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注說明:
(一)土地流轉區域:點擊登錄查看
(二)土地經營權流轉面積:959.6畝(以實際測量為主)
(三)相關情況:此次競價標的物為1個標段共計959.6畝
土地經營權流轉年限:1年
土地經營權:布熱勒屯格村退耕還林地959.6畝(均為家庭承包地)
(四)土地經營權流轉價格:400元/畝/年
(五)土地經營權流轉年限:1年
1.須確保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且不得變更現有耕地的使用性質與用途。
2.競價成交人自行承擔因生產而產生的機井或滴灌池、管道維護費、電費及地下水資源稅等其他生產經營費用。
3.競價成交人在取得農村土地經營權后,于種植周期內未經村集體書面同意,不得將土地經營權轉包予第三方。擅自將所取得的土地經營權轉包予第三方的,視為違約行為,保證金不予退還。
4.該村如有冬翻需求,成交人需要完成冬翻作業或支付冬翻的費用。
5.退耕還林土地范圍內嚴禁種植高桿作物,違規種植,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法律責任及相應的后果均為成交人自行承擔,只能種植低桿作物,如小麥,甜菜。
1.競價成交人須于成交公示期滿后7個自然日內與村集體簽署正式承包合同。
2.競價成交人應在成交公示期滿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全額繳清土地承包款項。(遵循“先付款后用地”原則。承包費的支付方式可依據合同約定協商確定。若成交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承包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則視為違約,其競價報名保證金不予退還,由村集體重新組織發包。)
3.2026年秋收結束后,由村集體組織機井設備驗收,經確認設備完好無損后,機井保證金予以退還。
1.競價成交人須于成交公示期滿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出讓方繳納每畝50元的種植風險保證金。
2.該保證金用途為:競價成交人應嚴格依據秋季五項工作的規定時限完成作業,具體內容包括負責清理田間垃圾與殘膜回收、對周邊農田防護林進行補植修復并確保成活率。
3.待秋季五項工作按要求完成且經驗收合格后,村集體將全額無息退還種植風險保證金。
4.若競價成交人未履行上述要求,出讓方有權使用該保證金支付秋季五項工作及環境衛生清理等相關費用。
1.具備承包經營土地耕種的相應能力,承諾遵守耕地保護相關規定,自愿參與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公開競價活動并嚴格履行相關約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法人或社會組織,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3.經營行為合法合規,依法履行納稅義務,能夠獨立承擔經營期間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及相應法律責任。
4.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質條件。
5.本項目不接受以聯合體方式參與競價。
1.報名時間:****至****。(逾期不予報名)
2.報名方式:登錄點擊登錄查看線上系統APP(“e聚農寶”應用程序),于該平臺內查找對應經營權流轉項目(點擊登錄查看)進行報名,報名保證金:200000元整(大寫:貳拾萬元整)。
3.報名流程:
第一步:掃碼下載“e聚農寶”或通過“應用寶”搜索“e聚農寶”下載APP。
第二步:下載完成后,點擊“我的”,輸入手機號獲取驗證碼登錄,輸入姓名及身份證號完成身份驗證。
第三步:進入土地交易大廳,查找目標地塊,點擊“預約報名”,認真閱讀競價承諾書后輸入驗證碼完成報名。
第四步:系統彈出保證金繳納賬號→通過銀行人工窗口、ATM轉賬或手機銀行轉賬繳納保證金,并在APP內上傳繳款憑證,等待財務審核。
4.競價保證金:
5.金額:200000元整(大寫:貳拾萬元整)。
繳納要求:須于報名時完成繳納,并在“e聚農寶”APP內上傳憑證。
備注:繳納時須注明“XXX(姓名/單位名稱)保證金”(代繳保證金及現金形式繳納均不予受理)。
退還規則:競價程序結束后,除競得人外,其余參與競價自然人、法人或社會組織的保證金,將于成交結果公示期滿后十個工作日內原路徑退還。
6.參與本次公開競價者,須親自到場或通過移動終端遠程簽署《公開競價承諾書》,并于指定保證金賬戶內足額繳納土地競價保證金后,方可獲得競價資格。逾期報名不予受理。
7.報名聯系人: 博州產權交易中心:****
8.實地勘察土地聯系人: 點擊登錄查看:****
1.競價時間:****上午12時整(北京時間)
2.競價地點:溫泉縣****
本次土地競價由點擊登錄查看組織實施,收費標準參照新發改服價〔2026〕52號關于核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成交結果將于點擊登錄查看線上系統(e聚農寶app)進行公示。
1.電子合同簽訂:成交方與出讓方簽訂土地經營權流轉電子合同及相關耕地保護補充合同,須在成交公示期滿后7個自然日內與該村完成簽約。
2.合同備案:成交方應在點擊登錄查看網簽系統完成電子合同的備案,并在鄉鎮農經站完成紙質版合同的備案,同時完成土地經營權流轉登記。
1.參與競價人數不足3人時,不得開展公開競價。委托方代表未達到應到人數半數以上或監督方代表缺席時,均不得進行公開競價。(備注:若報名截止后報名人少于3人,經受讓方及監督方共同確認,可轉為協商方式出讓交易標的。原則:成交價格不得低于公告標底價。)
2.若報名截止后僅一名意向受讓方完成報名及保證金繳納,該意向受讓方視同接受最低流轉價格,不得棄權(出讓方不同意除外),否則視為違約行為,保證金不予退還。
3.若報名截止后意向受讓方完成報名及保證金繳納,該意向受讓方視為接受最低流轉價格,參與競價后需接受第一輪低價競價加價10元/畝/年的幅度,不得在第一輪報價中棄權,否則將認定為圍標串標行為或違規操作并按違約處理,保證金不予退還。
4.公開競價結束后,對競價過程中無違規行為且未成交的參與人,其保證金將于成交公示期滿后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至原匯款賬戶。
5.在競價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其保證金將予以扣繳,并取消其參與資格。
6.如成交人未能在截止日期前足額支付承包費,出讓方有權收回土地并重新流轉經營權,且已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1.本次土地經營權流轉采取現場競爭性電子競價方式。
2.本次土地經營權流轉采取現場競爭性電子競價方式,以初始標底價與最低加價金額之和作為起報價,采取多輪加價競價機制。首輪報價須以標底價為基礎,加價幅度不低于10元/畝/年;后續輪次則以前輪最高報價作為新標底價,并在此基礎上繼續進行加價競標。
3.經多輪電子競價后,最終最高報價者將被確定為成交人。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