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持續深化天然氣價格改革要求,促進終端銷售價格反映市場供需變化,保障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根據《紅河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建立健全紅河州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規定,制定2026年管道天然氣上下游聯動價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范圍
紅河州****
二、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
(一)階梯價格標準
居民用氣按分檔氣量標準和1:1,2:1.5的比例實施階梯價格:
第一檔:每戶年用氣量在360m3(含)內,2.95元/m3;
第二檔:每戶年用氣量在360m3—540m3(含)內,3.54元/m3;
第三檔:每戶年用氣量在540m3以上,4.43元/m3。
(二)優惠扶持政策
對城市****
(三)執行時間
****起執行至****。
三、非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
非居民終端銷售價格為最高限價。
(一)非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標準
1.蒙自市3.5498元/m3;
2.個舊市3.5498元/m3;
3.開遠市3.7384元/m3;
4.彌勒市3.7644元/m3;
5.瀘西縣3.6996元/m3。
(二)執行時間
****起執行,至下期聯動文件執行時止。
四、其他事項
(一)各城鎮燃氣經營企業要按規定公示價格標準,妥善做好對用戶的宣傳和結算工作,確保市****
(二)《紅河州****
(三)執行過程中如遇重大問題,請妥善處理并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州發展改革委報告。
紅河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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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