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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點議價采購公告
點擊登錄查看采用定點采購議價方式實施本次采購。
一、項目信息
(一)項目名稱:點擊登錄查看裝修工程定點采購
(二)項目編號:****
(三)預算金額:30,306.66
(四)采購需求:
編號 |
服務描述 |
需求描述 |
數量 |
控制單價(元) |
計 量 單 位 |
1 |
工程周期:開工時間以招標方通知為準,工期為7 個日歷日。 工程工期總日歷天數:7 |
本工程主要包括:租賃升降車、更換 射燈、拆除局部圍 網、加設金屬圍網 門。 |
1 |
28,554.25 項 |
項 |
商務需求
編號 |
需求內容 |
1 |
一、投標人資格要求: 1.400萬元以下的維修、修繕工程項目,如無特殊要求,供應商資格要求按照《中 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執行,如有特殊情況請詳細列出。 2.400萬元(含)以上的建 設工程項目,如無特殊要求,供應商資格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規定執行,如有 特殊情況請詳細列出。 |
2 |
二、結算方式: 1.本項目在總價承包范圍內,采用固定綜合單價承包方式。工程內容變化時,原投標文件 內有報價的,按原報價結算;原投標文件內沒有報價的,按相應時期定額文件綜合單價或雙方議價結算。2.本項目在總價承包范圍內,采用固定綜合單價合同,合同價款包含設計圖紙和工程量清單項目所發生的 設計費、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項目措施費、規費、稅金、配合費以及施工合同包含 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 |
3 |
三、報價要求: 1.報價方式:單價包干。 2.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單的報價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進行報價,采 用項目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在總價承包范圍內,采用固定綜合單價結算。請投標人認真核對單價匯總金 額和總價金額,不一致的,由投標人承擔一切不利后果。 3.報價為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中提出的各項支付金 額的總和。工程項目報價包括設計圖紙和工程量清單項目所發生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 潤、項目措施費、規費、稅金、配合費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投標人漏報 或不報,采購人視為有關費用已包括在設計圖紙和工程量清單項目的其它單價及合價中而不予支付。 4.投 標人的報價,應是合同條款上所列的各項內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復,并以投標人在工 程量清單中提出的綜合單價或總價為依據。 5.投標人應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況、道路、儲存空間、裝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響報價的情況,任何因忽視或誤解工地情況而導致的索賠或工期延 長申請將不獲批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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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其他要求 1.施工及質量要求: 1)按采購人要求方法施工和滿足采購人使用要求; 2)本工程項目所列 的工程量清單的設備、材料由中標單位負責采購及安裝施工,品牌由成交供應商根據采購人建議達到的質量 標準內選擇,投標時應列明招標文件所列的工程量清單設備、材料的品牌、型號及生產廠家; 3)工程質 量標準:按照國家驗收標準達到合格; 4)通過有關部門及用戶驗收合格。 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施工 服從采購人工作人員工作安排,不能影響學生及周邊住戶的正常生活; 2)施工人員必須做好各項安全防護 措施,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以及由此產生的損失均由施工方負責; 3)施工中必須做好各項防護 措施,因施工造成損壞的設備及其他設施要原樣修復或照價賠償,賠款從合同款中扣減; 4)施工過程和完 畢必須搞好清潔衛生,包裝垃圾必須清理運走。對于修補回填等項目,不得使用建筑垃圾進行填補。 3.保 修期(含保修期服務要求):工程質量保修期為2年,保修期內執行國家標準。如工程質量保修期內發生 問題,成交供應商須承諾按采購人要求進行處理。 |
5 |
4.違約責任 1)確定成交結果后,成交供應商應于3個日歷日內在廣東省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完成草擬合同 的提交上傳工作。簽訂合同后3個日歷日內,成交供應商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施工進度計劃表,該計劃表作為 合同履約的一部分,成交供應商須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表進行施工,否則視為違約。成交供應商未能按 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表的期限內完成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的,每逾期一日罰合同總價3‰違約金,罰金從 合同款中扣減;逾期超過10日以上,其后每逾期一日罰合同總價5‰違約金,罰金從合同款中扣減;逾期 超過15日的,采購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除罰付違約金外,同時造成采購人經濟損失的,成交供應商應 承擔賠償責任。 2)項目實施過程中,成交供應商施工質量、提供貨物不滿足相關規范及合同要求,采購 人有權終止合同,并扣除質保金。 3)成交供應商未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未在質量保修期內承 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由成交供應商承擔采購人由此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4)在履行本項目合同期間,如發現工程質量及所用材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成交供應商應當向采購人支付違約金,每發現一次按該工 程項目合同總價的2.5%計算違約金,依次類推,并在未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工程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 的,供應商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5)在本項目合同實施過程中,若采購人發現成交供應商項目經理無 法勝任項目管理,在采購人提出更換要求后,成交供應商應無條件配合采購人在3個工作日內更換符合條件 的項目經理,否則視為合同違約,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 6)因成交供應商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合同當 事人應在合同解除后 28 個日歷日內根據以下內容完成估價、付款和清算: a.合同解除后,按商定或確定 成交供應商實際完成工作對應的合同價款,以及成交供應商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施工設備和臨時工 程等的價值; b.合同解除后,成交供應商應支付的違約金; c.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給采購人造成的損 失; d.合同解除后,成交供應商應按照采購人要求完成現場的清理和撤場; e.成交供應商和采購人應在合 同解除后進行清算,出具最終結清付款證書,結清全部款項。因成交供應商違約解除合同的,采購人有權 暫停對供應商的付款,查清各項付款和已扣款項。 7)爭議的解決:合同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后仍不能達成一致,雙方可向采購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在履行本項目合同期間,如有 違反合同約定及相關其他約定,采購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5.其他約定: 1)工程內容有變化時,中標 人須依據采購方的書面通知進行現場施工的調整工作。另外需要簽證的應按有關簽證制度執行,超越權限 的的簽證一律無效。簽證工作應在事發后一周內完成,延期簽證無效。電源、水源由采購方提供,費用由 中標人負責。 2)如現場施工與招標文件不符,以招標文件為準。 3)出現合同爭議后,由雙方協商解 決,如果協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裁決。 6.不可抗力中標人采購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 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 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
(五)議價發起時間:2026年04月08日
(六)本項目采用的是單價包干的報價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數:6
爭議處理方式:向采購單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級的人民法院提交訴訟解決
發票類型:增值稅普通發票
三、供應商報價須知
(一)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并對如下條件的真實性負責:1)具有獨立承擔民
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
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
件。
(二)被邀請的供應商應根據議價信息的要求,在滿足采購需求的前提下,于規定時間內對項目做出報價。
(三)供應商應在報價時,可通過系統提供采購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資料與數據的,應當通過系統提交。供應商不得在所上傳的
附件中填寫項目報價信息,如系統報價與附件材料不一致,則附件報價無效,以系統報價為準。
(四)供應商應認真核對報價信息,確保符合采購需求,并對其真實性負責。若與實際不符,一經查實,將視為弄虛作假,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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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無效,并按政府采購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四、定點議價規則
(一)報價規則。
(1)供應商的報價應是總價。
(2)供應商的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
(二)成交規則、終止規則。
(1)成交規則:采購人接受供應商報價的,議價成交。
(2)終止規則:在定點議價公告期間,采購人因故取消采購任務;或者采購人不接受供應商報價的,議價終止。
五、項目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點擊登錄查看 ****
采購單位:點擊登錄查看
2026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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