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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轉讓項目公告內容(網站部分)
| 項目名稱 | 南寧市**** | ||
| 項目編號 | **** | 掛牌價格 | 933,000.00元 |
| 掛牌起始日期 | **** | 掛牌截止日期 | **** |
| 掛牌公告期 | 5個工作日 | 是否涉及優先權 | 不涉及 |
| 資產概況 | 本次轉讓標的為南寧市****點擊登錄查看,已辦理產權證。標的基本情況詳見資產轉讓明細表。 標的詳細資料可到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廣西交易所集團”)查閱。 | ||
| 資產轉讓明細 | ||||||||
| 序號 | 標的名稱 | 權證編號 | 參考建筑面積(㎡) | 所在樓層/總層數 | 用途/房屋情況 | 使用期限 | 掛牌價格(元) | 受讓保證金(元) |
| 1 | 南寧市**** | 桂(2025)南寧市不動產權第****號 | 123.78 | 4/32 | 權利性質為出讓。城鎮住宅用地,鋼混結構,房齡9年 | ****起****止 | 933,000.00 | 140,000.00 |
| 備注及其他說明: 2.標的查看聯系人:毛玉蘭經理,聯系電話:****。 | ||||||||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 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 2. 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 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申請及承諾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 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二、轉讓方簡況 |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
| 注冊地(住所) | 南寧市**** |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湯健 | |
| 注冊資本 | - | |
| 經濟類型 | 國有經濟 |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 |
| 所屬行業 | 貨幣金融服務 |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75999J | |
| 經營規模 | / |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 |
| 主管集團或其他部門名稱 | 柳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準單位名稱 | 柳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準類型 | 決定通知 | |
| 批準文件名稱 | 中國共產黨柳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員會黨委會決定通知 | |
| 批準文號 | 〔2026〕119號 | |
| 批準日期 | **** | |
| 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 | 933,000.00元 |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受讓方應按《資產轉讓合同》約定時限內一次性將成交價款轉入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銀行賬戶。 |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受讓方必須在接到廣西交易所集團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簽訂《成交確認書》,并同時按《受讓申請與承諾書》的約定向廣西交易所集團支付交易服務費,受讓方交納的競租保證金優先轉為交易服務費,競租保證金不足以交納交易服務費的,須補足余款。 2、受讓方持《成交確認書》與轉讓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將成交價款轉入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廣西交易所集團賬戶。 3、受讓方須自行辦理納稅手續,產生的稅費由轉、受讓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須為合法存續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及支付能力; 3、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 報名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1、受讓申請與承諾書(該文件由廣西交易所集團提供范本); 2、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合法證明文件; 3、非法人組織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及主要負責人身份證; 4、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5、標的狀況確認書; 6、掛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讓申請與承諾書(該文件由廣西交易所集團提供范本); 2、身份證明文件; 3、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4、標的狀況確認書; 5、掛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注:除授權委托書、受讓申請與承諾書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手印(自然人)確認。 |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 本次公開轉讓的所有標的均按現狀轉讓并交付受讓方。標的情況說明僅供參考,不排除未知事項及瑕疵的存在,請意向受讓方務必在公告期內親至實地踏勘,充分了解所轉讓標的實際情況,意向受讓方完成報名登記,即表明意向受讓方愿意按照轉讓標的實際狀況受讓,意向受讓方應充分考慮瑕疵風險因素及其他綜合因素。 2.標的的面積僅供參考,成交金額不因實際面積增減而調增或調減。 3.權證變更過程中,按相關政策必須轉讓方所承擔的稅費由轉讓方承擔,除此以外的其他稅費均由受讓方承擔。 4.本次轉讓標的交付前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物的水、電、暖、氣、物業費等)由轉讓方承擔,標的物交付后的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5.交易服務費的計收,以資產成交簽約時確定的成交價為計價額度標準,不因交易雙方在資產轉讓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交易價格調整而變化,也不因交易雙方后期合同簽訂、證照辦理及其它情況過程中出現糾紛而變化。 6.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到相關部門了解標的過戶涉及的各項費用,并按照相關法規承擔受讓標的應繳納的各項費用。 | ||
| 保證金詳細情況 | 交納金額 | 140,000.00元 | |
| 交納截止時間 | ****17:00:00 | ||
| 交納注意事項 | 1.交納資金以到達廣西聯合產權交易所集團指定的賬戶時間為準,受讓保證金不計利息。 2.不支持柜臺現金轉賬或現場現金交納。 3.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公告期內,足額交納受讓保證金。 4.受讓方不依照掛牌公告約定或不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成交確認書》或《資產轉讓合同》的,受讓保證金不予退回。 | ||
| 賬戶信息 | 賬戶名稱 | ||
| 賬號 | 8**** 0137 793 | ||
| 開戶銀行 | 中信銀行南寧青秀支行 | ||
| 溫馨提示:請在匯款時正確填寫識別碼,如因填寫識別碼錯誤或未及時交納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戶自行承擔。 | |||
| 保證金處置 方式 | 1.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由廣西交易所集團在接到轉讓方書面通知后優先扣除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剩余部分于5個工作日內原路無息退回。掛牌公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保證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讓方故意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或廣西交易所集團損失的; (2)意向受讓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轉讓方的商業秘密等,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或廣西交易所集團交易規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讓方未以不低于轉讓底價應價(有其他意向受讓方應價則本義務自動免除),導致交易失敗的; (5)意向受讓方違反其在申請受讓、公開競價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6)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并被確認受讓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交易程序的; (7)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7個工作日內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交易價款,且逾期時間超過一個月的; (10)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受讓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11)其他依據交易規則或法律規定不應退回保證金的情形。 | ||
| 披露附件 | 1.受讓申請與承諾書; | ||
| 2.資產轉讓合同; | |||
| 3.標的狀況確認書。 | |||
| 四、掛牌信息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 無合格意向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讓方,僅征集到1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由廣西聯合產權交易所集團通知該意向受讓方按掛牌價格及掛牌條件直接與轉讓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 |
| 有合格意向受讓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網絡競價 |
| 五、聯系方式 | ||||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聯系人 | 譙先生 | 項目咨詢聯系號碼 | ****、**** |
| 項目報名聯系人 | 項目報名聯系號碼 | **** | ||
| 交易機構傳真 | **** | |||
| 聯系地址 | 1.廣西南寧市**** 2.廣西南寧市**** | |||
交易須知
總則
第一條 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廣西交易所集團)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布項目公告。廣西交易所集團通過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廣西交易所集團對標的的任何承諾或交易建議。意向方(報名人)應自行判斷,并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和盡職調查,不應以僅僅基于廣西交易所集團披露的項目信息作出意向決定為由拒絕履行相關義務。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廣西交易所集團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廣西交易所集團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 意向方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廣西交易所集團的交易規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 本廣西交易所集團官網(www.gxcq.com.cn)及第四產權(www.dscq.com)為本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的網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過上述網站鏈接注冊參與在線交易。
第四條 意向方參與項目交易,須注冊賬戶并完成實名認證后,通過網上報名。
第五條 意向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網上注冊賬戶和密碼,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網上注冊賬戶進行網上報名和參與交易的,均視為意向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并視為意向方已取得有權機構的審批或授權。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六條 廣西交易所集團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過廣西交易所集團或第四產權平臺向意向方的網上注冊賬戶發送系統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聯系人手機號碼發送手機短信。
請各意向方隨時注意查看網站信息或查收系統注冊的手機號碼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網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收到相關通知或信息。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登錄系統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機設置問題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關于網上報名的說明
第七條 廣西交易所集團對標的現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的披露,不能視為對標的物真偽或者品質的保證,廣西交易所集團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請意向方在報名前自行對標的物現狀、權證及相關費用進行詳細了解和實地查看并作出是否報名的決定。
第八條 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否則,廣西交易所集團有權取消其報名資格。
第九條 意向方完成網上報名的基本步驟如下:
一、意向方應在項目公告的有效時間段內完成報名手續;
二、完成報名手續包括遞交報名材料和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定時間內到達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賬戶為準);
三、意向方應通過網上提交報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讓/競租申請與承諾書》等;
四、項目公告對意向方有特殊資格要求的,意向方網上報名時應通過報名系統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廣西交易所集團概不接受郵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須通過報名系統上傳掃描件或現場提交。
第十條 意向方一旦完成網上報名并按期足額交納保證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諾以不低于掛牌底價交易。
第十一條 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廣西交易所集團規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廣西交易所集團將不予受理。項目公告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二條 項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權申請退回保證金。經廣西交易所集團審核同意退回的,視為意向方自愿撤回報名。
若恢復交易的,撤回報名的用戶有權重新報名參與交易。
第十三條 項目終結交易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廣西交易所集團將及時、原途徑、全額、無息退回。
關于網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四條 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要求參與網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廣西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網絡競價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取得參與競價資格。
意向方的優先購買權資格經確認后,取得優先競買資格。順序不同的優先購買權人分別享有不同級別的優先競買代碼。
第十六條 網上競價時間以競價系統服務器時間為準。意向方請務必在競價開始前登陸競價系統。
第十七條 競價過程中若無人出價導致交易失敗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條 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一旦出價,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標的物的相關情況,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認可公告內容和相關披露事項,清楚并了解相關的法律風險。若交易成功后,將按照樣本合同及附件的內容與委托方簽約。
第十九條 意向方應對自備報價終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網絡安全自行負責。若因設備故障、網絡異常或操作失誤導致的一切損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條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廣西交易所集團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所填寫的主體資格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資格不能被確認;
二、所填寫的聯系方式不真實、不準確造成無法收到廣西交易所集團發出的相關事項通知;
三、未及時關注廣西交易所集團發布的競價活動相關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備的終端設備故障、停電、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備終端設備時間與競價系統服務器時間不符而導致未按時參與競價的。
第二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廣西交易所集團有權中止或終結競價活動,意向方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
一、交易平臺網絡競價系統軟硬件故障或網絡故障等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標的權屬不符、標的性狀改變等原因而使競價活動產生爭議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權部門作出的中止或終結競價通知的。
第二十二條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復競價條件的,由廣西交易所集團重新組織競價。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二十三條 意向方被廣西交易所集團確認為成交人的,應根據公告要求到廣西交易所集團或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地點簽署成交文件。
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滿,僅有一家意向方被確認符合資格條件,在確認資格同時視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滿,有多家符合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根據交易規則被確認為成交人時,視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應當視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條 成交人交納的保證金按照公告要求進行處置。其他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將在確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按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回。
第二十五條 廣西交易所集團在確定成交人后根據公告要求組織交易雙方簽訂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條 交易成功后,廣西交易所集團按照公告要求及相關約定收取產權交易服務費,按照交易規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七條 交易各方及其關聯方之間不得惡意串通,否則交易無效。因此造成的損失,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依法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廣西交易所集團。
附件:4、資產轉讓合同(范本).docx 附件:受讓申請與承諾書(26-373).pdf 附件:標的狀況確認書26-37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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