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經營業態 意向競租方的經營業態應符合便民服務要求,并禁止經營危險品、易燃易爆品、油煙污染、噪音污染及其他有違國家法律、法規等行業。 2、特別提示 (1)出租標的如非原承租方競得,則自本次承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60日內,由出租方負責出租標的原承租方的撤離清場工作,出租標的裝飾裝修為原承租方承建,本次評估以毛坯狀態下評估,原承租方可能會處置或帶走出租標的內相關裝修及裝飾物(含可移動的設施、設備),出租方將按出租標的原承租方撤離清場后的現狀移交給本次承租方。 (2)本次出租標的優先承租權的行權方式為場內過程行權。 (3)不放棄行使優先承租權的優先承租權人應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競租申請和交納交易保證金;否則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 具體交易程序和規則如下: a.在公告期內只征集到一個競租人(一個普通競租人或一個優先承租權競租人)的:交易系統確定的最優報價人為承租方。 b.在公告期內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的競租人(普通競租人或優先承租權競租人)的: ①按本公告確定的競價方式組織競價。 ②如有優先承租權人行使優先承租權的,通過同價跟價的方法即時行使優先承租權。 ③最優報價人為最終承租方(最優報價人為優先承租權競租人的,確定該優先承租權競租人為最終承租方;最優報價人為普通競租人的,確定該普通競租人為最終承租方)。 c.優先承租權人應當按照《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優先購買權行使實施辦法》等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相關交易規則及本公告要求行使優先承租權。 (4)意向競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標的,須在報名前向點擊登錄查看提交現場查勘申請,由點擊登錄查看與出租方聯系后,通知現場查勘時間。 3、交易方式 網絡動態報價。 承租方應于網絡動態報價活動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到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簽訂《成交確認書》。 4、交易簽約 承租方應于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依據《成交確認書》確定的成交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5、交易憑證出具條件 交易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方依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將出租標的第一個合同年度租金、履約保證金交付至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指定的結算賬戶,交易雙方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用后,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產權交易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