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長江路橋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限公司路面分公司)廢舊(閑置)物資、設備拍賣服務詢比采購公告第1號補遺書
根據《湖北長江路橋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限公司路面分公司)廢舊(閑置)物資、設備拍賣服務詢比采購文件》(以下簡稱“采購文件”)的相關規定,現發布第1號補遺書。本補遺書是對采購文件的補充和修改,效力優先于采購文件。本補遺書正文共1頁,請各供應商注意是否完整。補遺書內容如下:
一、補遺書:
本次補遺內容為:
1.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鄂政發〔2017〕20號)等規定,自****起,“從事拍賣業務的許可”事項,由省級商務部門下放至市****
針對采購文件“持有省一級商務管理部門(商務廳或商委)核發的有效拍賣經許可證”的要求,若時間在2017年5月5之后,提供市商務管理部門(市商務局)核發的有效拍賣經許可證,視為滿足要求。若時間在2017年5月5之前,資質證明材料的其他要求仍按采購文件原規定執行。
2.采購文件與報價清單中涉及的上述內容均作相應變更和調整,其他內容不變。
湖北長江路橋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限公司路面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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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