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譽,具有相應服務能力的供應商; 2.營業執照需包含采購服務所具備的經營范圍。供應商是生產廠家直接供貨,則需提供《食品生產許可證》;若供應商是經銷商,則需提供所代理桶裝水生產廠家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廠家或經銷商公章);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4.本項目嚴禁轉包和擅自分包。
1.營業執照副本; 2.食品生產許可證; 3.報價函(附件3); 4.承諾書(附件2)。 所有響應文件均需加蓋公章,文件缺少則視為無效報價。
**** 14時00分
1、報價開始時間:**** 17時00分
2、報價截止時間:**** 14時00分
1.采用直接訂購方式,滿足全部報名條件的最低報價為最終的成交價,提供該報價的公司為最終的供應商。當出現兩家或兩家以上最低評標價相同的情況,由采購人抽簽確定中標人。當確定的中標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標人可以選定第二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或重新組織招標。
****
1.技術服務費:
投標單位使用平臺參與投標的,按照相應標準交納技術服務費,主要用于平臺運行和維護等費用支出。單個項目(標段)(包)收費標準為150元/次。項目分標段(包)的,按標段(包)進行收費,一個標段(包)收取一次費用。簡易采購類項目(含競價采購)預算金額在3萬(含)以下的,投標單位免收技術服務費。
2.交易服務費:
| 中標價(元) | 收費標準 |
| 10萬(含)以下 | 免費 |
| 10萬以上 | 成交價格4‰ |
(一) 向競得供應商單向收取。
(二)不涉及具體金額的采購項目,向競得供應商單向收取交易服務費1000元/次。
(三)本收費適用于簡易采購、網上競價等采購方式,單項采購金額原則上最高不得超過50萬元。
義烏市陽光招標采購平臺技術服務電話:****(客服熱線)、****(技術專線)
采購人對平臺上發布的采購信息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請意向供應商謹慎判斷,并自行承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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