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及所屬事業單位代理機構服務
項目比選公告
根據區政府采購相關要求,現對西城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委員會工程消防質量和消防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消防驗收業務經費兩項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服務進行公開采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通過比選方式確定項目委托單位,現公開征集符合資格條件的單位參與本項目比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引入第三方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采購代理服務
二、項目內容
執行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建設工程消防質量和消防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消防驗收業務經費的采購業務程序。
三、完成時限
按政府采購規定時限執行代理采購程序,合同生效期為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一年。
四、報名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法人證明掃描件,原件備查);
(二)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三)供應商需熟悉政府采購相關政策法規,并了解行政事業單位的政府采購業務特性,且具備近三年內為行政事業單位提供采購代理服務的業績(提供代理協議關鍵頁復印件及所代理項目的公告網頁截圖)。
(四)需在北京市政府采購管理服務平臺登記為正式代理機構(提供網頁截圖)。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提供自比選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比選截止時間止期間任一天的查詢結果截圖)
(六)具備電子評標條件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優先。
(七)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參選人不允許同時參與本項目比選。
五、報送材料清單
(一)提交報名條件中相關證明資料;提供近半年內任意一個月的繳納稅收及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文件復印件;提供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及因重大違法行為受到財政部門處罰的行為的承諾函。
(二)參選單位基本情況簡介(例如:規模、人員、行業內影響力等)。
(三)指定專人與我單位對接相關事宜,提供對接人聯系方式。
以上材料需加蓋公章后于申報期限內報送我單位。
六、比選組織
(一)本次比選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擇優的原則。
(二)參選單位必須提交全部參選必要材料,方可進入后續的評審階段。否則,如有任何一項參選必要材料未提交將被視為不合格,不進行后續評審。申報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三)能夠最大限度滿足比選公告中規定的各項評選標準。
(四)區住房城市****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電 話:****-1108
地 址:北京市****
****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