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合肥汽配城改擴建項目(一期)B區159鋪、159鋪上租賃
二、項目編號:****
三、報價時間及地點
1.報價時間:****10:00;
2.報價地點:點擊登錄查看(合肥市****
四、出租標的情況
| 出租標的 | 所在位置 | 結構 | 場地面積(㎡) | 租期(年) | 租金底價(萬元/年) |
| 標的一 | 合肥市**** | 鋼混 | 70.8 | 2 | 2.94 |
五、租賃標的用途要求
1.租賃標的的用途為商業配套服務用途。
2.上述所有租賃標的內均不得從事機械加工、廢舊物資回收,不得用于網吧、歌廳、洗浴、游戲電玩等有安全隱患的經營,不得存放化工類產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六、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1.租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租金無遞增,先支付后使用;
2.履約保證金為中標價的3個月租金。成交人應在合同簽訂前向出租方提交履約保證金,合同終止且資產交接完成后30日內無息退還。
七、意向承租人資格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參與報價。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八、承租條件
1.意向承租人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出租標的,就出租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招租人咨詢,自行了解使用出租標的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參與的意向承租人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租賃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2.公告所列示的標的建筑面積僅作參考,不作為確定出租標的租金的依據,最終以標的實際面積為準。標的實際面積與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積不符的,不調整成交價格。出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道路、綠化、空地、停車場等)均不在出租范圍內,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3.承租人在租賃合同履約期限內,不得轉租。
4.租賃期內,承租人負責租賃標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標的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5.租賃期內,承租人對租賃標的進行裝修或改造時,改造方案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且裝修、改造不得改動或破壞原有主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原有主結構,承租人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應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標的的裝修、改造費用及租期內標的的維修費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6.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標的而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7.《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投入的裝修、改造部分無償歸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將出租標的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交還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8.承租人應在《成交通知書》出具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
9.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租賃合同》。
九、承租人確定方式
1.本項目采用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人(除涉及優先權人未放棄行使優先權的情形),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2.如在同輪報價中出現二家及以上報價人最高報價相同的情形,在最高報價相同的報價人中進行再次報價,以此類推,最終以最后一輪報價最高的報價人確定為成交人。
十、其他說明
1.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布,該公告內容為出租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承租人具有約束力。意向承租人應主動上網查詢。出租房不承擔意向承租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2.報價文件中各項材料須按順序排列,打印目錄并裝訂成冊,密封交到指定地點。
十一、聯系方式
1.聯系人:馬經理
2.聯系電話:****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