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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點議價采購公告
點擊登錄查看采用定點采購議價方式實施本次采購。
一、項目信息
(一)項目名稱:點擊登錄查看審計服務定點采購
(二)項目編號:****
(三)預算金額:220,000.00
(四)采購需求:
編號 |
服務描述 |
需求描述 |
數量 |
控制單價(元) |
計 量 單 位 |
-第1頁- |
本次國有資產清查 - |
資產的可收回價值
等。④核查資產狀
況,是否處于閑置
狀態或存在擅自占
有、使用、出租、
出借國有資產等處
置行為,資產處置
是否按照權限審
批,并依法采取公
開方式,合同簽
訂、期限、租金收
1 |
人員要求:2-3 |
取等是否符合規 |
1 |
220,000 項 |
定。 2.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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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開始時間:2026年3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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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包括債券/專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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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結束時間:項目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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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等項目),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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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對象數量: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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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各種資金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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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范圍: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屬企事業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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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的工程項目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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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與財政有繳撥款關系的社會團體及其附屬的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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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情況,全面摸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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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實體、出資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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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資金數額、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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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年限:2025年12月31日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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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來源、項目建設 |
狀態、施工進度、
配套購置資產明
細、未轉入固定資
產原因、當前項目
存在問題等。專項
債項目需了解摸清
項目是否產生收
益,收益是否具有
穩定性,是否涉及
政府補貼和項目后
續的償債能力等。
3.動產/無形/股權資
產清查,核查包括
大型設備(不含公務
用車)、流動性資
產、軟件系統、特
殊資產等的購置時
間、入賬時間、投
入使用、計提折
舊、資產購置價值
和凈值,是否存在
閑置、損壞或技術
落后無法滿足需
求,資產權屬是否
清晰,有無抵押、
質押等情形。股權
類投資資產核查投
資對象、投資協
議、資金認繳 /實繳
情況,關注權利義
務劃分、收益分配
方式及退出機制
等。 4.其他資產資
源清查,核查包括
魚塭、灘涂、海
域、河流、采砂
權、采礦權、取水
權、碼頭、供水排
污管網、引水管
道、市政設施、水
利設施(水庫、庫閘
等)、專利權、特許
經營權等,和其他
未在單位資產賬冊
中體現但實際管理
的歷史性資產等。
重點核查資產的歷
史收益情況,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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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產生穩定的現 金流、使用年限是 否符合實際情況 |
商務需求
編號 |
需求內容 |
1 |
中選機構其他須知(一)承擔中選后項目規模、服務內容或工作量變更風險,符合資格的候選機構應充分 考慮并須承擔中選后項目規模、評估。(二)承擔服務期間事故責任:中選機構的人員在服務期內如發生 財產損失或人身安全等事故,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均由中選機構負責。(三)其他要求及說明: 1、對項目有關情況保密,不得與項目有利益關系的人接觸。 2、做好資料保密工作,保證所有資料不外泄。 3、中選人在接受到中選通知后,須安排項目負責人于2個工作日內,到選取人辦公點領取項目的相關資 料,領取時須提供項目負責人負責該項目的授權委托書復印件(含身份證復印件,領取時須出示身份證原 件)。 4、本項目服務不得轉包、分包,一經查實即終止項目。 |
(五)議價發起時間:2026年03月27日
(六)本項目采用的是按項目的報價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務內容:對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與財政有繳撥款關系的社會團體及其附屬的經濟實體、出資企業;區屬國
有企業及其下屬全資、控股企業進行資產清查核實專項審計,資產清查基準日:2025年12月31日。
合同份數:4
是否需要驗收:不需要驗收
爭議處理方式:向采購單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發票類型:增值稅普通發票
三、供應商報價須知
(一)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并對如下條件的真實性負責:1)具有獨立承擔民
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
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
件。
(二)被邀請的供應商應根據議價信息的要求,在滿足采購需求的前提下,于規定時間內對項目做出報價。
(三)供應商應在報價時,可通過系統提供采購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資料與數據的,應當通過系統提交。供應商不得在所上傳的
附件中填寫項目報價信息,如系統報價與附件材料不一致,則附件報價無效,以系統報價為準。
(四)供應商應認真核對報價信息,確保符合采購需求,并對其真實性負責。若與實際不符,一經查實,將視為弄虛作假,當次
報價無效,并按政府采購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四、定點議價規則
(一)報價規則。
(1)供應商的報價應是總價。
(2)供應商的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
(二)成交規則、終止規則。
(1)成交規則:采購人接受供應商報價的,議價成交。
(2)終止規則:在定點議價公告期間,采購人因故取消采購任務;或者采購人不接受供應商報價的,議價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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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