得 1分,按0.2分依次遞減,減完為止。 | 1、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所屬省級分公司評價( ) 2、服務對象滿意度( ) | ||
| 19 | 償付能力充足率2分 | 償付能力充足率總計2分,其中: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所屬總公司 2024年度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 230%(含)以上的計滿分 1分;180%(含)-230%(不含)的按排名依次遞減 0.1分;低于 180%的不計分。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所屬總公司最近一期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230%(含)以上的計滿分 1分;180%(含)-230%(不含)的按排名依次遞減 0.1分;低于 180%的不計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所屬總公司上一年度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 %) | ||
| 20 | 風險綜合評級2分 | 風險綜合評級總計2分,其中: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所屬總公司 2024年度風險綜合評級達到 A級的計1分,B級的計0.5分,C、D級不計分。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所屬總公司最近一期風險綜合評級達到 A級的計1分,B級的計0.5分,C、D級不計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所屬總公司風險綜合評級( 級) | ||
| 21 | 大災準備金2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所屬省級公司 2022-2024年期間按規定足額提取農業保險大災準備金計1分,未足額提取或未提取不得分;規范使用計1分,未按規范使用不得分。未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的承保機構計1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所屬省級公司 2022-2024年期間按規定足額提取農業保險大災準備金( ) | ||
| 22 | 管理制度3分 | 農業保險工作相關制度。對內控合規制度、承保查勘理賠制度、客戶服務制度、風險控制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進行綜合評價,優計 3分,良計 2分,一般計 1分,差不計分。 | 農業保險工作相關制度(有/無) | ||
| 23 | 市縣級自主指標20分 | 績效評價結果9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應積極配合完成政策性農業保險績效考評工作,以2022-2024年承保農業保險中央品種的績效考評得分(承保機構各年度考核得分=當年各區對該承保機構的績效考核得分總和/當年對該承保機構實施了績效考評工作的轄區數量)為評分依據,3年績效考核平均得分排名第一名得9分,第二名得7分,第三名得5分,以此類推。近3年農業保險績效考核平均得分70分以下不得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承保農業保險中央品種的績效考評得分(承保機構各年度考核得分=當年各區對該承保機構的績效考核得分總和/當年對該承保機構實施了績效考評工作的轄區數量)績效考核平均得分( ) | |
| 24 | 地方特色農業發展2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在該遴選區域提供除中央財政補貼品種以外的農業保險業務,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該類業務保費規模最大數額為評審基準值,達到基準值的承保機構計滿分,未達基準值的承保機構該項得分=該承保機構在該遴選區域提供除中央品種以外的農業保險業務規模/評審基準值*2。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在該遴選區域提供除中央財政補貼品種以外的農業保險業務金額( 萬元) | ||
| 25 | 鄉村振興2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在市**** | 1、承保機構2022-2024年在市**** 2、承保機構2022-2024年在市**** | ||
| 26 | 防災減損3分 | 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用于農業防災減損(含防疫激勵費)金額計算,以最多的為評審基準值,該承保機構得3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得分=其他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防災減損總金額/評審基準值*3。 | 承保機構2022-2024年用于農業防災減損(含防疫激勵費)總金額( 萬元) | ||
| 27 | 農業保險宣傳1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在2022-2024年在市級媒體及以上正面宣傳農業保險工作的,每篇0.1分,最高得0.5分;制作發放通俗易懂的農業保險宣傳單且開展集中宣傳活動的,每次得0.1分,最高得0.5分。 | 1、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在市級媒體及以上正面宣傳農業保險工作( 篇) 2、制作發放通俗易懂的農業保險宣傳單且開展集中宣傳活動( 次) | ||
| 28 | 服務方案和相應文件制作2分 | 承保、理賠服務方案。包括組織機構、人員配置、服務流程、資金安排、承保定損理賠辦法條款、風控應急管理、響應時限安排,扶貧助困規模和種類等各方面內容的完整性、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進行綜合比較后評分。優計1分,良計0.8分,一般計0.5分,差不計分。 響應文件全面響應遴選文件要求,編制完整、非活頁裝訂,且有詳細目錄、連續頁碼、目錄與有關材料裝訂順序對應清晰、查閱方便得1分,較好得0.8分,一般得0.5分,差不計分。 | 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提供的文件資料為準。 | ||
| 29 | 據實承保和理賠1分 | 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2022-2024年在全市辦理的農業保險業務被各級財政部門發現存在虛假承保,虛假理賠情況的,每次扣0.5分(其中主動整改到位的每次扣0.2分),最多扣1分。 | 以參加遴選的承保機構提供的文件資料為準。 |
注:市縣指標自行擬定備注
致 (遴選人或代理機構):
我方已仔細研究了 (項目名稱)的競爭性遴選文件(遴選代理編號: )的全部內容,知悉參加競爭性遴選的風險,我方承諾接受遴選文件的全部條款且無任何異議。
一、我方同意在遴選文件中規定的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起 日內(響應文件有效期)遵守本響應文件中的承諾且在此期限期滿之前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我方提交響應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電子文檔一份,并保證響應文件提供的數據和資料全部內容真實、合法、準確和完整,我們對此負責,并愿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
三、我方愿意向貴方提供任何與本項遴選有關的數據、情況和技術資料。若貴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諾的證明資料。
四、我方保證在獲得中選資格后,按照遴選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遴選合同,履行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并承擔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五、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以聯合體(共保體)形式或委托其他保險機構、中介機構代為辦理的;
(2)以銷售網點、“三農”保險服務網點等非市縣級分支機構申請的,區級分支機構申請市州本級及所轄區遴選的,市級及以上分支機構申請省直管縣市遴選的;
(3)在參選地區農業保險業務違法違規被財政部門或監管部門處罰且尚在處罰期的,以及因農業保險績效評價取消財政補貼資格期內的。
六、同意提供貴方可能要求的與遴選有關的一切數據或資料。
附件1: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
附件2:省公司負責人授權書
申請人名稱(蓋單位章):
省公司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
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
申請人省級公司名稱:
注冊號:
注冊地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期限:
經營范圍:主營: ;兼營:
姓名: 性別: 年齡: 系 (申請人名稱)的省公司負責人。
特此證明。
附: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申請人省級公司名稱(蓋單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省公司負責人授權書(授權委托人參加遴選)
本人 (姓名、職務)系 (申請人名稱)的省公司負責人,現授權 (姓名、職務)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1)簽署、澄清、補正、修改、撤回、提交 (項目名稱、代理編號)響應文件;(2)簽署并重新提交響應文件及最后報價;(3)簽訂合同和處理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人在申請單位的省級公司或所屬公司近三個月的社保證明)(附件1,原件)
申請人省級公司(蓋章):
申請人公司(蓋章):
省公司負責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申請人基本情況表
蓋申請人單位章
| 申請人名稱 | 省公司負責人 | ||||||
| 委托代理人 | 郵政編碼 | ||||||
| 電子郵箱 | |||||||
| 上年營業收入 | 員工總人數 | ||||||
| 營業執照 | 注冊號碼 | 注冊地址 | |||||
| 發證機關 | 發證日期 | ||||||
| 營業范圍(主營) | |||||||
| 營業范圍(兼營) | |||||||
| 申請人或其上級公司開戶行及賬號 | |||||||
| 稅務登記機關 | |||||||
| 備注 | 附《營業執照》復印件 | ||||||
備注:提供第二章 遴選須知第3.2款申請人特定資格條件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承 諾 書
致 (遴選人或代理機構):
我單位鄭重承諾如下:
一、我單位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登記注冊的,注冊地點為 ,全稱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為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我單位在湖南銀保監局公布的符合農業保險業務經營條件的保險公司目錄范圍內。
三、我單位具有完善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四、我單位具有完善的基層服務網絡。
五、我單位的信息化建設滿足業務管理要求,能夠按要求與中國農業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農再)約定分保業務信息系統進行對接;能夠按要求與湖南省農業保險綜合管理平臺系統對接。
六、我單位參加農業保險再保險體系改革試點,已與中國農再簽署當期有效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再保險標準協議》,雙方可協商對有關條款進行調整。
七、對于在財金【2020】128號文件印發后開業的承保機構,總公司開業時間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組、更名或新設主體依法受讓相關業務的,可以原主體開業時間為準。
八、我單位在遴選區域具有經銀保監部門批準設立的下屬分支機構,持有省級分公司出具的針對本區域遴選的授權文件。
九、我單位具備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十、我單位不存在以下情況:
(1)以聯合體(共保體)形式或委托其他保險機構、中介機構代為辦理的;
(2)以銷售網點、“三農”保險服務網點等非市縣級分支機構申請的,區級分支機構申請市州本級及所轄區遴選的,市級及以上分支機構申請省直管縣市遴選的;
(3)在參選地區農業保險業務違法違規被財政部門或監管部門處罰且尚在處罰期的,以及因農業保險績效評價取消財政補貼資格期內的。
我單位保證上述承諾的事項都是真實的,如有虛假,我單位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承擔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申請人名稱(蓋單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湖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承諾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承諾函(格式)
本公司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在前三年的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未列入嚴重失信行為名單,符合政府采購供應商的基本資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本公司企業規模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公司(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機構代碼、注冊登記機構、日期、有效期、注冊資本、地 址、經濟行業、經濟性質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簽字)、身份證號、手機號:
授權代表人姓名(簽字)、身份證號、手機號:
三、評審因素和標準中需提供的資料
注:按評審因素的順序依次提供匯總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 序號 | 遴選文件章節條款號 | 遴選文件要求 | 響應文件應答 | 偏離說明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說明:1、“響應與偏離”應注明“響應”或“偏離”。
2、屬遴選文件規定可能變動的內容在“說明”欄中注明。
申請人名稱:
省公司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