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松山湖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廣東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23〕23號)、《關于延長粵人社規〔2023〕13號文有效期的通知》(粵人社規〔2025〕53號)精神,為我市****點擊登錄查看第二批省級項目制培訓項目。
一、征集時間
自本文發布之日起至4月15日。
培訓對象為具有我市戶籍或在我市就業的具有培訓需求的勞動者(含在莞就業的外地來莞務工人員、港澳臺人員)。包括但不限于脫貧人口及子女、畢業點擊登錄查看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適用時間為畢業當點擊登錄查看1月1日至12月31日)、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軍人、余刑24個月內的在莞服刑人員和強制戒毒人員,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非畢業點擊登錄查看度全日制在校學生、已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
勞動者應點擊登錄查看滿16周歲,其中男性點擊登錄查看齡不超過60周歲,女性點擊登錄查看齡不超過55周歲。勞動者應具有我市戶籍,或者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或者在我市進行失業登記。
三、培訓項目范圍及要求
(一)培訓項目范圍
培訓項目應突出服務我市****
培訓項目綜合考慮培訓規模、資金預算、產業需求等因素,并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后確定。我市公布的緊缺急需職業(工種)和國家、省、市部署開展的特定領域培訓任務優先納入培訓項目范圍。
(二)培訓項目基本要求
省級項目制培訓內容應對應《職業分類大典》中職業(工種),或培訓合格證書項目。培訓結束后考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其中,培訓合格證書項目需經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同意,方可申報。
培訓內容及要求參考國家職業標準或國家基本職業培訓包、行業企業評價規范、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范,以及東莞市職業技能培訓評價標準等。對國家職業標準有培訓參考學時的,參考國家職業標準并結合實際需求等確定相應職業(工種)培訓課時;對已公布國家基本職業培訓包的,參照培訓包中課堂學時要求確定培訓課時;國家職業標準中沒有參考學時且未公布國家基本職業培訓包的,參照東莞市職業技能培訓評價標準確定培訓課時;以上三項皆無課時要求的,可結合培訓需求、工作實際等因素綜合確定培訓課時,但最低不得少于80課時。
四、申報材料及方式
(一)申報材料要求。申報單位填寫《東莞市省級項目制培訓項目申請表》(附件1),并附申報材料,詳細闡述培訓項目基本情況、培訓需求分析、師資及培訓場所設備配置要求,教學大綱及培訓課時、驗收標準等內容。申報培訓合格證書項目的,還須提供培訓合格證書項目成本測算表(附件2)。
申報面向殘疾人、余刑24個月內的在莞服刑人員和強制戒毒人員的培訓項目,須由市相關主管部門加蓋意見。
(二)申報方式。申報單位于2026點擊登錄查看4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蓋章原件或掃描件)提交至市職業訓練指導中心。聯系方式:東城街道育興路101號,劉先生,****,電子郵箱:****@dg.gov.cn。
(三)結果公布。市****
五、其他事項
(一)請各鎮街(園區****
(二)培訓項目公布之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遴選承訓機構。請有意愿承接培訓項目的機構留意官網發布的遴選通知。
附件:
1.東莞市省級項目制培訓項目申請表(樣式)
2.培訓合格證書項目成本測算表
3.《廣東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指導)標準目錄(2025點擊登錄查看版)》職業技能等級補貼(指導)標準
2026點擊登錄查看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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