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中
石柱法院審判樓消防維保外包服務(第2次)競采公告(服務類)
(競采編號:****)
點擊登錄查看(采購人)對石柱法院審判樓消防維保外包服務(第2次)(項目)采用最低價成交法進行采購,歡迎符合資格要求并有服務能力的供應商踴躍報價。
一、采購項目名稱及數量(項目總預算(限價):40000 元)
包1
包合計:40000 元
| 采購目錄/需求描述 | 采購預算(元) | 數量 | 小計(元) |
|---|---|---|---|
| 采購目錄:商務服務-維修和保養服務-消防維修和保養 需求描述: 詳見招標文件要求。 | ¥20000 | 2(年) | ¥40000 |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參加報價的供應商必須在重慶市政府采購網注冊。)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二)須具有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備案(須提供有效的備案證明,并加蓋競選人單位公章)。
(三)業績要求:最近三年內服務過甲級寫字樓、大型廠房物流園、政府維保項目等不少于兩個(提供業績合同證明材料)。
(四)供應商需在石柱縣設立有辦事處或者維保點,并提供證明材料。
(二)須具有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備案(須提供有效的備案證明,并加蓋競選人單位公章)。
(三)業績要求:最近三年內服務過甲級寫字樓、大型廠房物流園、政府維保項目等不少于兩個(提供業績合同證明材料)。
(四)供應商需在石柱縣設立有辦事處或者維保點,并提供證明材料。
三、報價時間
報價開始時間:**** 09:00
報價截止時間:**** 15:00
四、響應文件要求
1、文件必須上傳:是
2、文件上傳說明:
詳見招標文件要求。
五、商務條款
(一)實施周期及實施地點
1、實施周期:730 天
2、實施地點:重慶市區/縣石柱土家族自治縣
(二)報價要求:
本次報價為成交供應商對招標文件確定的全部內容包干價,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費用:人員工資、服裝費、維保材料費及人工、管理服務費、保險費、利潤、稅費等。因成交供應商自身少報、漏報皆由成交供應商自行承擔責任,采購人不再補償。
(三)付款方式:
采購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合同中明確的付款方式。
六、其他說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則說明:
在符合項目要求的供應商數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報價最低的原則推薦成交供應商,如出現兩個以上相同最低報價的,則依照采購文件(采購需求)中約定的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
(二)報價說明:
本項目采用"最低價"成交法,供應商需在本項目規定的報價有效時間段內進行在線一次性報價,在報價截止前可修改報價。
(三)其他相關費用說明:
除履約保證金外,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向供應商收取投標(響應)保證金、標書費、報名費及其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影響營商環境的相關費用。
(四)采購異議處理:
項目所產生的交易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處理;若對協商處理結果有異議,供應商可向采購單位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反映,做進一步處理;若對處理結果仍有異議的,供應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交易糾紛當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采購文件及附件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