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發布時間:****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建湖縣****點擊登錄查看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點擊登錄查看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建湖縣城老舊供水管網綜合提升二期工程設計服務項目。
2.2 項目地點:建湖縣城。
2.3 項目規模:改造明星路、人民路等19條市****
2.4 設計服務期限:總周期三年,其中:接招標人通知之日起 50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含各專業工程設計)并通過圖紙審查。
2.5 質量標準:所有成果需達到國家相關標準規定設計深度要求且初步設計(含初步設計概算)評審報批及施工圖設計文件通過審查。
2.6 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建湖縣城老舊供水管網綜合提升二期的地質勘探(由設計單位自行負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 (含概算編制、評審等)、施工圖設計、圖審、招標配合及施工過程中的設計咨詢、變更、竣工驗收等全過程服務,以及設計文件的報批、審查和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配合服務工作。具體要求詳見設計任務書,招標人保留調整部分工作量的權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
項目負責人要求:具有注冊設備公用工程師(給排水)資格。
3.2.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建湖縣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2)近 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 5 年的。(均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相關參與人因上述情形,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情況的變化,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3.3 投標申請人代理人及投標承諾的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從 2026 年 2 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 1 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
3.4 本次招標 不接受 組建聯合體投標。
3.5 評標前由招標人對照省政府第 120 號令要求,進行評標準備工作,并核實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的資質和資格、經歷和業績和信用狀況等方面的情況。
4.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 不給予 經濟補償。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登錄建湖縣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服務平臺獲取招標文件。(投標人合理選擇下載招標文件時間,逾期未下載造成無法提出答疑、無法投標等情形的,責任自負)。
5.2、建湖縣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服務平臺系統網址:http://218.206.153.6:8099/TPBidder/memberLogin
6.投標截止時間
6.1 投標截止時間為 :**** 9 時 00 分。
6.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建湖縣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服務平臺上發布。
9.其他
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招標文件載明的“網上開標大廳”網址,按系統提示完成開標流程。因投標人自身設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投標的,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后果。
(2)開標現場暫不核查投標保證金繳納情況,評標時,由評標委員會審查。
(3)不見面開標大廳網址為:http://218.206.153.6:8099/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
(4)重點提示:
1)、以線下銀行保函方式繳納的,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取得本單位基本賬戶開戶行出具的保函(紙質或者電子件);紙質保函需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原件提交給招標人。同時需將出具的保函材料上傳至標書制作工具“投標保證金繳納證明材料”章節中。否則將一律視為無效,不予接受投標;
2)、采用電子保函形式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在投標截止日之前須到相關保函平臺中確認是否生效。
電子保函繳納方式: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取得有效的電子投標保函,電子投標保函可從建湖縣公共資源金融服務平臺獲取,地址為:http:****。
重要說明:投標人以線下銀行保函方式繳納保證金,但未在投標文件中提供銀行保函原件的彩色掃描件,視為其未提供投標保證金;投標人采用電子保函形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在投標截止日之前須到相關保函平臺中確認是否生效,未從建湖縣公共資源金融服務平臺選擇的電子保函,招標人不予接收其投標,責任由投標人自負。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建湖縣****
聯 系 人:點擊登錄查看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建湖縣****
項目負責人:周宗毅
聯 系 人:崔女士
電 話:****
2026 年 4 月 10 日
附件: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 1 | 評標方法 | 中標候選人排序方法 |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 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
| 2.1.1 | 形式評審 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一致 |
| 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簽字蓋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 ||
| 投標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 ||
| 聯合體投標人 | 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 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 | ||
| 備選投標方案 | 除招標文件明確允許提交備選投標方案外, 投標人不得提交備選投標方案 | ||
| …… | …… | ||
| 2.1.2 | 資格評審 標準 | 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5 項規定,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
| 資質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1 項規定 | ||
| 財務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1 項規定 | ||
| 業績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1 項規定 | ||
| 信譽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1 項規定 | ||
| 項目負責人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1 項規定 | ||
| 其他主要人員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1 項規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1 項規定 | ||
| 聯合體投標人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2 項規定 | ||
| 不存在禁止投標的情 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定 的任何一種情形 | ||
| …… | …… | ||
| 2.1.3 | 響應性評 審標準 | 投標報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2 款規定 |
| 投標內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3.1 項規定 | ||
| 設計服務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3.2 項規定 | ||
| 質量標準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3.3 項規定 | ||
| 投標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3.1 項規定 | ||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4.1 項規定 | ||
| 權利義務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12.1 項規定和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中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 ||
| 設計方案 | 符合第五章“發包人要求”中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 ||
| …… | …… | ||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
| 2.2.1 |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資信業績部分: 6 分 設計方案部分: 84 分 投標報價: 10 分 | |
| 2.2.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 A(若有效投標 文件≥7 家時,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價和一個最低價后 取算術平均值為 A;若有效投標文件≥10 家時,去掉其 中的二個最高價和二個最低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A) | |
| 2.2.3 | 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 ①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與 A 值相等者,投標報價得滿10分。 ②投標報價與 A 值相比(相除),比 A 值高的,每高 1% 扣 0.1 分,并從 10 分起扣,不足 1%按插值法計算。 ③投標報價與 A 值相比(相除),比 A 值低的,每低 1% 扣 0.2 分,并從 10 分起扣,不足 1%按插值法計算。 | |
| 2.2.4(1) | 資信業績評分標準(綜合標評審) | 人員配備 (6分) | 項目負責人 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及以上工程師職稱得2分。 項目組成員(除項目負責人外的設計團隊成員)中具有一級注冊結構師、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資格人員,每提供一個得2分,最高得4分。 注:上述人員之間不得相互兼任,并且與項目負責人不能兼任。各個專業注冊師以提供的注冊執業證書和職稱證書原件掃描件為準。同一類型注冊證書不同人員均具有的,只按一個人員計分。同一人員具有不同類型注冊證書的,只按一個類型注冊證書計分。評審時以投標人提供的證書原件掃描件及2026年2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 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掃描件計分。 |
| 2.2.4(2) 設計大綱(方案) 評分標準 | 對本項目認識情況(20分) | 根據招標文件內容,對投標人招標項目相關情況掌握是否全面等要素評分: 對項目背景認識理解深刻,對工程建設相關情況掌握全面,得18.1-20分; 認識理解較深刻,相關情況掌握較全面,得16.1-18分; 認識理解一般,相關情況掌握不太全面,得14.1-16分; 未響應該項內容的不得分。 | |
| 項目技術思路 (18分) | 根據投標人提供的項目技術思路及內容進行評分: 思路清晰,技術路線設計合理、內容框架完整,得17.1-18分; 思路較清晰,技術路線設計較合理、內容框架基本完整,得16.1-17分; 思路一般,技術路線不太合理、內容框架不太完整,得15.1-16分; 未響應該項內容的不得分。 | ||
| 針對本項目的難點、重點,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支持(16分) | 根據投標人針對本項目的難點、重點,提供的建議和技術支持情況進行評分: 針對本項目的難點、重點,提供的建議科學合理、技術支持有針對性和完整性,得15.1-16分; 建議較科學合理、技術支持基本有針對性和完整性,得14.1-15分; 建議不太科學合理、技術支持不太有針對性和完整性,得13.1-14分; 未響應該項內容的不得分。 | ||
| 工作質量保證 (16分) | 根據投標人提供的工作質量保證進行評分: 結合項目實際特點提出相應的質量保證措施,措施合理可靠,成果質量能夠得到有效保障,得15.1-16分; 措施較為合理,成果質量基本能得到有效保障,得14.1-15分; 措施不太合理,成果不太有效保證,得13.1-14分; 未響應該項內容的不得分。 | ||
| 進度計劃 (14分) | 根據投標人提供的進度計劃進行評分: 項目實施進度計劃滿足采購文件要求,進度控制合理、可行的,得13.1-14分; 進度控制較合理、較可行的,得12.1-13分; 進度控制不太合理可行的,得11.1-12分; 未響應該項內容的不得分。 | ||
| 1、以上設計方案評審各評審點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設定分值的 70%,如果得分小于設定分值的 70%時請評委文字描述具體原因。 2、以 0.1 分為一個記分單位,最終得分保留兩位小數。 3、設計大綱(方案)為A3頁面,總篇幅不超過100頁,每超過 1 頁扣 0.1 分,扣完為止。 | |||
| 2.2.4 (3) | 投標報價 評分標準 | 偏差率 | ①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與 A 值相等者,投標報價得滿分 10 分。 ②投標報價與 A 值相比(相除),比 A 值高的,每高 1% 扣 0.1 分,并從 10 分起扣,不足 1%按插值法計算。 ③投標報價與 A 值相比(相除),比 A 值低的,每低 1% 扣 0.2 分,并從 10 分起扣,不足 1%按插值法計算。 |
1. 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先; 投標報價也相等的,以設計方案得分高的優先;如果設計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標人擇優確定中標人。
2. 評審標準
2.1初步評審標準
2.1.1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3 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 分值構成
(1)資信業績部分: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設計方案部分: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投標報價: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4)其他評分因素: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 評標基準價計算 評標基準價計算法: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3 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
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 評分標準
(1)資信業績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設計方案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投標報價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 評標程序
評標
評標準備:
1. 招標人評標準備工作
評標委員會評標前,招標人組織進行評標準備工作,評標準備工作由招標人組建的評標準備工作組負責。
(1)評標準備工作組:評標準備工作組由招標人和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熟悉相關業務的代表組成。
(2)評標準備工作開展時間:招標人將在開標結束后,評標委員會評審前完成評標準備工作。招標人根據評標準備工作量大小,及時完成評標準備工作并適時組織評標委員會評標。
(3)評標準備工作內容:評標準備工作包括投標人資格審查、投標報價審查和其他方面審查三方面內容。對照省政府第 120 號令要求,進行評標準備工作,核實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的資質和資格、經歷和業績、保證金繳納情況、在建工程和信用狀況等方面的情況,評標準備階段發現投標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響履約的異常低價投標,通知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說明,提請評標委員會分析研判認定是否作無效標處理。由于投標單位授權委托人聯系不上或在規定時間內未能作出書面澄清說明的,被否決投標責任自負。
2. 招標人評標準備工作要求
(1)評標準備工作組應當依據招標文件,采用同樣的標準對所有投標文件進行全面的審查,但不對投標文件作出評價。
(2)評標準備工作完成后,評標準備工作組應當向評標委員會提交評標準備報告,供評標委員會參考,但不承擔評標準備報告內容準確性的責任。
(3)評標準備工作組向評標委員會提供的評標所需的重要信息、數據和評標準備報告不得帶有明示或者暗示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的信息。
(4)評標準備工作人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審查以及與評標準備有關的其他情況。
(5)評標準備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中有關評標委員會及其成員的規定和建湖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關評標委員會現場管理的規定。
3. 評標準備工作結束后,評標委員會收到評標準備報告后方可開始評標;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招標文件規定,全面、獨立評審所有投標文件,并對招標人提供的評標準備報告進行復核,發現錯誤或者遺漏的,應當進行補正,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3.1 初步評審
3.1.1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 2.1 款規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3.1.2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或者對招標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標文件規定的偏差范圍或最高項數;
(2)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3.1.3 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及其他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要求投標人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并要求投標人書面澄清確認。投標人拒不澄清確認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單價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2 詳細評審
3.2.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綜合評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資信業績部分計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設計方案部分計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投標報價計算出得分C;
3.2.2 評分分值計算過程中保留小數點后三位,小數點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終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2.3 投標人得分=A+B+C。
3.2.4 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3 投標文件的澄清
3.3.1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對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澄清、說明 或補正應以書面方式進行。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3.3.2 澄清、說明或補正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且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并構成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3.3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 說明或補正,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4 評標結果
3.4.1 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3.4.2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名單。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