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編號: | **** | 宗地總面積: | 327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臨站鎮駐地,安桃路以南,濟微線(S104省道)以西 | ||
| 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綠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類工業用地 | |||||||
| 用途明細: |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 二類工業用地 | 32734 | ||||||
| 投資強度: | 9210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246萬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BA0001 | ||
| 起始價: | 1227.525萬元 | 加價幅度: | 10萬元 | ||||
| 掛牌開始時間: | **** | 掛牌結束時間: | **** |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拖欠土地出讓金及其它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及限制的除外),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2、競買申請已經提交,即視為競買人對出讓公告、出讓文件的相關內容、要求和宗地現狀均無異議且全部接受。 3、競買人競得土地后,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須在提交網上競買申請時勾選擬成立新公司選項,并按系統提示在申請書中注明相關條款(應明確新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 至 **** 到 點擊登錄查看 獲取 掛牌出讓 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 至 **** 到 點擊登錄查看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 16時30分 。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 16時3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點擊登錄查看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 號地塊:**** 08時30分 至 **** 15時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該宗地“帶方案”出讓,宗地的建設必須符合城鎮規劃的相關要求,開發建設手續等事項按有關規定辦理,具體規劃要求見本宗地規劃條件通知書(肥規條字〔2025〕39號)。 2.該宗地為現狀出讓,出讓宗地范圍內的水、電、暖、氣、通訊等設施、排污管道、河流(水渠)及其附屬設施及地下管道、光纜等隱蔽性工程等保持現狀使用。土地出讓后,上述設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地塊內如有地上建筑垃圾、高壓線塔、國防光纜、電纜管線及地下管道、光纜等隱蔽性工程等情況的,由土地競得人按照相關部門要求及項目開發需要實施自行協商解決并承擔所需費用。 二、競買資格和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拖欠土地出讓金及其它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及限制的除外),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2、競買申請已經提交,即視為競買人對出讓公告、出讓文件的相關內容、要求和宗地現狀均無異議且全部接受。 3、競買人競得土地后,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須在提交網上競買申請時勾選擬成立新公司選項,并按系統提示在申請書中注明相關條款(應明確新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采用網上增價競價方式交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網上報價期限截止前5分鐘,有競買人做出繼續競價決定的,系統將啟動網上限時競價程序,通過限時競價確定競得人。 四、申請人可自****至****登錄泰安市****點擊登錄查看蓋章的《公共資源交易見(鑒)證書》、競得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公章、法人印章等材料,到點擊登錄查看進行資格審查,審核通過簽訂《成交確認書》,競買人不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不成交,我局將重新組織網上交易。1個月內與我局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不簽訂《成交確認書》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終止供地,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九、所出讓宗地空間范圍為地表,依附于本宗地地表或地下的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礦產資源。 十、涉及有關事項管理要求詳見用地清單。 本次公告如有變更或補充,以點擊登錄查看、點擊登錄查看發布的更正說明或補充公告為準。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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