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本級集中采購網絡接入服務開放式框架協議供應商征集框架協議征集公告 發布日期: **** |
黃岡市本級集中采購網絡接入服務開放式框架協議
供應商征集公告
一、征集邀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110號)等規定,點擊登錄查看現對黃岡市本級集中采購網絡接入服務開放式框架協議供應商征集項目進行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征集,現邀請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應商參加征集響應。
供應商應當按照本征集公告的要求,登錄黃岡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市本級)站點進入框架協議采購平臺,提交加入框架協議的申請。
特別說明:上一輪框架協議供應商資格將于****起終止。凡有意參與本輪框架協議征集的供應商,均應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入圍申請材料。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方式: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
2.項目編號:****;
3.項目名稱:黃岡市本級集中采購網絡接入服務開放式框架協議供應商征集;
4.采購需求:本項目分為1個包,詳見“附件1:采購需求”;
5.適用框架協議的采購人或者服務對象范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含黃岡市****
6.框架協議期限:本征集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新一輪框架協議生效之日止。若省財政廳不再將網絡接入服務納入集中采購目錄,本框架協議有效期自省財政廳相關文件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7.提交申請文件時間:本征集公告發布后至框架協議期滿前,供應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隨時提交加入框架協議的申請。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即: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4.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具有《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業務種類涵蓋網絡接入服務業務),或為國家主管部門認可的公益性互聯網絡運營單位。
(2)供應商可指定唯一授權的市級分支機構參加。
四、提交加入框架協議申請
1.供應商需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提交加入框架協議的申請。
2.提交方式:供應商登錄黃岡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市本級)站點進入框架協議采購平臺提交申請文件,具體操作指南在黃岡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市本級)站點“辦事指南”中下載。本項目不接受供應商以紙質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提交的申請文件。
3.地點:黃岡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市本級)站點框架協議采購平臺。
4.對申請文件的要求
4.1申請文件組成
詳見“附件3:申請文件格式(參考)”
4.2申請文件編制
4.2.1征集項目劃分采購包的,供應商應按采購包進行申請。
4.2.2供應商應在框架協議采購平臺中,按照相關要求逐項編寫相應的申請內容。編寫完成后,在框架協議采購平臺合成申請文件。若未按要求編制、合成申請文件的,導致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4.2.3供應商應對申請文件全部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申請報價要求
4.3.1供應商應當按照“附件1:采購需求”規定的貨物(或服務)內容、責任范圍以及合同條款進行報價。供應商的報價應當包括完成本項目(采購包)全部內容可能發生的全部費用(含稅費、保險等),并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是固定不變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變更。
4.3.2應當對征集范圍內的全部內容進行報價,不得缺、漏項或只申請其中部分內容,否則按照無效響應處理。
4.3.3響應報價不得超過本項目(采購包)最高限制單價,否則按照無效響應處理。
4.4申請文件簽署
4.4.1供應商應當按照要求對申請文件需要加蓋公章的部位加蓋公章(電子公章),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的部位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章)或加蓋法定代表人電子人名章;電子章與相應的實物章、簽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4.2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應當按照無效響應處理。
5.其他規定
5.1申請退出框架協議的供應商,不得在同一個框架協議期內再次加入。
5.2供應商一旦依法被確認為入圍供應商,其申請文件中的相關內容(入圍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服務要求等),將會隨入圍結果公告一并發布在采購信息發布網上,接受社會監督。
5.3點擊登錄查看不對供應商提交的相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供應商發現相關資料被盜用或復制,應遵循法律途徑解決,追究侵權者責任。
五、供應商信用信息查詢
1.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要求,供應商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國”網(http:****)和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查詢的結果為準。
2.資格審查當日應當核查供應商信用記錄,供應商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征集人應當拒絕其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六、資格審查方法和標準
征集人、采購代理機構對供應商提交加入框架協議的申請文件進行審核:按照“附件3:申請文件格式(參考)”中“資格證明材料”以及“附件1:采購需求”的要求,對供應商的申請文件進行資格審查。全部滿足要求的,資格審查合格,供應商確定為入圍供應商;有其中一條不滿足的,資格審查不合格,將其作為無效響應處理。
七、框架協議簽訂
本項目不再簽訂書面框架協議,發布入圍結果公告,視為簽訂框架協議。
八、入圍產品升級換代規則
在框架協議有效期內,入圍供應商可以按程序對已入圍服務(產品)進行升級替換,并提供新舊服務(產品)的參數配置、市場價格、服務標準等信息對比表,入圍供應商須保證升級換代后的產品及相關服務完全滿足征集文件的要求,且價格不高于原入圍產品的入圍價格。
九、用戶反饋和評價機制
采購人對第二階段成交供應商所提供的的貨物、服務進行評價,包括商品質量、服務態度、物流服務(僅貨物類)等。商品質量指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或服務是否符合框架協議、采購合同約定的標準,是否存在包裝、設計、安裝、工藝、材料等方面的缺陷或服務上的瑕疵,是否存在更換或拒絕更換的情形等;服務態度指供應商售后服務是否及時、周到,出現問題是否及時響應、整改等;物流服務指供應商履約是否及時順利,是否存在逾期交付等。
十、入圍供應商的清退和補充規則
1.入圍供應商清退
1.1依法清退。入圍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簽訂框架協議的,取消其入圍資格;已經簽訂框架協議的,解除與其簽訂的框架協議:
(1)惡意串通謀取入圍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虛假材料謀取入圍或者合同成交的;
(3)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采購人請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約定履行的;
(5)框架協議有效期內,因違法行為被禁止或限制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
1.2依協議清退。入圍供應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征集人有權取消其入圍資格:
(1)在協議有效期內,供應商不再滿足征集公告要求的;
(2)供應商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的;
(3)在履約情況檢查過程中,發現供應商違反本協議的;
(4)訂立采購合同后,供應商因自身原因故意拖延或拒絕簽訂合同或簽訂合同后故意拖延或拒絕履約的;
(5)供應商嚴重違反本協議,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未能糾正的;
(6)供應商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采購合同訂立的;
(7)供應商向甲方或采購人有關工作人員行賄或提供其它不正當利益的;
(8)因供應商原因影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終止的;
(9)供應商存在以下情形并經調查屬實的:供應商超出征集文件的承諾范圍收取費用的;供應商向用戶提供的服務,質量明顯不滿足采購合同、征集文件、供應商申請文件和本協議規定標準的;供應商向用戶提供的服務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同類服務價格的;供應商其它違反本協議規定的行為。
2.入圍供應商的補充和退出
2.1征集公告發布后至框架協議期滿前,供應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隨時提交加入框架協議的申請。但已主動退出、被取消入圍資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協議的供應商不得重新申請加入本項目開放式框架協議。
2.2入圍供應商可以隨時申請退出框架協議。征集人應當在收到退出申請2個工作日內,發布入圍供應商退出公告。
十一、付費標準,費用結算及支付方式
第二階段成交供應商由采購人從第一階段入圍供應商中直接選定,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按照合同規定的付費標準、費用結算及支付方式履行。
十二、其他補充事宜
1.電子化采購說明。本次框架協議采購征集實行電子化采購,供應商通過互聯網登錄黃岡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市本級)站點進入框架協議采購平臺,進行申請文件編制、提交等相關事宜。供應商應當在黃岡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市本級)站點中下載查看相應的操作手冊,并嚴格按照操作手冊要求進行系統操作;
2.供應商應當自行準備適應電子化采購所需的計算機終端、軟硬件及網絡環境,承擔因準備不足產生的不利后果。
十三、征集人信息
名 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黃岡市****
聯系方式:****
附件1:采購需求
附件2:采購合同文本格式(參考)
附件3:申請文件格式(參考)
附件信息: 附件1_采購需求_****36.docx 附件2_采購合同文本格式_參考_****39.docx 附件3_申請文件格式_參考_****4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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