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建設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規范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廣東)培訓體系,提升技術經理人培養質量,現面向社會遴選合作培訓機構,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擇優遴選1-3家(優先考慮東莞、廣州、深圳各1家)資質優良、資源豐富、管理規范的機構,共同承擔技術轉移專業人員能力等級培訓、技術經理人培養、科技成果轉化實務實操等任務,構建覆蓋廣泛、標準統一、質量可靠的技術轉移人才培養網絡。
二、申報基本條件
(一)依法注冊登記,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擁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無違法違規經營記錄,信用狀況良好,注冊成立時間不少于兩年。
(二)具備固定的教學場所、完善的教學設施及配套服務條件,能夠滿足線下培訓或線上線下融合培訓需求。
(三)擁有成熟的技術轉移服務團隊,團隊核心成員需具備技術轉移相關工作經驗,不少于4名團隊核心成員持有國家技術轉移專業人員能力等級培訓高級技術經理人結業證書/廣東省技術經紀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RTTP等相關資質證書。
(四)具備成功的技術轉移項目案例(近3年內不少于3個),能夠提供貼近實戰的課程內容與導師資源,案例需可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合作協議、交易憑證等)。
(五)具備區域資源整合能力。能夠聯動省內外科研院所、企業、行業協會等資源,拓展培訓覆蓋面和產學研對接渠道。
(六)東莞被授權機構需承諾在東莞松山湖開展4場初級技術經紀人培訓。
三、征集流程
(一)發布通告
通過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官網發布通告。
(二)材料申報
符合條件的單位將申報材料電子版于****17:00前(發布之日起一周內)發送至郵箱****@ssl.dg.gov.cn。同時,將紙質材料經單位法人和相關人員簽字蓋章后連同所有申請資料原件裝訂成冊加蓋騎縫章(一式一份)提交到東莞松山湖沁園路4號2棟(原控股大廈)504辦公室。逾期將不再受理。
申報材料包括:
1.市場化培訓機構申報書(需加蓋單位公章);
2.法人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復印件);
3.技術轉移服務團隊介紹及核心成員資質證明材料;
4.近3年技術轉移項目案例證明材料;
5.教學場所、設施及配套服務條件說明(附相關圖片或視頻資料);
6.培訓課程體系設計方案(含課程大綱、教學方式、師資力量證明材料等);
7.合作愿景及實施方案(含培訓計劃、學員招募渠道、產學研對接舉措等);
8.其他可證明機構實力的補充材料(如榮譽資質、行業評價等)。
(三)綜合評審
1.材料審核。組織或聘請第三方審核小組,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核。
2.專家評審。組建專家評審委員會,對機構進行綜合評審。評審采取申報機構陳述、專家提問、現場打分的方式,重點評估機構的專業能力、資源優勢、課程適配性、合作可行性等,形成專家評審意見。
(四)結果公示
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1-3家擬合作機構名單,在松山湖管委會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含)。
(五)協議簽訂
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正式確定為合作機構,簽訂合作協議。
四、監管與評估
信息公開:乙方需在培訓前公示課程內容、導師信息、收費標準、退費規則等信息,接受學員和社會監督;培訓結束后,公示培訓成果(如學員結業人數、考核通過率等)。對培訓質量優秀、績效突出的機構,優先承接培訓任務、加大資源支持;對違規、質量不達標、考核不合格,取消合作資格。
五、咨詢方式
本通告由松山湖科技創新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羅先生、曾小姐;聯系電話:****、****
地址:東莞松山湖沁園路4號2棟(原控股大廈)504辦公室。
特此通告。
附件:1.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廣東)市場化培訓機構申報書
2.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廣東)市場化培訓機構篩選與合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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