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高科模數科技港弱電系統答疑公告
“蜀山高科模數科技港弱電系統”項目(項目編號:****)答疑公告如下:
1、問:我單位擬參與蜀山高科模數科技港弱電系統、****(項目名稱、編號)的采購活動,現有以下內容(或條款)存在疑問(或無法理解),特提出詢問。一、項目負責人業績(內容或條款)自****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有單個合同金額不少于270萬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統業績(須在業績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每個符合要求的業績得2分,滿分4分。注:1.業績證明材料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5規定提供;2.本招標項目人員業績(詳細評審)數量:2個。2、(說明疑問或無法理解原因)項目負責人業績是否可與投標人業績重復得分。3、(建議)建議項目負責人業績與投標人業績可重復得分。
答:可重復得分。
2、問:二、農民工賬戶1、(內容或條款)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約定,承包人必須按照合肥市相關文件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戶資金使用、監管嚴格按照合肥市相關文件執行。2、(說明疑問或無法理解原因)。《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用人單位信用等級等情況,適當調整工資保證金存儲比例。”該條款雖直接針對工資保證金,但其“信用差異化監管”的立法精神同樣適用于專用賬戶管理。目前全國多地已據此出臺實施細則,對信用優良企業在專用賬戶資金撥付比例、賬戶監管頻次等方面給予優化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雖然設立專用賬戶本身是合法要求,但“一刀切”地未對信用優良企業設置任何差異化待遇,屬于“未依法優化營商環境、未落實信用分級監管政策”,客觀上增加了優秀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與國家“放管服”改革精神不符,且本項目規模有限,大部分公司可自主交付實施,不涉及農民工工資賬戶。同時在合肥本地同類(工程貨物)項目中,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戶資金使用并非必須條件,舉例項目招標文件截圖詳見附件。3、(建議)建議刪除“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戶資金使用要求”或補充修改為“承包人必須按照合肥市相關文件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戶資金使用、監管嚴格按照合肥市相關文件執行。若投標人能夠提供企業信用等級證書(AAA)的,不做強制性統一賬戶開立要求。”
附件:列舉項目招標文件(廬江縣****
(城改 ﹒云廬府項目智能化及三網工程)(截圖詳見附件)
答:本項目實施過程中如涉及農民工工資支付須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問:針對蜀經開“雙創 ”產業園更新改造項目,我公司在獲取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經仔細研讀后,發現存在如下問題,現予以反饋,望招標人給予明確:1、招標文件第64 頁“商務文件評分標準 ”中“投標人獎項、榮譽 ”要求: “ 自 2021 年1 月 1 日以來(以頒獎文件頒發時間或頒獎單位官網文件發布時間為準),投標人承建(或參建)的建筑智能化項目獲得過行政主管部門或在國內依法登記注冊的行業協會(或學會)頒發的獎項、榮譽:市級及以上的,每提供 1個得 2 分,滿分 6 分。 ”我方擬提供的某公共建筑工程項目獎項,系以總包單位名義獲得,我方為該項目智能化工程專業參建單位,負責實施項目范圍內的智能化工程內容。目前我方可提供與總包單位簽訂的分包合同,及該項目由總包單位獲得的獲獎證書及頒獎單位官網公示文件截圖等佐證材料。請問:此種以參建單位身份參與實施智能化工程、項目整體獲獎的情況,是否可認定為滿足本項評分要求請招標人予以明確。
答:頒獎文件須體現參見單位名稱的予以認可,否則不予認可。
注: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投標人及時下載。
聯系方法:
1.招標人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郵編:2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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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2.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合肥市****
郵編:230031
項目負責人:張琳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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