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 | 溫州市**** | 項目代碼: | **** | ||
| 招標人: | 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 代理機構: | 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 ||
| 地址:洞頭區(qū)**** | 地址: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qū) | ||||
| 聯(lián)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 聯(lián)系人:陳小英 | ||||
| 電話:**** | 電話:**** | ||||
| 標段(包)名稱: | 溫州市**** | 標段(包)編號: | A******** | ||
| 澄清、修改對象: | 招標文件 | ||||
| 澄清、修改內(nèi)容要點: | 溫州市**** (鹿西片區(qū)管網(wǎng)) 招標文件補充通知(一) 致各投標人: 1、原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上規(guī)定的“計劃工期:330日歷天”,現(xiàn)修改為:“計劃工期:240日歷天”。 2、原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7款特別說明中增加一項內(nèi)容:“20.本項目昌魚礁村、口筐村、扎不斷村、東臼村、山坪村、鹿西村等六個村需同時開工,中標單位須增派足夠的施工班組人員滿足本項目施工要求,由此產(chǎn)生的各項增加費用,各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自行測算并納入到投標總報價中。” 3、原招標文件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中“補充條款”中增加一項內(nèi)容:“3、本項目昌魚礁村、口筐村、扎不斷村、東臼村、山坪村、鹿西村等六個村需同時開工,中標單位須增派足夠的施工班組人員滿足本項目施工要求,若因中標單位自身原因導致在項目實際施工過程中未按以上要求同時開工或施工班組人員未能滿足項目施工進度要求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扣罰2000元/次/村,并須及時按要求整改到位,當發(fā)包人(或代建人或鹿西鄉(xiāng))書面警告累計超過三次后,發(fā)包人有權視為承包人嚴重違約,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權追究承包人相關法律責任及相關經(jīng)濟損失賠償”。 4、其他內(nèi)容按原招標文件執(zhí)行,若與本補充通知(一)相沖突的地方,以本補通知(一)內(nèi)容為準。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 代理單位:點擊登錄查看 **** | ||||
| 行政監(jiān)督機構: | 溫州市**** | 電話: | **** | ||
| 信息來源: | 溫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點擊跳轉) | 服務平臺接收時間: | **** 19:32: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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