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小額項目交易公告申請書
(適用于限額以下,村集體前期公告使用)
一、項目公告方(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基本情況
| 公告方名稱 | 小陳莊(鎮)張村村民委員會 | 公告方代表 | 門賀軍(簽字) |
|---|---|---|---|
| 聯系方式 | **** |
二、公告基本內容
公告項目類型
限額(1萬元)以下集體采購
集體臨時用工
限額(5萬元)以下集體工程建設
其他:
公告項目內容(可另附)
采購修村內(北邊)下水道
項目預算金額
約4000元
公告開始時間
****
對報名方的特殊資格要求
三、其他情況(無需填寫)
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行為為內部民主決策情況
本項目已履行“四議兩公開”內部民主決策程序,經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或村民代表會議議定通過,并在村務公開欄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承諾條款
公告方對所填寫內容及遞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并接受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按有關交易規則對上述材料內容予以公示公告。
四、申請方及審批方蓋章
公告方
公告方:張村村民委員會蓋章
****
鄉(鎮)政府審批意見
經審核,本項目涉及農村集體資金、資源,資產產權歸屬清晰無爭議。項目金額屬于限額以下,適用于農村集體自行組織交易方式。情況屬實,同意公告(蓋章)
保定市****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