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機場智能燈光控制系統采購項目詢比公告
喀什機場智能燈光控制系統采購項目 已經批準,采購人為 點擊登錄查看 ,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詢比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
2.1詢比范圍:本項目為喀什機場智能照明系統改造,詢比范圍包括 PLC-IOT 架構下的智能照明管控平臺、工業智能網關、PLC 隔離耦合器、PLC 智能單燈/回路控制器、PLC 光線傳感器、PLC 存在感應器、高頂燈等全套設備的供貨、安裝、調試、人員培訓及售后維護等,具體要求詳見詢比文件“第五章 供貨要求”。
2.2交貨地點:喀什機場(具體地點以采購人通知為準)。
2.3交貨期:供應商須在簽訂合同后60日歷天內完成本項目貨物的檢驗、包裝、運輸及安裝并正常投入使用(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
2.4質量要求: 達到國家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3.1供應商應滿足如下要求:
(1)響應主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2)本項目 接受 代理商響應。代理商響應的相關要求:
√需要提供制造商的授權,授權要求:代理商響應的,須具有擬供設備的制造商針對本項目出具的唯一專項產品代理授權書,擬供貨物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響應,制造商與授權的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
(3)財務要求: 供應商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破產或其他關、停、并、轉狀態。
(4)信譽要求: 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2)供應商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以本詢比公告發布之后,查詢當日生成的網頁查詢結果截圖為準)。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的詢比響應;
(3)牽涉破產、清算、并購重組,未被列為司法強制被執行人,不存在 “未及時履行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生效判決或裁定”的情形;
(4)“財產被保全、查封、凍結導致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法定代表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費并導致供應商喪失履行能力” 的情形;
(6)“與采購人正在進行未決訴訟或執行案件的利害關系且影響談判公正性”等情形;
(7)“既往發生無故拖欠采購人款項且影響談判公正性”的情形;
3.3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響應。
4.1 請于****10時至****19時(北京時間,下同),攜帶資料在新疆陽光采購平臺(http:****/)購買詢比文件,資料包括: 營業執照副本、唯一專項產品代理授權書(代理商提供)、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截圖、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等資料,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聯系方式(手機、電話以及電子郵箱等)。注:所有資料合并成一個PDF格式上傳。
4.2 詢比文件(含技術資料)每套售價0元,售后不退。
5.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響應截止時間,下同)為****11時00分。
5.2響應文件遞交方式及地點:為降低供應商參與成本,本次詢價采用線上會議形式。請各供應商于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將密封完好的紙質響應文件,與無需密封的原件備查資料一并郵寄至采購代理機構(收件人:李嬋;電話:****;地址:烏魯木齊市****
5.3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未按照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予以拒收。
本次詢比公告同時在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陽光采購平臺(http:****)上發布。
采購人: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新疆烏魯木齊市****
聯系人:王智勇(異議聯系人)
電 話:****(異議聯系電話)
采購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 新疆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市****
聯系人: 周盾、李嬋、王嵩
電 話: ****、****
電子郵箱: ****@sina.com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