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登錄查看資產處置公告
點擊登錄查看擁有對呼和浩特市恒利達煤炭經銷有限責任公司債權資產,擬進行處置,現予以公告。
一、處置資產信息
截至****,擬處置呼和浩特市恒利達煤炭經銷有限責任公司的債權本金余額為6895.04萬元,利息余額為10285.87萬元。具體詳見下表:
| 截至**** 單位:人民幣元 | ||||||
| 債務人 | 本金 | 利息、罰息等 | 債權合計 | 抵押措施 | 保證措施 | 資產所在地 |
| 呼和浩特市恒利達煤炭經銷有限責任公司 | 68,950,416.57 | 102,858,668.04 | 171,809,084.61 | 1.興和縣恒興達物流有限公司位于烏蘭察布市**** | 內蒙古恒利達商貿集團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裕源生態旅游有限公司、劉恒、王翠芬、劉杰、岳春林、劉小娥、李連鎖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 烏蘭察布市 |
二、交易條件
要求買受人信譽良好,可按本公司要求方式付款且交易資金來源合法,能夠接受債權資產存在的瑕疵及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
三、交易對象
對交易對象的要求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資金來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惡,不存在非法經營、非法集資等情況,且以下主體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受讓人需在成交確認前簽訂相關承諾書,承諾不屬于不得購買范圍主體。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
公告期內受理該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征詢。
五、特別提示
1.以上處置資產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擬處置資產的借據、合同/協議、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出具的民事調解書、判決書、仲裁裁決書等有關法律文書確定為準,我公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以上擬處置資產及其處置方式、交易對象要求、處置方案進行調整。
2.投資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確認公告清單中主債權及從權利的現狀、瑕疵、缺陷及風險,并自愿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及不能獲得預期利益的后果。
3.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
六、聯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劉女士、李先生,聯系電話:****、****。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
聯系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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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