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3050-3吉林石化公司報廢加氫裂化類催化劑轉讓項目
發布時間:**** 18:04:16
掛牌日期:****
| 項目編號 | **** |
|---|---|
| 項目名稱 | (2026)3050-3吉林石化公司報廢加氫裂化類催化劑轉讓項目 |
| 資產類別 | 設備 |
| 轉讓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 掛牌價格 | 117萬元(人民幣元) |
| 掛牌期間 | 13工作日 |
| 掛牌日期 | **** |
| 是否自動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拍賣 |
| 轉讓說明事項 | 1、報廢加氫裂化類催化劑,危險廢物代碼261-152-50(有機溶劑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催化劑)。 標的介紹及公告明細表中提供的催化劑裝劑型號、主要成分、廢劑預估重量、檢斤重量等公示信息僅供競買人參考,具體以競買人現場踏勘自行評估為準,不作為結算依據,轉讓方及拍賣人、產權交易機構不做任何承諾,也不接受基于后期對標的化驗結果、計量結果而提出的任何質疑。競買人須自行了解危廢物品處置相關政策并核對其所持許可證對應的危險廢物代碼是否完全符合本項目要求。 2、競買人成交后須自行承擔現場所需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與設備設施,能夠識別和消除現場或運輸過程中可能帶來的各類風險和人身隱患,廢催化劑處置后提供加蓋公章的書面安全處置說明材料;提供運輸全過程視頻監控影像資料(從出讓方場地裝車開始到競買人卸車完畢)。如不兌現承諾,出讓方將視情況扣除履約保證金,直至取消本次成交結果及今后參與資格。 3、競買人應具備二個月辦理完成跨省危險廢物轉移能力,由于競買人原因無法及時辦理,轉讓方有權單方取消合同,并扣罰競買保證金。 4、合同簽訂后,通過企業基本賬戶支付全額貨款,競買保證金自動轉履約保證金,如不涉及履約保證金扣除事項的,且未發生違約責任的情況下,待合同履約期結束后2個月內由產權交易中心無息原路返還。 5、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后,競買人在接到轉讓方通知后,須及時將標的物提貨、外運,并于完成危廢跨省轉移手續后15個自然日內將標的物運走,否則,可視為自動解約,合同做解除處理,并扣除全部交易價款的20%。拉運、裝卸費等轉移發生的相關一切費用由競買人承擔。 6、全部貨款在合同簽訂后7日內,由競買人企業基本賬戶匯入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逾期不交,合同自動取消,并扣除全部競買保證金。 |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