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部門:
根據《點擊登錄查看財務內部控制制度》與《點擊登錄查看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為做好2027年度基建、維修工程項目經費預算安排,確保項目規范有序實施,現就 2027 年度基建、維修工程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堅持“必需必要、保障運行、服務發展” 原則,杜絕 “錦上添花” 類形象工程、重復建設項目。
二、申報范圍
建筑物、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維修等工程項目,且項目預估金額在5 萬元以上(含 5 萬元)。所有基建、維修項目須按時申報并納入下一年度學校財務預算,未按規定申報的項目,原則上不予安排經費、不得組織實施。特別提醒:根據省財政廳歷年相關文件要求,單項投資 500 萬元以上(含 500 萬元)的工程類、修繕類項目,必須履行財政投資評審程序。此類項目須在規定時限內同步申報,逾期未申報的,將無法納入預算、不得組織實施。
三、申報要求
項目申報材料須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分管校領導簽字審批。申報項目須明確項目申報負責人,負責配合后勤管理處開展項目方案論證、維修改造方案確定及項目預算編制等工作(聯系電話:****)。請各部門高度重視,認真梳理本部門實際需求,按時完成項目申報工作。
四、申報時限
申報截止時間為2026 年 5 月 31 日。紙質申報材料經簽字蓋章后,報送至科教樓 419 室。
后勤管理處發展規劃與政策法規處
2026 年 4 月 8 日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