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意向承租方須親自勘驗標的,標的狀況以勘驗時的實際情況為準。意向承租方須在對標的狀況及交易風險進行充分調查研判后簽署《現場勘驗確認表》(簽署《現場勘驗確認表》,勘驗人須與承租登記聯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到中心指定銀行賬戶。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報名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與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同時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或標的有瑕疵、租賃合同條款存在問題、披露面積與實際租賃面積存在誤差、房產或土地披露面積與相關部門核定面積不符等為由拒絕履行相應承租義務,否則視為違約,出租方將按照約定處置保證金。 2、競價結束時的最高報價者即為最終承租方,最終承租方須在競價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簽訂的《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申請書》原件、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營業執照、現場勘驗確認表等紙質報名資料(復印件的需簽字或蓋章)遞交至中心,最終承租方應當在收到交易中心發送的交款賬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外剩余的第一年租金及全部交易服務費支付至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雙方應于競價成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中心在收到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務費、租賃合同后 3個工作日內出具交易憑證,并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價款轉付通知書、轉款說明起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租金轉付至出租方指定銀行賬戶。 3、出租方在簽訂合同之日起10日內與承租方辦理完畢養殖場及活體牛的移交。在標的交接前所發生的標的毀損滅失等一切風險由出租方承擔,交接后的一切風險由最終承租方承擔。本次出租標的交付前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出租方承擔,交接后由承租方承擔。 4、從第二年度起,后續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結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個月,由最終承 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賬戶,以后年度以此類推。 5、對承租養殖場的使用(經營)要求:承租方應按照養殖場的使用性質合理使用該設施。如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該養殖場圈舍及設施損設備壞的,承租方負責修復或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配套機器設備除正常使用磨損外,因承租方使用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壞、損毀,承租方需按原樣修復或按出租方核定的市場價格照價賠償。 6、承租養殖場的維修改善要求: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改變養殖場的承重結構、設施,如需進行部分修繕、裝飾及不改變設施、房產結構的改造,承租方需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項涉及的一切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改造維修形成的附著物及在承租期間對標的進行裝修增添的附屬物在租賃期結束后歸出租方所有。 7、轉租的要求:承租方在養殖場租賃期間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養殖場整體或部分以任何方式進行轉租、轉包、轉借,否則出租方有權無條件收回養殖場。 8、稅費的負擔:標的交付日之前產生的水、電、燃氣、采暖、物業、等費用由出租方承擔;標的交付日之后所產生的水、電、燃氣、采暖、物業、人工費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防疫防控費、環保處理等所有運營相關成本費用均由出租方承擔,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費用,不得拖欠。本次標的出租涉及所有稅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分別承擔。 9、在租賃期間對消防、衛生、綜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承租方應執行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出租方監督檢查。 10、在承租期間:活體牛養殖的經營許可、防疫條件合格證辦理等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動物防疫的相關要求。 11、養殖場租賃期間如因政府收回、征用、出賣、開發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終止的,則租賃合同自行終止,同時出租方保留根據自身需要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設施、活體牛的權利,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如發生上述情形租賃合同終止的,承租方需無條件搬出并交還該標的,出租方不承擔承租方所有已投入費用,當年已繳納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期限進行結算。租賃期滿,承租方需在約定時間內將房屋、基礎設施恢復至租賃前原貌(以租賃初期現場勘驗記錄、影像資料為標準),若存在損壞、損毀的,由承租方負責維修復原并達到正常使用標準。 12、承租相關其它條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終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但公告中公示的內容作為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租賃合同內容不得與公告內容相違背。 13、承租押金:該標的需交納的承租押金,在《租賃合同》簽訂時直接交納至出租方指定銀行賬戶。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賃合同》履約期滿后或租賃合同提前終止時,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賃合同約定(承租方完成資產交接、牛只退還且無任何爭議),則出租方將押金無息退還至承租方指定賬戶;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賃合同》約定,存在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承擔賠償責任情形時,出租方相應扣減或不予退還押金。不足部分出租方有權繼續追償。 14、承相方聲明:我方非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如因此原因給租賃相關各方造成損失,其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由我方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