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部門: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關于做好2026年西部地區****
一、項目申報
(一)項目申報方式
請校屬各部門結合學科專業人才培養需要,認真謀劃,精心設計,按時報送項目申請;項目經學校整合統籌后,向省教育廳集中申報。項目獲批后,擬派出人員由各部門負責推選,經省教育廳審核、公示后報國家留學基金委決定錄取。留學人員納入國家公派留學統一管理。
(二)重點支持學科方向
1.根據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聚焦世界科學前沿、關鍵技術領域,傳承弘揚中華優秀文化,以及服務治國理政新領域、新方向的學科專業。
2.結合《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的要求,重點圍繞我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戰略支點建設,服務我省“51020”現代產業集群,對接“61020”科技創新成果體系和“71020”高校學科創新體系的特色優勢學科。
3.其他服務未來科技和社會發展開展的前沿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的基礎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
(三)選派類別
項目選派類別為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高級研究學者留學資助期限為3-6個月;訪問學者留學資助期限為3-12個月;博士后留學資助期限為6-24個月。
(四)項目申報要求
1.申報項目所含學科應在我省擬重點支持學科領域范圍內,且具有長期性規劃(3—5年),與國外有相關合作基礎。
2.國外合作單位須為國際公認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或在合作學科領域具有較強優勢。
3.雙方應簽有尚在有效期內的具體合作協議,且具有一定前期執行基礎。協議為非框架合作協議,協議中應明確雙方合作領域或專業、選派人員的留學身份、雙方權責等具體內容。如開展合作的國外合作單位為世界一流大學、相關專業領域處于國際領先水平,可無需提供合作協議。
請各部門根據我省已獲批的15個地方創新子項目,圍繞還沒有項目支持的專業有針對性地進行申報(具體資料請到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領取)。
二、時間安排及要求
請各申報單位5月15日前將符合要求的合作協議及相關合作情況表(見附件1)紙質檔一式兩份及電子版提交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將根據申報材料進行整合統籌后向省教育廳集中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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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教I樓國際學院辦公樓402辦公室
聯系電話:****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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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