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或變更簡要說明:本項目發布澄清修改文件001號、002號、003號,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變更為:****9:00。
點擊登錄查看受招標人委托對下列產品及服務進行國際公開競爭性招標,于****在中國國際招標網發布變更公告。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招標,現邀請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
1、招標條件
項目概況:長沙機場改擴建工程特種車輛采購項目-除膠車、除雪車、摩擦系數車、跑道清掃車(標段七)
資金到位或資金來源落實情況: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的說明:本招標項目長沙機場改擴建工程特種車輛采購項目-除膠車、除雪車、摩擦系數車、跑道清掃車(標段七)已由中國民用航空中南地區****
2、招標內容:
招標項目編號:****
招標項目名稱:長沙機場改擴建工程特種車輛采購項目-除膠車、除雪車、摩擦系數車、跑道清掃車(標段七)
項目實施地點:中國湖南省
招標產品列表(主要設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或業績:3.1凡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或地區****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未領購招標文件是否可以參加投標:不可以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領購開始時間:****
招標文件領購結束時間:****
是否在線售賣標書:否
獲取招標文件方式:電子下載、現場領購
招標文件領購地點:上海市****
招標文件售價:¥500/$71.7
其他說明:1、請投標人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00時,下午13:00時至16:00時,繳費購買招標文件。 2、獲取招標文件所需資料:營業執照(境外企業提供登記證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掃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如果投標人為其他組織或境外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按單位負責人執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或單位介紹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或經辦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等資料加蓋投標人公章的復印件或掃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聯系方式。 投標人在投標前應在必聯網(http:****)或機電產品招標投標電子交易平臺(http:****)完成注冊及信息核驗。評標結果將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中國國際招標網、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湖南省機場管理集團官網公示。
5、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 09:00
投標文件送達地點: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至必聯網(https:****)。
開標地點:必聯網(https:****),屆時請投標人派其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6、聯系方式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長沙縣
聯系人:/
聯系方式 :/
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上海市****
聯系人:張工、孫工(同異議聯系人)
聯系方式 :****轉2110、4101(同異議聯系電話)
7、匯款方式
招標代理機構開戶銀行(人民幣): 上海銀行閔行支行
招標代理機構開戶銀行(美元):
賬號(人民幣): ****85315
賬號(美元):
8、其他補充說明
其他補充說明: (1)本項目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中國國際招標網、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湖南省機場管理集團官網發布招標公告。 (2)本項目為電子化招標投標項目,參與項目的潛在投標人現場領購招標文件后需要在必聯網(http:****)或機電產品招標投標電子交易平臺(http:****)完成注冊及信息核驗,辦理CA鎖后方可參加后續的在線投標和開標等環節。 (3)CA鎖主要用于投標文件的電子簽名、加密和解密,需要在線申請,平臺申請資料審核成功后進行制作,需要一定的周期,請潛在投標人考慮辦理時間。 (4)潛在投標人在必聯網(www.ebnew.com)注冊后,點擊必聯網(www.ebnew.com)“申請CA證書”,按其要求的操作流程辦理CA鎖。 (5)必聯網(www.ebnew.com)客服電話:400-0606-000 轉1為投標人熱線,遇到必聯網(www.ebnew.com)上在線注冊、ca辦理、在線投標和在線開標的技術問題可以咨詢必聯網客服。
附件: 長沙機場改擴建工程特種車輛采購項目-除膠車、除雪車、摩擦系數車、跑道清掃車(標段七)澄清修改文件001號、002號、003號
長沙機場改擴建工程特種車輛采購項目-除膠車、除雪車、摩擦系數車、跑道清掃車(標段七)
招標文件(澄清修改文件001號)
(一)異議回復
1.問題1:關于技術規格中“前置滾刷掃雪車”部分參數的異議
異議內容:招標文件第八章《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格》中,“3. 前置滾刷掃雪車”之“7、前置滾刷掃雪車主要技術要求”中:2、底盤要求,★(2)軸距:≥4200mm;底盤尺寸≥7475×2500×3500mm(長寬高)。
異議理由:
1. 本項參數中“軸距:≥4200mm;底盤尺寸≥7475×2500×3500mm”已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589-2016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的車輛標準中,第四頁中《其他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的外廓尺寸應不超過表2規定最大限值》要求(見附件1,第4頁紅框部分)。根據該國標本次采購的前置滾刷掃雪車須滿足:車輛外廓尺寸≤12000mm(長度)X2550mm(寬度)X4000mm(高度)。
本項參數可使超過國家標準并且嚴格禁止生產的車輛能參與投標。
2. 在滿足車輛各項功能要求的情況下,車輛的外廓尺寸更短,更窄,更低體現的是車輛更大的優勢:車輛操控性更好更安全。民航機場也要求車輛設備的小型化,尤其要求高度更低,將大幅降低車輛剮蹭風險,車輛小型化也體現生產企業更強的研發和制造能力,體現的是企業的優勢。如改為:軸距:≤4200mm;底盤尺寸≤7800×2550×3500mm(長寬高),既滿足國家標準又能體現產品的優勢。
3. 本項參數中“軸距≥4200mm”,應改為:軸距≤4200mm 。在滿足車輛各項功能要求的情況下,軸距越短車輛更靈活,轉彎半徑更小車輛通過性更好,是車輛的優勢應給予加分,但是按此項技術參數,短軸距的優勢產品反而不滿足技術標準要求被做廢標處理,嚴重限制優勢產品參與投標,事實上也損害了招標人的切身利益。
修改建議:
1.建議將該項參數修改為:★(2)軸距:≤4200mm;底盤尺寸≤7800×2550×3500mm(長寬高)。此尺寸上限可確保車輛具備足夠的結構強度和工作裝置安裝空間,同時有效控制外形尺寸,保障其在機場環境的適用性。
綜上所述,我方認為上述條款存在嚴重影響招標的公平、公正。為保障所有潛在投標人公平參與競爭,并確保招標人能采購到技術適用、市場成熟的優勢產品,建議貴方對招標文件上述內容予以澄清、修改。
招標人回復意見:按原招標文件執行,理由如下:
1、前置滾刷掃雪車屬于專用作業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589-2016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的車輛標準中,第四頁中《其他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的外廓尺寸應不超過表2規定最大限值》備注要求:b 專用作業車車輛長度限值要求不適用。
2、招標文件設置軸距:≥4200mm;底盤尺寸≥7475×2500×3500mm(長寬高),是對投標產品底盤(不含上裝工作裝置) 基本尺寸的最低要求,旨在確保底盤具備足夠的基礎平臺,以滿足后續加裝專用掃雪工作裝置(如前置滾刷、液壓系統、副發動機等)后的整車結構強度、穩定性及功能實現需要。該參數描述的是底盤本體,而非最終交付的、已安裝全部工作裝置的整車外廓尺寸
問題2:
一、質疑事項
招標文件第八章“摩擦系數車”部分中,第3條“動力電池的主要技術性能要求”第b項(標注為★條款)規定:
“★b電池滿足《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GB 38031-2025)標準;并具有經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經查,國家標準《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GB 38031-2025)目前尚未正式實施,其正式實施日期為****(見附件1)。因此,在本次招標投標截止日期(****)前,任何企業均無法提供符合該2025版標準的檢測報告。該要求客觀上無法滿足,且不合理地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
二、質疑依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二十條,招標文件不得含有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
2.根據國家標準實施慣例,新標準在正式實施前無法作為強制性檢測依據。
3.目前現行有效的國家標準為《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GB 38031-2020),該標準為目前行業普遍遵循的技術依據。
三、建議修改內容
為保障招標工作的公平性、合規性和可操作性,建議將上述條款修改為:★“電池滿足《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GB 38031-2020)標準;并具有經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招標人回復意見:按原招標文件執行,理由如下:
根據項目進展,車輛交貨日期在****以后,且根據網上權威新聞報道,多家車企或電動汽車電池企業現已滿足2025國標標準。
長沙機場改擴建工程特種車輛采購項目-除膠車、除雪車、摩擦系數車、跑道清掃車(標段七)
招標文件(澄清修改文件002號)
(一)異議回復
問題1:
第六章*27.4.21)交貨及安裝期,以及各時間節點: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90天內完成所有車輛設備的交貨及安裝,同時具備投入使用條件。最晚到貨日期****前。
建議修改為:*27.4.21)交貨及安裝期,以及各時間節點: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90天內完成除膠車、摩擦系數車、跑道清掃車、前置滾刷掃雪車的交貨及安裝,同時具備投入使用條件。吹雪車最晚到貨日期****前。
說明:渦噴7雙發型熱吹雪車的核心部件為渦噴7航空發動機,貴司采購4臺熱吹雪車,需備齊8臺渦噴7航空發動機進行生產,目前渦噴7航空發動機市場非常緊張,熱吹雪車制造商均無法在90天內完成發動機采購和熱吹雪車生產,同時,貴司要求的合同簽訂生效起90天內完成所有車輛設備的交貨及安裝,該時段為夏季,長沙機場并無除雪保障需求。
招標人回復意見:按原招標文件執行,理由如下。
招標文件已明確本次采購所有車輛最晚到貨日期****前(含吹雪車)。
長沙機場改擴建工程特種車輛采購項目-除膠車、除雪車、摩擦系數車、跑道清掃車(標段七)
招標文件(澄清修改文件003號)
(一)異議回復
問題1:
前置滾刷掃雪車主要技術要求
(1)配置前部雪鏟、滾刷除雪作業(可實現快速互換),并配置鼓風機吹雪作業,鏟雪(掃雪)與鼓風機吹雪二種除雪作業方式可聯動工作,也可單獨工作。產品須為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的產品。
(3)車輛最大行駛速度≥80km/h;工作速度≥50km/h,提供帶有CNAS或CMA認證的檢測報告證明。
澄清理由:根據招標文件(1)要求:已明確要求所投產品需提供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的產品,但依據國家工信部《公告》的產品檢測報告,并沒有關于除雪車工作速度的檢測項目。也就是說國家工信部對于除雪車的作業速度沒有設定檢測標準。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汽車行業標準:除雪車(QC/T 807-200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于****發布,自****起實施,目前標準狀態為已廢止,作廢日期為****,作廢依據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23號[3] [5] [6] 。
關于除雪車作業速度,理論上底盤行駛速度是多少,作業速度基本都可達到,只有在限定了除雪標準的情況下的作業速度才有意義,而除雪標準是和積雪厚度、濕度、凈度等數據相關的,也就是標準,因此在沒有國家行業標準的前提下,任何機構出具的帶有任何標識的檢測報告都不具備合法、合規性。
因此招標文件(3)要求的:工作速度≥50km/h,提供帶有CNAS或CMA認證的檢測報告證明。這是明顯不合理的要求。只能是企業自身提供檢測大綱,自行委托檢測機構檢測,而這樣的檢測結果以及檢測報告在不具備律法效力前提下設定為招標技術要求,我公司認為欠缺合理性,而且對其他潛在投標人具有不公平性。因招標文件已經非常明確的要求投標人須提供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的產品,而但凡是在國家工信部《公告》中的產品,都必然要做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的產品檢測,提供工信部《公告》的車輛檢測報告應就已能證明所投車輛的合規性。
修改建議:(3)車輛最大行駛速度≥80km/h;工作速度≥50km/h,投標文件須提供投標人承諾書,中標人在交車實地檢測中應滿足投標承諾。或刪除此條款。
招標人回復意見:
1、參照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除雪車(GB/T 25977-2022)》執行。
2、修改第3條為:推雪、掃雪作業速度≥20km/h。吹雪作業速度≥4km/h,車輛合格證證明滿足國家標準。投標文件中須提供以下任一證明材料:
① 具備CNAS/CMA認證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作業速度檢測報告;
② 企業基于設備技術參數的自證材料(需附設計圖紙、計算說明書或出廠測試記錄);
問題2:
根據招標文件綜合評價打分表:
澄清理由:本次招標產品都是在機場飛行區跑道作業的特種車輛,因此要求提供國內運輸機場業績,相對于招標人才具備參考意義,否則如有潛在投標人只是提供市****
修改建議:
注:須提供民用運輸機場項目的中標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同時提供合同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時間認定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中標公示將公開發布所有投標人在本次投標文件中所提供業績的合同項目名稱。
招標人回復意見:按原招標文件執行,理由如下。
指定機場業績屬于設定特定行業業績門檻,排斥非機場業績企業,違反公平競爭原則。
問題3:
根據招標文件93頁
一、摩擦系數車/2、主要性能指標等要求:
1、行駛速度:5-150km/h、測試速度滿足《民航機場飛行區技術標準》(MH 5001-2021)或《機場跑道摩擦系數測試設備技術要求和檢測規范》AC-137-CA-2020-04中規定的測試速度。
澄清理由:
《民航機場飛行區技術標準》(MH 5001-2021)或《機場跑道摩擦系數測試設備技術要求和檢測規范》AC-137-CA-2020-04只對摩擦系數測試設備的測試速度做出明確規定,而對于底盤行駛速度沒有限定要求。因此該條款把行駛速度與測試速度并列一起做要求并不嚴謹。
行駛速度5-150km/h的要求,如果檢測報告的行駛速度是151km/h及以上是否就不符合要求呢我公司認為車輛行駛速度越高,相對于摩擦系數測試設備的加速性能及原地起步的加速距離越有利,因此如果招標人設定標準是有利于希望采購到更最高車速的車輛,我公司認為該要求描述容易引起評標歧義。
修改建議:
1、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低于150km/h。
測試速度滿足《民航機場飛行區技術標準》(MH 5001-2021)或《機場跑道摩擦系數測試設備技術要求和檢測規范》AC-137-CA-2020-04中規定的測試速度。
招標人回復意見:修改為測試速度滿足《機場跑道摩擦系數測試設備技術要求和檢測規范》AC-137-CA-2020-04中規定的測試速度。
問題4:
根據招標文件第92頁
8、加裝塔臺自動化系統終端(ADS—B)
澄清理由:招標文件中該條目僅為設備名稱,不明確其需要實現的功能或性能指標,以及是否為長沙機場指定固定供應商統一提供安裝的設備
此條款建議明確:塔臺自動化系統終端(ADS—B)”的功能及性能指標。
招標人回復意見:塔臺自動化系統終端(ADS—B)滿足《民用機場航空器活動區****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